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華:你的快樂不應讓別人痛苦!

2020-12-20 瀟湘晨報

(攝影家康松柏作品)

「我想殺人了!」

朋友圈裡別人與朋友的一段對話中,有這樣毛骨悚然的表達。

到了要殺人的衝動,該有多大的仇恨。

這到底是為何呢?

細細一看,雖然可以推測這句話是憤怒中的調侃,但他在與朋友對話中講到的事情卻發人深思——

住在江邊的他本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白天可以看看美麗的江景,晚上可以在江邊漫步。但一件令人煩惱的事情來了,每天晚上有人帶著音響在江邊唱歌、吹奏樂器,而且常常到深夜十一點多還在那繼續著。有時候周末的早上天剛剛亮,六點左右就開始唱歌、吹奏。

悠揚的樂章按理聽起來是一種享受,但這應該是在合適的時間和恰當的地點才有這樣的效果。

夜半歌聲、周末晨歌,在這位同志看來,那是對他的一種折磨,因為他好好的美夢甜甜的睡眠被吵沒了。對他而言,這哪裡是享受,是實實在在的受罪,這讓他很痛苦。

他為此找過許多部門投訴,甚至還找到了那些奏唱的人交涉,但歌聲依舊、樂聲不停。

在痛苦折磨中的他,才有與朋友對話中的調侃。

這份痛苦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理解,沒有這樣的「切膚之痛」,覺得是不可理喻的。

對於他的痛苦,我也是感同身受,我理解他的無奈和憤怒。

我所在的小區,原本在休息時間是靜謐的,但不知從何時起,一個喜歡吹笛子的人打破了它的寧靜,常常是中午一二點吹,吹得又斷斷續續。

這於我而言是一種難言的折磨,因為工作的原因,我除了周六之外,每天都要凌晨一點左右才能忙完工作休息,有時甚至要忙到早晨七點多,因此每天中午的休息於我而言尤其珍貴。如果中午沒有睡好,一天可以,兩天就會很難受了,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都會受到影響。

自從他的笛聲在中午出現後,我午睡的質量開始大打折扣,有時候他連貫地吹,吹得我整個中午都無法睡;有時候他斷斷續續地吹,我也就斷斷續續地睡……那是一段令我煎熬的時光,上班看稿的注意力難以集中,寫稿更是缺失了激情,晚上審閱版面時感到非常疲倦,效率大大下降……既心力交瘁,又如履薄冰,我因此寫了一個請求,張貼在小區,希望他別在中午大家休息的時候吹,依稀還記得那個請求的標題:笛聲雖悠揚,別在中午吹。

不知是張貼在小區的請求書起了作用,還是小區的其他鄰居上門去交涉了,不久他吹笛子的時間改到了我們上班之後,有時是中午兩點之後,我的午睡才開始減少了幹擾。

曾經被笛聲擾亂午睡的我,對前文提到那位同志的痛苦是理解的。

當然,對於這種痛苦,在唱歌、演奏的人看來,有些不可思議。

歌聲是美妙的,樂聲是動聽的。你們為什麼就感受不到它們的快樂呢?

的確,於唱奏者而言,唱唱喜歡的歌、演奏心愛的曲,是一件非常快樂的事情。

(書畫家林樂倫作品)

你快樂了,就一定會把屬於你的快樂傳遞給別人嗎?

顯然,這是我們一廂情願的想法和推測,不排除我們有時給自己帶來快樂的做法,也會給其他人帶來快樂。但生活並非如我們想像的那樣,快樂是可以無條件傳遞的,有時候可以傳遞,有時候不能傳遞,有時候甚至於會給人帶來痛苦,就如上面講到的兩個故事。

人生需要快樂,你可以分享快樂,也可以獨享快樂,這是你自由的選擇,無可厚非。但有一點是不可以做的,那就是為了你的快樂而帶給別人痛苦。

亞里斯多德曾經說過:「快樂既然是人類和獸類所共同追求的東西,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就是最高的善。」

如果因為你的快樂,給別人帶來了痛苦,那便是一種惡,而非善。作為一種善,對待它最好的方式,是分享,這種分享帶來的是共同的快樂。

古龍對此的經驗是:「快樂不是件奇怪的東西,絕不因為你分給了別人而減少。有時你分給別人的越多,自己得到的也越多。」

所以,我們在追求自己快樂的時候,要想想,我們這樣做是否會給別人帶來痛苦,如果沒有,你就快樂著你的快樂。如果傷害到了無辜的人,那就該改變這種方式了,因為——

你快樂,他痛苦,不是人生該有的選擇。

你快樂,他快樂,才是人生最好的態度。

【來源:新華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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