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抬頭就是購買方名稱可以隨便填寫?發票抬頭填寫不全會造成無法稅前扣除等隱患?如果你對發票抬頭的填寫和使用還不清楚,那麼接下來的幾個問答,也許能幫到你!
答:
如果發票抬頭寫錯或少寫了,不得塗改或再次添加文字。
答:
發票填寫不全,是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合法憑證。
答:
發票抬頭必須如實填寫購買方的完整名稱,不可以寫任何形式的簡稱,只有發票抬頭的信息完整正確才可以稅前扣除。
普通發票,抬頭是個人的但是稅號那欄填寫的是公司稅號,可以用嗎?
答:
不能用來公司報銷,用以公司報銷的發票必須開具公司全名與公司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答:
普通發票抬頭填入公司名稱及稅號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填地址及電話號碼也可以。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第16號公告明確:開發票必須填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管專票還是普票)。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答:
不可以。作為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本身不加工,所開的銷項發票要求必須有對應的進項發票,而且名稱必須一致。
1、開票時一定按照實際商品進行開具,不得變更名稱,不能按照客戶不合理的要求開具;
2、作為商貿企業,一定保證所開具的商品有對應的進項發票,不得虛開,隨意開票;
3、商品名稱一定要選擇合適的稅收分類編碼,不得隨意選擇;
4、要按照實際金額開具發票,保證三流一致,即:發票、貨物、資金三個方面保持一致。
答:
如果公司名稱已經核准,可以使用該名稱進行開具發票。公司執照下來之前,產生的費用可以走開辦費,發票抬頭寫法人代表個人的名字。如果商家能夠先開具欠票收據,等執照下來之後再補開正規發票也可以。如果被稅務局認為不合理即使入帳也不可以抵所得,財務需要做調出處理。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上面這種發票不能使用,需要讓開具方重新開。
答:
①出差的,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報銷,行程單抬頭是個人,發票應該是公司;
②非出差的,可併入工資總額中,隨工資報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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