2020年10月19日,資陽市委原書記陳吉明受賄案在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陳吉明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16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1000多萬元。被告人陳吉明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80萬元。對被告人陳吉明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退繳、上繳國庫。
「廉潔四川」欄目記者梳理案件進展注意到,在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的通報中,陳吉明「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為政不廉、『親』『清』不分,甘願被『圍獵』」的表述格外引人關注。判決書中,「打牌」「吃飯」「唱歌」等詞彙,出現的頻率也很高。
翻閱陳吉明的履歷可以發現,陳吉明出生貧苦,為跳出農門,也曾積極上進,先後擔任過自貢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資陽市委副書記、市長,資陽市委書記等職。那麼,其又是從何時起,初心發生質變的呢?
1962年,陳吉明出生於自貢市富順縣,父親早年病逝,兄妹三人由母親一人拉扯長大。經歷了現實的貧苦,陳吉明從小就立志,要走出農村,過上好日子。這個想法如影隨形般伴隨著他的成長。大學畢業後,陳吉明被分配到自貢市委黨校工作,隨後又在市政府、市交通管理委員會等多個單位鍛鍊,逐漸成長為主政一方的領導幹部。
調查發現,早在1995年,在擔任自貢市交通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期間,陳吉明就隨大流開始收受下屬和下屬單位的紅包、禮金。這段看似平淡的經歷,在陳吉明的從政生涯中卻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離開自貢市交通管理委員會後,陳吉明的職務雖然提升了,但思想意識卻停滯不前,甚至還在倒退。四川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介紹,大概在2003年左右,陳吉明擔任自貢市副市長,聯繫民營企業,開始跟各種企業老闆打交道,就此拉開了他被「圍獵」的序幕。
「圍獵者」們小心翼翼地掩蓋著逐利的目的,不斷向陳吉明進行感情投入。典型的一招,就是陪他打麻將。據統計,光是通過打牌鋪底和故意輸錢等方式,這些老闆就先後向陳吉明輸送了100多萬元。除此之外,每到周末,都有人邀請陳吉明在高檔酒樓、飯店吃喝玩樂。有個老闆甚至把這種吃飯喝酒的感情投入維持了四五年之久,才第一次提出幫忙的請求。這種「冷水煮青蛙」的巧妙方式讓陳吉明很受用,感覺很「舒服」。沉迷於「情感圍獵」之中,他漸漸把「圍獵者」當作了好兄弟、好朋友,開啟了走向違法犯罪道路的「加速度」。
2005年,陳吉明在自貢市分管交通工作。為了承攬省道S305線升級改造的部分路基工程,老闆杜某某通過吃請和陳吉明搭上了線。陳吉明積極協調,通過向下屬「打招呼」的方式,最終幫助他獲取了其中一個標段。為表示感謝,杜某某又邀約陳吉明一起吃飯,並送上了一個20萬元人民幣大紅包。這是陳吉明早期收受的單筆最大的感謝費。當發現紙袋中的現金數額如此巨大時,他既興奮又害怕,甚至不敢放回家裡。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當初收20萬元感謝費都有所「不敢」的人,在被「圍獵」中卻日漸麻木,幾年後就以「借」遮羞,一次性收受了一位張姓老闆100萬元。
黨的十八大後,懾於反腐壓力,陳吉明雖然也有過一些退贓行為,包括將這100萬元悉數歸還給了張某某,但他內心的貪念並沒有斬斷。一些商人老闆也正是看中了這一點,另闢蹊徑,用上了新的「圍獵」套路——通過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送給陳吉明實際使用。在反省中陳吉明說:「想到產權沒有接收,沒有入住,產權又不是自己的,就感覺自己心理上也規避了這方面的一些東西,所以就麻痺了。」習慣了收物、收「使用權」,陳吉明的貪慾之心再次膨脹了起來,甚至主動向一位老闆提出了「借」輛車開的要求,為家人搞到了一輛奧迪A5轎車。
在落馬後,陳吉明終於對這一場「圍獵」有了清醒、深刻的認識:「他實際上是在跟我手中的權力講感情,在跟我手中的權力交朋友。他們不是捧著我,而是捧著我手中的權力。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古訓,可惜自己明白得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