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會計人,踏上會計這條路就註定和發票、報銷一路同行,攜手相伴,糾糾纏纏。
大家聽到財務說得最多的話就是記得開發票啊。這個發票不能報銷,這個發票要重開。
這樣的話,我都不記得我說過多少次了。(仿佛我是那個敲黑板、劃重點的即將退休的老教師)
每個公司的財務制定和發布的財務制度,肯定有這麼一項。
問題來了,什麼是合法的票據呢?
毋庸置疑的是這張發票代表的業務是真實發生的。真實性是大前提。
怎麼能證明這項業務是真實的呢?你取得的和該業務內容一致的發票就可以證明。(這裡假設不存在代開票的情況)。
假設員工張三去商場購買一臺手機,完成付款後。賣家會給我們開具發票,賣家問你開票信息,你說開個人抬頭就行,那拿到公司財務肯定不給報銷啊!
張三採購手機這項業務,完全可以取得公司抬頭髮票。他未取得公司抬頭髮票,財務不報銷完全沒有問題。
因為特殊原因我們只能取得個人抬頭的發票,但是為企業經營發生的事項。可以報銷。下面列舉一些。
員工因公出差的機票、火車票、汽車票。
2.員工因公出差購買機票、火車票、汽車票時附加的保險。
3.員工入職前提交給公司的體檢費用單據。
4.員工的職業技能鑑定、資格認證等費用。
上面這些事項的共同點是這個事項只能對應個人。
注意!下面兩種個人抬頭的發票不可以報銷
個人抬頭的電話費。個人抬頭的住宿費。
許多公司有項福利就是通訊補貼,會要求員工把個人抬頭的發票拿來報銷。這樣的做法是錯誤的,正確的做法是把通訊補貼列入員工工資薪金裡面,計入工資總額,作為工資發放而不是用報銷的形式。
員工出差的住宿費一定要取得公司抬頭的發票,和自己名字的車票作為差旅費報銷。
突然想起來還有一個情況是個人抬頭的發票,可以報銷。
那就是當公司的營業執照還沒辦理下來,但是實際上為公司發生的一些費用,可以作為開辦費計入公司費用。最好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抬頭的發票。
寫到這裡,大家日常工作中就不必為手裡的個人抬頭的發票是不是可以報銷而犯愁了。希望大家補充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