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9月15日電(記者 李姝徵)為了規範用戶使用共享單車的行為,哈囉單車規定單車使用者若超出規定區騎行停放需支付一定調度費。
若使用者得知自己因超區停放被扣費後,再將共享單車騎回規定服務區,這樣是否可免收調度費?15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全國首例共享單車超區停放扣費上訴案。
超區停放被扣費 騎回去就沒事了?
2019年11月30日,武某依約前往好友家聚餐,出了大場鎮地鐵站後發現距離好友家尚有一定距離,便掃碼解鎖了一輛哈囉單車,一路騎行至真北路某小區門口後鎖車。但鎖車時被提示,因該處為服務區外,故需收取調度費10元。武某心想,我再把它給騎回去,是不是就能要回這10元,於是他又掃碼解鎖該共享單車,把它騎回服務區內並鎖車。
武某認為,自己在24小時內將停在服務區外的單車騎回服務區是不需要再調度的,因此哈囉單車應該將10元調度費退回。但是經武某與哈囉單車協商並向消協投訴後,哈囉單車平臺仍拒絕歸還10元調度費,武某故將哈囉單車告上法院,請求判令哈囉單車退還調度費10元、交通費20元,並賠禮道歉。
一審:哈囉單車有權按協議收取調度費
哈囉單車一審庭審中表示,武某在使用哈囉單車之前已同意《哈囉單車信息服務協議》,其中《使用規則說明》明確提示用戶請勿在服務區外還車。且用戶掃碼後解鎖前,會再次彈出相應的規則,包括超區規則、服務區、禁停區等。用戶看到此頁面後點擊確認開鎖後訂單才開始正式產生。既然武某對規則表示確認,就應履行和遵守協議內容。武某於2019年1月26日、6月22日及9月8日多次產生超區行為,而在武某聯繫客服後,均退回相應調度費並每次告知其規則。但武某於2019年11月30日再次產生超區行為,平臺有權扣費。且哈囉單車不存在「使用者在24小時之內把停在服務區外的單車騎回服務區後自動退還調度費」的相關規定。
一審法院認為,武某在註冊使用哈囉單車時已對《哈囉單車信息服務協議》和使用規則進行確認,且武某在掃碼後,哈囉APP亦向武某推送相應的費用標準和超區規則,武某點擊確認後才能開鎖。故武某對此協議和規則是明知的亦是同意的,此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需恪守履行。
本案中,武某將車輛停放在服務區外,哈囉單車按雙方協議收取武某10元費用並無不妥。武某稱在24小時內將車輛騎回服務區內應退還10元,但未提交證據證明雙方對此有相關約定,故一審法院對武某說法不予採信。對於武某要求賠償交通費20元並賠禮道歉的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亦不予支持。
武某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訴。
上海一中院方面表示,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