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只就購買方信息填寫情況進行分析,其他發票內容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相關文件要求填寫。
本文規定的發票填寫主要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16號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答問》。
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各地稅務機關對發票管理鬆緊不一,理解不一,遇到有爭議的發票開具問題還需要以當地主管稅務局的解釋為準繩,切勿生搬硬套,導致納稅風險。
多自主思考,多交流,希望這些內容能給你的工作帶去一點啟發。
發票種類圖
增值稅專用發票
購買方信息必須填列完整,一字不差!
依據: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三、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電話、開戶行及帳號信息
第十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增值稅普通發票(聯式)
購買方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需要填寫
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帳號未強制要求填寫「這是目前具體執行中一個大家心照不宣的做法」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當然一部分人的觀點是需要填寫齊全,主要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 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解讀:這裡的項目就是指向發票的基本內容」,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對於這種有爭議的具體怎麼做?參照文章開頭的建議:以當地主管稅務局的解釋為準繩,切勿生搬硬套,導致納稅風險。
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
購買方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需要填寫,地址電話以及開戶行帳號不需要填寫.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發票本身也沒有設置地址、電話、開戶行帳號等欄,無需填寫。
同樣是從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出來的發票,這裡也可以佐證為什麼增值稅普通發票(聯式)也可以默許不開具地址、電話、開戶行帳號等。
其實實質上是這部分信息可能在目前稅務電子底帳信息採集上並非必須。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填寫規則同增值稅普通發票「上面第二點規定」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購買方名稱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需要填寫。
購買方地址電話以及開戶行帳號不需要填寫(未設置填寫欄)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是從稅控系統開出的,同時機動車發票涉及抵扣進項稅,必須開具稅號。
通用機打發票(聯式)
購買方名稱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不需要填寫。
首先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並未規定納稅人識別號是發票的基本內容,其次16號公告解釋也說明這類發票不是16號公告約束的發票類型,最後該類發票票面列印哪些內容不是由票面決定的,而是開票軟體自行設置的相關內容,所以哪怕是設置了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欄次,也可以不用填寫。
通用機打發票卷式
購買方名稱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不需要填寫。
首先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並未規定納稅人識別號是發票的基本內容,其次16號公告解釋也說明這類發票不是16號公告約束的發票類型,最後該類發票票面列印哪些內容不是由票面決定的,而是開票軟體自行設置的相關內容,所以哪怕是設置了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欄次,也可以不用填寫。
比如上面兩張通用機打發票卷式列印的格式就不一樣,雖然一份有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的地方,一份沒有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的地方。其實都可以不用填寫。
通用定額發票
購買方信息什麼都不用填寫。不解釋,你看填寫到哪裡?所以定額發票為什麼會縮小使用範圍,因為太容易套用了。
客運發票
購買方信息什麼都不用填寫。不解釋,壓根沒地方填!
通行費發票
現在很多通行費發票都改版了,也就是用的通用機打發票,後期據說還會使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目前還沒有」來開具。如果是通用機打發票,也就參照第七點的填寫。
購買方信息什麼都不用填寫。不解釋,你看填寫到哪裡?
計程車發票
不用填寫,不解釋那麼多,票面本身沒有,其次,你耽誤了司機時間問題很嚴重!
門票
不用填寫,不解釋那麼多,票面本身沒有。
火車票
固定樣式,不用填寫!
鐵路客票比較特殊。大家拿到的鐵路客票粉票、鐵路磁卡票藍票。這些票實際上是一種專業發票的特殊形式存在。
我們還是將其作為一種有效發票或者說一類普通發票來進行稅務處理。而且發票本身也沒有設置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這個欄目,暫不受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16號公告約束,無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一欄。
冠名發票
此類發票差別就是冠名,其實質還是可分類為通用機打、通用定額,增值稅電子普通等發票,所有是否需要你得看票面來進行判斷。
16號公告僅適用於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對於使用印有企業名稱發票的行業,如電商、成品油經銷等,可暫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而且發票本身也沒有設置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這個欄目,暫不受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16號公告約束,無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一欄。
飛機行程單
飛機行程單比較特殊。實際上是一種專業發票的特殊形式存在,我們還是將其作為一種有效發票或者說一類普通發票來進行稅務處理。
而且發票本身也沒有設置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這個欄目,暫不受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16號公告約束,無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一欄。
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按票面信息完整填寫。
通用手工發票,基本很多地方都作廢了哈,就不多說了,手工的,當然可以不寫納稅人識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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