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語文建設》開展了關於」議論文三要素」的討論,這一討論的意義在於重視議論文教學,其背後的預設是重視文體。這一討論是從《試論「議論文三要素」之弊害》(以下簡稱《試論》)一文開始的。該文的主要觀點是否定「議論文三要素」,即認為不應當把論點、論據、論證方式(作者的表述是「論點、論據、論證」)作為議論文三要素。然而,《試論》提出的所有理由,都不能證明應當否定「議論文三要素」,即無法得出「不應當把論點、論據、論證方式作為『議論文三要素』」這一結論。
一、歷史久遠的知識就應當否定嗎?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1個理由是:「議論文三要素」是「老掉牙的知識」。
這一批評的不成立是顯而易見的。「老掉牙」不是一個學術用語,其所指無非是「議論文三要素」這項知識歷時久遠。先不說「議論文三要素」的知識時間並不久遠,正如作者所說,才大半個世紀。問題的根本在於,歷時久遠並不能成為一項知識應當被廢棄的理由。誠然,從宏觀上說,人類的知識總是不斷發展的,錯誤的知識得到改正,膚淺的知識得到深化,粗陋的知識得到完善。但從微觀上說,真理與謬誤並不以新舊,不以時間長短為標準。「畢達哥拉斯定理」(或稱「勾股定理」)、「三段論」歷經數千年,已成為文化常識,人類並未棄之不用。而「永動機」,在剛剛提出的那一刻便註定了那是謬誤。知識需要創新。但任何思想只有合乎規律才能成為真理。人類不是為創新而創新,而是為了把握真理而創新。如果有誰為了標新立異,硬要說「畢達哥拉斯定理錯了」,那一定是謬論。
二、沒有論點哪來有較高逼真度的論點?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2個理由是:「議論文不是有論點就成,它需要的不是任意的論點,而是『具有較高逼真度的論點』或『新論點』。」
議論文應當有較高逼真度的論點,好的議論文必須論點真實,這是對的。然而,「議論文應當具備『有較高逼真度的論點』」本身就預設了「論點是衡量議論文好壞的一個要點」,就等於承認論點是議論文的一個要素。如果有誰一面說鼻子挺直的人才好看,一面又說鼻子不是衡量相貌的一個要素,那不是自己跟自己打架嗎?
文章還說:「『三要素』俱全未必就是好的議論文,有的可能是很差的『議論文』;『三要素』不全未必不是好的議論文,有可能是很好的議論文。」誠然,三要素俱全未必就是好的議論文,有的可能是很差的議論文,但畢竟是議論文。而三要素不全卻一定不是好的議論文。連議論文都不是,怎麼能是好的議論文呢?文章混淆了「優質事物的要素」與「事物的要素」這兩個不同的概念。有較高逼真度的論點或真實的論點可以作為好議論文的要素,而不能作為議論文的要素。論點才是議論文的要素。大家知道,正如人物形象是小說的要素,而鮮明的、豐滿的人物形象只能是好小說的要素,不能作為小說的要素。
所謂要素,就是構成事物的必要因素。議論文三要素就是構成議論文的必要因素:沒有論點,沒有要表達的觀點或主張,文章就失去了意義;沒有論據,沒有理由,便無以確定論題的真實性,無法使人相信作者的論點;沒有論證方式,不形成論證結構,論點和論據就失去了有機聯繫,就是幾個單擺浮擱的命題或句子。
三、沒有論據的議論文只能是自說自話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3個理由是:論據只「是『論證』方法中『例證法』『引用法』之下的概念,所以,頂多只能稱為『論證』方法中『例證法』『引證法』的要素,不是議論文要素。」
這是對「論據」這一概念的誤解,把「論據」局限於例子和引言了。論據是用來確定論點真實性的理由。例如在「鐵是導體,因為金屬是導體,而鐵是金屬」這一論證中,「金屬是導體」和「鐵是金屬」就是論據。然而它們既不是所謂「例證法」的例子,也不是所謂「引證法」的引言,因此既不是「例證法」的要素,也不是「引證法」的要素。把論據作為議論文的一個要素,就是強調論據在議論文中的不可或缺。沒有論據的議論文,不提供理由的議論文只能是自說自話。缺少與讀者對話的誠意,也就無法讓讀者接受你的觀點或主張。
順便指出,「例證法」和「引證法」的名稱不好。所謂「例證法」其實就是歸納法中的不完全歸納或簡單枚舉。所謂「引證法」,其實就是引用的修辭方法在議論文中的運用。
四、「論證方式」不應省略為「論證」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4個理由是:「『論證』是動詞」,而論點、論據是名詞。
這同樣是一種誤解。「議論文三要素」指的是「論點、論據、論證方式」。即使從詞性上說,「論點」、「論據」、「論證方式」都是名詞。有人把「論證方式」省略為「論證」,這樣的省略不好,容易引起誤解。「論證」指的是一種思維過程和言語行為。論點、論據、論證方式是論證的三要素。語文課程引入作為議論文三要素,因為一篇議論文,就是一個較為複雜的論證過程。
五、何以見得「議論文三要素」是向論證方式傾斜的?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5個理由是:「『三要素』的重心是向『論證』傾斜的。」
上文說到,這裡的「論證」是「論證方式」的不恰當省略。問題在於,「議論文三要素」只是規定論點、論據、論證方式是議論文的三個要素,何以見得是向論證方式傾斜的呢?議論文作為一個複雜的論證過程,其邏輯重心恰恰在於論點的真實性。《試論》認為論證的中心向論證方式傾斜,是因為混淆了論證與推理兩個不同的思維過程。文章說:「『議論文三要素』,是誤將『推理形式』當作『認知方法』。」顯然,作者將論證形式誤認為推理形式。誰說推理形式是議論文的要素啦?誠然,推理的邏輯重心在於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因為推理是思維工具,重視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是為了堅持推理的保真性,即從真實的前提得出真實的結論。論證是推理的應用,但論證卻不是思維工具。作為一種思維過程和言語方式,論證的作用在於宣傳真理或捍衛真理。因此,論證的邏輯重心歷來在於論點的真實性。
六、「議論文三要素」並不否定材料的價值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6點批評是:「材料意識缺乏」。
「議論文三要素」只是說論點、論據、論證方式是議論文的三個要素,何以見得缺乏材料意識?正如說桌子面和桌子腿是桌子的要素,何曾否定桌子材料的價值?
文章說:「『三要素』思維是『論點』先行的,是以『論點』為原點的思維,而議論體式寫作的原點不是『論點』,應是『材料』。」「議論文三要素」只是說論點、論據是議論文的三個要素,何以見得論點先於材料?即使是論點先行?也是指論點先於論據,而並非論點先於材料。這裡同樣混淆了推理認知與論證表達兩個不同的思維過程。就推理認知而言,當然是材料在先,在材料中提取前提,推出結論。而就論證表達而言,就應當先確立論點,然後為論點提供論據。這兩個思維過程是相互連接和辯證運動的。思維主體從材料中推出結論,獲得認知,才能將結論轉化為論點,論點確定了,再來提供論據。這裡的論據可能是原有材料中的,也可能是其他材料中的。
七、論點與論據應當是矛盾的嗎?
《試論》對「議論文三要素」的第7點批評是:「議論文三要素的著眼點是論點與論據的統一,而不是矛盾。」
這樣的說法令人莫名其妙。難道論點與論據不應當統一,反而應當是矛盾的嗎?論點與論據相矛盾,豈不是自己跟自己打架?我寧可相信這不是作者的本意,而是表達有誤。因為下面作者說得對:「任何事物都包含著矛盾,都是對立統一體,多元統一體。」作者的本意在於提醒人們,事物是矛盾的,因而不能提出片面的、絕對化的論點。即使如此,這能證明論點、論據、論證方式的「議論文三要素」錯了嗎?這裡,仍然有混淆論證表達與推理認知兩個不同思維過程的問題。注意事物的矛盾性,避免得出片面的結論,這是推理認知階段的事情。邏輯學從來都提醒人們,在歸納的時候應當注意反例,一旦發現反例,就要推翻認知過程中錯誤的嘗試性結論,將錯誤的結論調整為正確的結論。而到了寫議論文的時候,到了論證表達階段,就是要把支持論點的論據表達清楚,以便更好地說服讀者。因此當然要強調論點與論據的統一。
八、「議論文三要素」何以見得遺忘了駁論?
《試論》對「議論文三要素」的第8點指責是「證偽的缺席:駁論的遺忘。」
作者引用了波普爾的論述,說明證偽的重要和駁論的重要。這是正確的。但是,證偽的重要和駁論的重要,並不能得出論點、論據、論證方式的「議論文三要素錯了。所謂駁論,就是對論證的反駁。駁論是指向立論的。駁論不僅可以反駁對方的論點,還可以反駁對方的論據或反駁對方的論證方式。「議論文三要素」的論點、論據、論證方式,既指明了立論的關鍵,同樣指明了駁論的要點。怎麼能說「議論文三要素」是只管立論不管駁論的呢?因此,《試論》指責「議論文三要素」證偽缺席,遺忘駁論,是不能成立的。
九、說理的根本就在於論證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9點批評是「以偏概全」。其理由是「『論證』是『說理方法』之一。」
這裡的「說理方法」並非嚴格的學術概念,缺乏明確的內涵和外延。文章舉出的「說理方法」有界定、闡釋、闡述、分類、比較、論述、同中求異、異中求同。其實,這些方法有的就是論證方式的下位概念,並非論證以外的「說理方法」。例如同中求異和異中求同,這是五種探明因果聯繫的歸納方法中的兩種,在論證中使用這些方法,就是歸納論證。有些方法可以為論證服務,也不是與論證並列的「說理方法」,例如「界定」,其實就是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定義」(《現代漢語詞典》和《哲學大辭典》等工具書均無「界定」這一詞條,過去叫「界說」,現在叫「定義」),在議論文中可以用來明確論點或論據,因為論點或論據作為命題是由概念構成的。有些方法既可以用於論證也可以用於其他方面,例如分類和比較,就可以作為兩種說明方法,既不是獨立的「說理方法,更不是與論證相併列的「說理方法」。而且,這些方法在一篇具體的議論文中並不是必需的,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哪裡有什麼以偏概全?
說理的本質就在於論證,也就是以一定的論證方式,用論據來支持論點。離開了論證還能有什麼獨立的「說理方法」?對自己的觀點不提供理由,不以論據來支持論點,那還叫說理嗎? 對思想進行論證,是人類文化了不起的進步。是論證成全了知識的確證,即人們憑什麼相信一個命題或一個思想是真理的問題。有了論證,社會才能卓有成效地進行真正意義上的思想交流。如果沒有論證,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把握了真理,就只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說服不了誰。
十、不能以辯證思維否定邏輯思維
《試論》反對「議論文三要素」的第10個理由是「『三要素』屬於『形式邏輯』範疇……而議論文本寫作的運思,與其認知方法相匹配的應是『辯證邏輯』。」
以辯證思維來否定邏輯思維的價值,這是一個根本性的錯誤。這裡的「辯證邏輯」,所指其實是辯證法。邏輯或形式邏輯是人類長期思維實踐最重要的經驗總結和理論成果,是思維的基本法則。辯證思維也不能違背邏輯的法則。例如「失敗是成功之母」就有辯證思維,(否則失敗就是失敗,或失敗是失敗之母)但失敗之所以能轉化為成功,離不開對失敗原因和成功條件的邏輯分析。甚至文學創作從根本上說也離不開邏輯思維。錢鍾書說得好:「理之在詩,如水中鹽、蜜中花,體匿性存,無痕有味。」議論文,作為典型的理性表達,當然更需要邏輯思維,這是毋容置疑的。議論文需要辯證法,這是正確的,但怎麼能夠由此得出邏輯思維不重要的結論呢?我讚賞作者對理性的堅持與倡導。而邏輯正是人類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理性工具。對邏輯法則的遵從和敬畏,更是價值理性的重要內容。
十一、靜態的知識就應當否定嗎?
《試論》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第11個理由是:「文本要素是靜態的。閱讀(行為)要素是動態的。」
學生需要動態的知識、需要閱讀和寫作議論文的動態知識,但這不能成為否定靜態知識,否定「議論文三要素」的理由。勾股定理是靜態的,小說三要素也是靜態的,人們並未因其靜態而否定之。靜態的知識可以作為動態知識的基礎。就議論文閱讀而言,把握了議論文三要素,就把握了文章最主要的東西,就可以以簡馭繁;就議論文的寫作而言,把握了議論文三要素,即把握了議論文的基本規範和努力方向。
十二、性質不能作為事物的要素
綜上所述,《試論》一文並沒有能夠得出應當否定論點、論據、論證方式的「議論文三要素」的結論。即使論點、論據、論證方式的「議論文三要素真的錯了,但《試論》卻沒有能夠證明這一點。作者又在《語文建設》2012-6發表了《「議論文三要素」的重構》一文。該文將「價值性、發現性、說服性」作為「議論文三要素」。我們要問的是:「價值性、發現性、說服性」可以作為議論文的要素嗎?回答應當是否定的:「價值性、發現性、說服性」不能作為議論文的要素。因為性質不能作為事物的要素。
上文說到,所謂要素,就是構成事物的必要因素。要素,必須是事物的因素或元素,應當是結構性的成分,是實體性的東西。水的要素是氫和氧,桌子的要素是桌子面和桌子腿,餃子的要素是餃子皮和餃子餡,語言的要素是語音、詞彙和語法。按照北大陳波教授的說法,要素必須是「拆開來是裡面的玩意兒。」性質不能作為事物的要素,這應當是哲學的常識。「價值性、發現性、說服性」這是一些功能性或評價性的概念,而要素應當是可以產生功能的東西,是作為評價對象的東西。比如美觀性、堅固性可以作為對桌子的評價,卻不是桌子的要素。音樂性、節奏性可以作為對語言的評價,卻不是語言的要素。有誰會把美觀性、堅固性作為桌子的要素呢?又有誰會把音樂性、節奏性作為語言的要素呢?
事物的要素之所以應當是實體性成分而不是性質,正是為了人們可以對要素賦予不同的性質、特徵或功能,可以對具體事物的要素作出評價。例如,我們說餃子餡是餃子的要素,有人可以要求餃子餡鮮,有人可以要求餃子餡香;有人可以希望餃子餡膩,有人希望餃子餡清淡。人們也可以評價這個餃子餡太稀,那個餃子餡太幹。如果把「膩」作為餃子的要素,人們就無法將清淡的性質特徵附著在這一要素上。總不能說「我喜歡清淡的膩」吧?如果把「香」作為餃子的要素,人們也無法評價這一要素,總不能說「這個餃子的香太幹」吧?
事物的要素之所以應當是成分而不是性質,還因為要素應當揭示事物的結構。語言的三要素是語音、詞彙、語法,這三者明確地揭示了語言的結構。具體事物結構要素的多少也是由事物本身的特質所確定的。語音、詞彙、語法這三個要素對於語言來說,既不能少,也不能多。議論文同樣如此。論點、論據、論證方式的議論文三要素明確地揭示了議論文作為論證的基本結構,三個要素既不能少,也不能多。而將「價值性、發現性、說服性」作為議論文的要素,無法解釋議論文的結構特徵。也正因為這樣的要求不是由議論文的結構特徵決定的,因此提出多少要求,提出什麼樣的要求,也就因人而異。你提出三個,他提出四個;你是這樣的三個,他是那樣的三個,難於達成共識。
十三、《試論》和《重構》的合理因素
儘管《試論》和《重構》的基本觀點是錯誤的,但文章當中有一些合理因素,甚至很有價值的思想。
首先是對議論文教學的重視:「議論文教學是語文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承載著世界觀與方法論教育的重任。」 當年茅盾的小學老師出的作文題,議論文是很多的。如「論文不愛才武不惜死」、「武侯治蜀論」、「宋太祖杯酒釋兵權論」等。國外的作文有「誰該對二戰負責?」之類的題目。在過分地強調情感、過分強調文學、或者追求熱鬧的當下,存在著議論文教學被淡化的傾向。議論文教學既不能用音樂,又不能用繪畫;既沒有故事情節,有沒有環境描寫,不少教師覺得沒有講頭。甚至有些偏愛文學的教師本身就不喜歡議論文。作者的觀點不僅正確,而且有針對性。
重視議論文的預設是重視文體。淡化文體也是當下語文教學的一個弊端。多數語文教材丟棄幾十年來文體組元的成功經驗和優良傳統,改為違反語文教育規律的主題組元。以初中語文實驗教材為例,只有語文版教材,以自己的學術信念堅持了文體組元。不少考試作文不限文體。許多學生對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的基本規範缺乏起碼的認識。
作者對駁論的重視也是正確的。駁論往往比立論有更鮮明的針對性,更能促進思想的恰當性和深度,對於培養質疑和反思的批判性思維和追求真理的人格有更重要的價值。與此相關,作者主張在立論時應當「對論點作自我反駁與證偽」,更是真知灼見。
無論是企圖否定本來的議論文三要素,還是企圖重構議論文三要素,也都預設了對議論文基礎、對建設語文課程內容體系的重視。這比那些認為議論文三要素無足輕重、對語文課程內容的基本建設不屑一顧的糊塗觀念好得多。
作者對議論文教學某些現狀的批評也是中肯的。例如許多學生習慣於堆砌事實論據,缺乏理論分析;命題陳舊,老生常談等。作者關於論點應當有較高逼真度、有發現性的思想也是很好的價值追求。
十四、基礎教育的評價原則應當是底線評價
問題在於,選題的價值性、立論的發現性,與議論文寫作的基本規範哪個更重要?哪個更具有先決的意義?《試論》說:「是否有論點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什麼樣的論點。」如果連論點都沒有,無論什麼樣的論點都沒有,又哪裡會有好的論點、有較高逼真度的論點、發現性的論點?離開了議論文寫作的基本規範,不強調議論文寫作必須提煉明確的論點,有較高逼真度的論點、發現性的論點只能是空中樓閣或海市蜃樓。
在討論有關基礎教育的問題時,我們不能忘了基礎教育的底線評價原則。誠如楊啟亮教授所言,頂線評價正在造成我國基礎教育健康發展的瓶頸。「頂線評價實際上是在基礎教育中演繹高等教育特徵,所以異化了基礎教育的基礎性。」楊啟亮指出,按照底線評價的原則,基礎教育教學創新的品格應當是「普適與樸素」。基礎教育的基本任務是為學生的發展打好基礎。語文教學的基本任務就是要引導學生學習語文的基礎知識,培養語文的基本能力,建構語文的基本素養。議論文教學的基本任務就是要教學生議論文閱讀和寫作的基本規範。梁啓超說:「教人作文當以結構為主。」論點、論據、論證方式的「議論文三要素」正是議論文的基本結構,正是議論文閱讀寫作規範的基點。在這一基點上,便是論證的規則:論點應當明確、論點應當保持同一、論據應當真實、論據的真實不依賴於論點的真實、論據應當能夠推出論點。在這樣的基礎上,才能倡導選題的價值性和立論的發現性。
就語文課程的基本內容而言,我們需要強調的恰恰是作者所反對的「形式」。因為語文的規律更多地表現在形式中,表現在語言形式和文章形式中。比如記敘文六要素,就是記敘文的基本規範。因為任何事情都必須發生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都一定有其原因和結果。這樣的基本規範,不僅有方法論的意義,而且有世界觀的意義。
《語文課程標準》關於議論文閱讀的目標是「區分觀點和材料,發現觀點與材料之間的聯繫。」寫作的目標是「做到觀點明確,有理有據。」這樣的表述雖然有失簡單,但畢竟把握了最主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