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指出:宗教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必須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這幾句話可是十分重要,揭示了咱們國家宗教問題和宗教工作的核心本質,指明了今後宗教工作的方向。裡面這幾個關鍵詞:「群眾工作」、「中國化」和「法治化」,都是啥意思呢?讓我們為您一一解讀。
——「群眾工作」
咱們國家是一個有多種宗教的國家,有歷史上形成的傳統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也有近現代出現的新興宗教,還有大量的民間信仰。數量眾多的廣大信教群眾,同不信教群眾一樣,都是咱們的基本群眾,是必須要團結和依靠的力量。為此,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中國化」
無論什麼宗教,要想生存和發展,總要面臨同所在社會相適應的問題,這是一個趨勢和規律。違背了這個規律,難免會引發社會分歧矛盾、甚至宗教戰爭,愛看美劇的小夥伴一定還記得《都鐸王朝》《風中的女王》裡那些殘酷血腥的政教鬥爭。咱們中國是歷史悠久、底蘊深厚的大國,宗教中國化的要求表現得更為明顯。
在儒家思想為主導的古代社會,曾出現過儒釋道「三教合一」,伊斯蘭教「以儒詮經」等思想運動,以利瑪竇為代表的一批西方傳教士還進行過「以儒證耶、以耶釋儒」的嘗試。這不僅有利於各宗教自身在中國的傳播發展,也促進了與其他宗教之間、與社會之間的和諧。
現在,我們的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宗教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存在和活動的,於是就有一個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問題。這也是我們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
如何「相適應」、如何「中國化」?當然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放棄宗教信仰。主要的表現是以下三件事:
一是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是從事宗教活動要服從服務於國家的最高利益和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
三是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浸潤宗教,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
——「法治化」
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這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通行的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和法外之教。對宗教信徒而言,不管信仰什麼宗教,首先都是一個國家的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是公民基本義務。對黨和政府而言,就是要樹立法治思維,完善宗教工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能力水平。
文/閔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