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國家醫保局對全國人大代表的最新答覆函中獲悉,由於醫保基金承受能力有限,目前還無法擴大到腫瘤篩查、宮頸癌疫苗接種等一些非治療性的疾病預防篩查項目。
國家醫保局表示,基本醫療保險方面,《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中明確規定,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因此腫瘤篩查以及包含疫苗在內的預防性服務項目應通過公共衛生服務等渠道予以解決。在診療項目範圍管理上,各種預防性的診療項目和疫苗等非疾病治療類項目,不納入基金支付範圍。
談及原因,國家醫保局透露,目前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快速增長但整體水平仍然不高,考慮到社會經濟承受能力,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特別是居民醫保的籌資水平較低,城鄉居民醫保目前人均籌資水平僅700元左右。因此,當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還是立足於為群眾提供基本醫療保障,還沒有能力將支付範圍擴大到腫瘤篩查、健康體檢等非治療性的疾病預防篩查項目。未來會對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與基本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進行統籌考慮和深入研究。
另外,對於目前費用較高的PET-CT等分子影像檢查,國家醫保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雷射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主要考慮醫保基金還沒有能力把臨床使用的所有醫療服務項目囊括下來,如PET-CT每次檢查費用按部位從數千到一萬多元不等,會給醫保基金平穩運行帶來一定風險。此外,我國醫療服務領域很多環節管理還不完善,特別是濫用大型設備檢查的情況比較嚴重,納入醫保後可能進一步加劇此類情況。
國家醫保局也表示,下一步會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臨床醫療技術發展情況,適時組織專家對現有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辦法進行調整完善,將符合條件的診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