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微企業有哪些稅費「福利」,一起了解下,實用總結收藏備用,能為您節省查找資料的麻煩。
有些從事稅務的人員經常把小微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混淆,其實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根本就不是一碼事。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小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從定義可以看出,小規模納稅人很多是小微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也可能是個體工商戶,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小微企業不一定是小規模納稅人,很多小微企業都是一般納稅人,小微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總起來說,小微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並沒有必然聯繫。
另外,小規模納稅人有免徵增值稅政策,而小微企業沒有,但是如果小微企業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也理所應當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
政策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收增值稅。
2020年的小微企業有哪些稅費「福利」呢?
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13號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優惠期限為: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優惠政策是需要分段計算的。
例1:某小微企業2020年上半年利潤50萬元,那麼該小微企業上半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50*25%*20%=2.5萬元。所得稅稅率從以前的25%優惠到5%,優惠了20%,也就是因為這個政策企業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50*20%=10萬元。
例2:某小微企業2020年上半年利潤150萬元,應納稅額要分兩段計算。
100萬元以內的部分:100*0.05=5萬元,優惠後實際所得稅稅率為5%。
100-300萬元部分:50*50%*20%=5萬元,優惠後實際所得稅稅率為10%。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無論實行查帳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的企業,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均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餘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後,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併繳納。在預繳申報時,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小微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用好國家稅費福利政策,促進企業更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