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al & Comparative Law ‖ Eric A. Posner:平臺企業對勞動力市場的壟斷及其規制

2021-02-18 PKULawGlobalProgram

北京大學法學院以強大的國際化師資和科研團隊為依託,於2014年秋季學期創設了「Global & Comparative Law」系列課程項目。該項目每年邀請國際知名法律學者、法律實務人士開設全英文國際法律課程和講座,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國際法律教學。學生通過參與「Global & Comparative Law」系列課程項目,提高了從比較法和全球化視角出發觀察法律的能力、國際法律的知識儲備和實務能力,開拓了國際化視野和法律思維。截止至目前,「Global & Comparative Law」系列課程累計開設30餘門,參與和受益人數近千人。

2020年8月,北大法學院邀請了美國芝加哥大學Kirkland & Ellis傑出法學教授、Arthur and Esther Kane講席研究員——Eric A. Posner教授擔任「Global & Comparative Law」系列課程項目的主講嘉賓,就「平臺企業對勞動力市場的壟斷及其規制」話題舉辦講座。

平臺企業對勞動力市場的壟斷及其規制 

Antitrust Protection Against Labor Market Monopsony

2020年8月7日(周五)20:00-22:00

(美國芝加哥大學Kirkland & Ellis傑出法學教授、Arthur and Esther Kane講席研究員)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講座將採用ZOOM視頻會議軟體,以直播的形式在線開展。

會議ID:818 3852 6979

密碼:214962

美國平臺企業的壟斷地位明顯,作為勞動力市場中的買方也是如此。寡頭僱主在沒有競爭的情況下壓制薪酬水平,過低的薪酬水平將勞動力擠出就業,減損經濟增長速度,損害經濟整體。被壓抑的薪酬水平減少了勞動者的收入,損害其就業和職業發展前景。寡頭可通過技術人為地限制勞動力的流動,阻卻新的僱主進入市場,給需要新僱員的公司造成損害。美國僱主寡頭問題已經成為亟需法律規制的緊迫社會問題。

The United States has a labor monopsony problem. A labor monopsony exists when lack of competition in the labor market enables employers to suppress the wages of their workers. Labor monopsony harms the economy: the low wages force workers out of the workforce, suppressing economic growth. Labor monopsony harms workers, whose wages and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are reduced. Because monopsonists can artificially restrict labor mobility, monopsony can block entry into markets, and harm companies who need to hire workers. The labor monopsony problem urgently calls for a solution.

Eric A. Posner教授為美國芝加哥大學Kirkland & Ellis傑出法學教授、Arthur and Esther Kane講席研究員。同時,他還是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美國法律研究院研究員。他的研究涉獵廣泛,涵蓋金融監管、國際法、憲法、合同法和法律經濟學等;是美國法學院最為高產的學者之一,其著述被引率在全美法學教授中曾排名第四。他的代表專著有《激進的市場》(Radical Markets (與 Glen Weyl合著),《最後一招:金融危機和政府救市的前景》(Last Resort: The Financial Crisis and the Future of Bailouts,《國際法的經濟基礎》(Economic Foundations of International Law,與Alan Sykes合著),《成本效益分析法的新基石》(New Foundations of Cost-Benefit Analysis,與Matthew Adler合著),《法律與社會規範》(Law and Social Norms)等。

Eric A. Posner is Kirkland & Ellis Distinguished Service Professor of Law, Arthur and Esther Kane Research Chair of University of Chicago. His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financial regulation,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nstitutional law. His books include Radical Markets (Princeton, 2018) (with Glen Weyl); Last Resort: The Financial Crisis and the Future of Bailout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8);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International Law (with Alan Sykes) (Harvard, 2013);  New Foundations of Cost-Benefit Analysis (with Matthew Adler) (Harvard, 2006);  Law and Social Norms (Harvard, 2000).  He is a fellow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 and a member of 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相關焦點

  • 全景掃描|「數字經濟下的平臺壟斷」圓桌會議在上海舉辦
    國家支持平臺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支持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同時要依法規範發展,健全數字規則。要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可見,深入探討數字經濟背景下的網際網路平臺反壟斷這一議題,切中時代脈搏,刻不容緩。
  • 南京大學舉辦「壟斷行業改革:競爭與規制」國際學術研討會
    短期看,壟斷導致價格上漲和質量下降;長期看,壟斷導致效率低下和經濟短缺。提出要從深度和廣度推進市場化改革,根本的措施是讓企業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從宏觀的角度看,這需要理順政府和企業、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從微觀的角度看,反壟斷法作為保護競爭的法律制度,它應當有權威,有地位,對壟斷行業和行政壟斷有威懾力。
  •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 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
    會議提出,要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他以金融為例說,平臺一旦形成了壟斷,基於平臺上掌握的大量客戶信息來為其他利益相關者提供服務,與其他金融工具或其他銀行運作模式相比,平臺就具有了更多壟斷的機會。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近期也表示,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數據壟斷優勢,阻礙公平競爭,獲取超額收益。傳統反壟斷立法聚焦壟斷協議、濫用市場、經營者集中等問題,金融科技行業產生了許多新的現象和新的問題。
  • 監管政策亮劍 網際網路平臺經濟反壟斷加速規制
    儘管數據聚集本身並非不法行為,但其為壟斷行為提供基礎和工具,隱含限制排除市場自由的風險。當企業達成一定規模的數據聚集,並利用之排除或限制市場競爭時,壟斷行為就會產生,市場自由就會被侵害。因數據而產生的壟斷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因數據形成的市場支配地位被濫用、數據造成的進入壁壘或擴張壁壘、涉及數據方面的壟斷協議及數據資產的併購等。
  • 「平臺企業壟斷認定」 等法律規範將進一步完善
    具體法律法規層面,會議提出要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  「這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生效以來,中央首次明確表示強化反壟斷。這意味著,國家將會在更多領域開展強有力的反壟斷工作,也將涉及更大範圍的行業,包括網際網路平臺經濟。」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鄧志松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 王偉:數字內容平臺版權集中的法律規制研究 | 實務研究
    內容摘要懾於假陽性規制錯誤,當前我國反壟斷制度框架過度依賴事後管控規則,不當縱容了數字內容平臺版權集中行為。與網絡效應和用戶粘性相比,數字內容平臺真正的市場力量源於受版權法排他權保護的版權集中壁壘。自然壟斷效應的削弱與事後監管工具的全面失靈要求反壟斷法轉向競爭導向型的監管思路,在單一賣方平臺建立絕對壟斷地位前,予以結構性調整。
  • 胡敏潔:特許、行政法與規制工具
    2、特許與一般許可的目的不同通常而言,特許往往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選擇最適合者進入市場。在這一過程中,特許的目的在於考慮服務提供的質量及其價格,往往針對的那些資源稀缺或具有壟斷性的行業,更多集中於對企業及其經濟活動的規制。
  • 新規制經濟學及其在中國的應用前景
    ,有助於對自然壟斷等行業的企業規制的深化。新規制經濟學的核心思想強調規制政策必須滿足激勵相容,這是新規制經濟學的核心思想之一。新規制經濟學的發展在奠定不對稱信息在規制理論中的核心地位後,拉豐和梯若爾及其追隨者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新規制經濟學,政府承諾能力和規制者被俘獲成為新規制經濟學關注的重點。新規制經濟學在中國的應用前景新規制經濟學對於中國尚未完成的經濟改革具有重要的學術和政策意義,有助於對自然壟斷等行業的企業規制的深化。
  •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我國從反壟斷視角規制平臺「二選一」
    薛軍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根據徵求意見為藍本看,我國是在從反壟斷法的角度,提醒大平臺尤其是流量聚合型的大平臺,應意識到公眾企業和社會企業的屬性(儘管是私人企業),有義務公平對待平臺內經營者,有義務服務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自己商業利益的最大化。」平臺經濟尤其是電商平臺的「二選一」由來已久,近年來,時不時有電商平臺被曝出「二選一」問題。
  • 濫用市場相對優勢地位應受規制
    近期,在快遞櫃市場佔有較高份額的某公司突然宣布要結束免費服務,代之以快遞入櫃後超12小時即收費的政策,這引起了消費者的廣泛關注。而企業濫用相對優勢地位是否應受到規制,也成為一個法律熱點話題。  就此次事件而言,雖然該公司在快遞櫃市場上並不具有絕對的支配地位,但是在與消費者的具體交易中卻具有明顯的相對優勢地位。
  • 國家郵政局:規制壟斷和不公平競爭行為 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馬軍勝提到,強化末端監測,實施常態管控,聯合相關部門規制壟斷和不公平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持續夯基固本,切實維護基層網點穩定,大力開展關愛快遞員「暖蜂行動」,釆取多種手段保障基層員工合法權益,確保行業始終安全平穩運行。
  • 監管組合拳劍指壟斷 網際網路平臺錯在哪兒
    2020年12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同日,調查組執法人員進駐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開展調查。12月28日,媒體曝出美團遭遇反壟斷訴訟,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已經立案審理。這也是繼京東訴天貓及阿里巴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二選一」第一案後又一起反壟斷訴訟。
  • 5G平臺經濟發展現狀及挑戰分析
    在行業層面,平臺經濟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2020年胡潤中國500強民營企業》,6家上榜企業為平臺經營者。5G時代,平臺經營者的壟斷行為所帶來的危害絕不僅局限於對企業自身。當企業壟斷平臺經濟市場,所謂的「5G賦能平臺經濟」只能淪為天方夜譚。鑑於平臺經濟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地位,這種後果不可謂不嚴重。
  • 大數據殺熟的規制問題已亟待解決
    其中,網際網路企業尤其是具有一定壟斷地位的行業巨頭利用用戶在平臺上產生的海量數據進行存儲、分析,對用戶進行建模,進而構建用戶的個人圖像,識別出不同消費者的需求曲線,對價格歧視策略的使用發揮到了極致,使得一直以來只存在於理論中的一級價格歧視真正在網際網路企業中發揚光大。
  • CPA Global進入中國大陸市場
    這家新辦事處位於中國南部的深圳市,它將滿足國內外企業和律師事務所的智慧財產權需求;它還將作為跳板,促進 CPA Global 在中國大陸的進一步業務拓展。 CPA Global 於2009年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了亞太區總部,從而開始涉足中國市場;不斷壯大的香港業務部最近已經搬遷到位於香港商業中心區的更大規模的辦公地點。
  • 不構成壟斷!KTV企業訴音集協壟斷案一審宣判
    近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審結了廣東地區8家KTV公司訴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壟斷糾紛案,一審判決認定音集協在相關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實施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制的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等涉案被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
  • 行業協會壟斷行為執法研究
    具體而言,在分析行業協會信息交換行為是否違法時,應主要考察信息本身的特徵、相關市場環境、信息交換行為對相關當事人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在分析行業協會標準化行為的違法性時,應主要考察標準化行為的目的、標準制定者或實施者的市場影響力、被標準排除的商品和經營者的競爭能力、行業協會標準的制定程序是否正當以及標準的認證程序是否公正等因素。
  • 國家郵政局:規制壟斷 加強對快遞數據收集、管理、使用監管工作
    原標題:國家郵政局:規制壟斷,加強對快遞數據收集、管理、使用監管工作   12月19日,據國家郵政局官方微信
  • 全國首例遊戲壟斷糾紛案終審宣判!法院:不構成壟斷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章寧旦通訊員黃慧辰張婷8月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華多訴網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章某訴網易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及壟斷糾紛兩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網易公司在相關市場內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市場能力,依法駁回兩上訴人所有訴訟請求,維持原判。
  • 要反網際網路壟斷,還得從算法共謀談起
    在消費者從網絡在線購物中獲得極大好處的同時,個人數據在便利瀏覽網頁時被網絡平臺所收集,繼而通過複雜的算法和數據分析正在改變市場競爭的本質,並不總是對消費者有利。反壟斷法許久以來都是以假設的人為規制對象的,然而,計算機及其算法成為新的反壟斷規制對象,它的力量和人的力量很接近,更容易反抗消除反壟斷傷害所使用的現存的反壟斷方法。1、協議的擴大化解釋識別競爭者之間的「協議」是執行反壟斷法反對共謀結-果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