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掌握各地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基數,做好評議考核,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調查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調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學生近視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近日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等8部門印發了《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在核實各地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率的基礎上,從2019年起每年開展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評議考核。為掌握各地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基數,做好評議考核,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調查工作。
一、調查方法(一)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則上依託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項目「全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開展本地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調查工作。如本地已有兒童青少年近視相關調查專項,也可依託開展。6歲兒童近視情況的調查,可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
(二)調查方案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教育、財政部門研究提出,報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同意後實施。調查方案應當注意科學性、可行性和抽樣代表性,確保調查結果真實、有效。
二、調查範圍(一)市縣數量:每省份在2018年「全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3個監測城市基礎上,應擴大調查範圍,要求至少覆蓋40%地級市,每個地級市至少覆蓋1個城區和1個縣。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增加調查城市數量,力爭逐步實現全覆蓋。
(二)學校數量:每個地級市在「全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調查12所學校基礎上,至少增加4所幼兒園,其中城區至少7所學校(2所小學、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職高)和2所幼兒園,縣至少5所學校(2所小學、2所初中、1所高中)和2所幼兒園。選擇開展調查工作的學校和幼兒園應當能夠代表當地整體情況。
(三)學生數量:要求小學、初中、高中全年級覆蓋,幼兒園在大班抽取6周歲兒童開展調查,要求以整班為單位開展,每個學校每個年級抽取至少80名學生開展視力調查。
三、視力篩查技術要求各地兒童青少年近視率調查工作須按照《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規範》(見附件)進行。前期已開展了相關工作,如不符合《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規範》要求的,須重新開展。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將作為各省級人民政府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評議考核基線數據,各地要在省(區、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如期高質量完成調查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協調組織、制定調查方案、專業指導和質量控制等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協調入校現場調查、學生組織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協調落實經費保障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和資金保障力度。各地在「全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工作基礎上,要加大人員和設備保障,確保本次調查工作順利開展。要結合中央財政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加大地方財政資金投入,本次新增地市調查所需工作經費由地方統籌安排。
(三)加強質量控制和考核評估。衛生健康、教育部門要組織或依託有資質的機構開展調查工作,對入校專業機構進行審核,加強對近視篩查人員的專業培訓、指導和技術考核,開展全過程質量控制,保證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加強監督檢查,每省份要選取至少5%的學生進行現場覆核。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將對各省份調查工作進行抽查,一旦發現弄虛作假情況,將予以全國通報。
(四)調查結果審核與報送。各省份兒童青少年近視調查結果經本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確認同意後,於2018年12月31日前分別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同時,調查具體數據通過「全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信息系統」報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學校衛生中心。
附件: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規範
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規範根據教育部等8部門關於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為配合做好兒童青少年近視率調查,特制定本篩查規範。
一、適用範圍適用於對學齡前大班和小學、初中、高中生進行近視篩查。篩查結果不具有臨床診斷意義,確診需到眼科醫療機構進行進一步檢查。
二、檢查內容包括遠視力檢查和屈光檢測。
三、術語和定義1.近視Myopia
當眼調節靜止時,平行光線進人眼內成像焦點在視網膜前。
2.近視篩查screeningofmyopia
應用視力檢查、非睫狀肌麻痺狀態下自動電腦驗光等快速、簡便的方法,將健康人群中可能患有近視的人同那些沒有近視的人區分開來。
3.球鏡度數diopterofsphericalpower
為使近軸的平行光會聚於一個點的鏡片度數。
4.柱鏡度數diopterofcylinderpower
為使近軸的由平行光線會聚的兩條相互分離且互相垂直的焦線在視網膜上聚焦成一個像點,含有2個主頂焦度的鏡片度數。
5.等效球鏡度數
sphericalequivalentrefraction,SE
球鏡度數加上1/2柱鏡度數。
四、篩查機構和人員篩查機構應具備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具備符合要求的篩查人員。篩查人員應持有眼視光相關的國家執業醫師、技師或護士資格證書,並接受相關的業務培訓。
五、篩查設備篩查使用的儀器設備應通過相關部門審批和檢測,並定期接受計量檢定和校準。視力檢查表應符合國家標準(GB11533標準對數視力表)的規定。屈光檢測建議採用臺式自動電腦驗光儀,驗光儀應符合標準(ISO10342眼科儀器—驗光儀)的規定。
六、篩查場所1.篩查場所應乾淨、整潔,並保持安靜。
2.篩查場所面積大小及光照強度應滿足國家標準GB11533中關於視力表使用的檢查距離及照明要求。
3.篩查場所溫度、溼度應符合桌上型電腦驗光儀對工作環境的要求。
七、遠視力檢查1.檢查人員和器材準備
(1)檢查者穿白大衣或工作服、戴好口罩及帽子、清洗雙手。
(2)檢查前應準備好視力表、遮眼板和指示杆。指示杆的頭端不能太細,並應漆成黑色。
(3)視力表懸掛高度應使視力表5.0行視標與受檢者的雙眼等高。
(4)視力表應置於被檢眼(結點)前方5米(即遠視力表標準距離)處;或在被檢眼(結點)前方2.6米處立一面垂直的鏡子,以確保經反射後的總距離為5米。鏡中的視標圖像必須無明顯變形。
(5)視力表應採用人工照明,如用直接照明法,照度應不低於300lx;如用後照法(視力表燈箱或屏幕顯示),則視力表白底的亮度應不低於20Ocd/m2。
(6)無條件時,可利用自然光照明,光線應充足。
(7)視力表應避免陽光或強光直射。照明力求均勻、恆定、無反光、不眩目。
2.檢查要求
(1)檢查視力前向受檢者講解檢查視力的目的、意義和方法,取得合作;並詢問是否有學生正在佩戴有隱形眼鏡(包括軟鏡和硬鏡)或者夜戴角膜塑形鏡,如有,應文字註明在記錄表上(見附件1)。配戴眼鏡者(包括隱形眼鏡)應摘去眼鏡,檢查裸眼視力。為在進行近視篩查的同時做好後續眼健康服務,配戴眼鏡者(包括隱形眼鏡)應加查戴眼鏡視力。
(2)檢查在室內進行時,受檢者從室外進入後應有15分鐘以上適應時間,不能立即測試。
(3)檢查前不要揉眼,檢查時不要眯眼、斜視、偷看、往前伸。檢測人員應隨時注意監督。
(4)用遮眼板時,要提醒受檢者不要壓迫眼球,以免影響視力。
(5)不宜在緊張視近工作、劇烈運動或體力勞動後即刻檢查視力。
(6)確認為佩戴角膜塑形鏡的受檢者計入近視樣本。
3.檢查方法
(1)遠視力檢查須兩眼分別進行,先右眼後左眼。囑受檢者用遮眼板或手掌遮蓋一眼,檢查者用指示杆從第一行的最大視標(4.0行視標)開始,自上而下。逐行檢查,要求受檢者在3秒鐘內說出或用手勢表示該視標的缺口方向,受檢者說對的最後一行視標所表示的視力即為受檢者該眼的視力。
(2)每行通過的標準是測出被檢眼所能辨認的最小行視標(辨認正確的視標數應超過該行視標總數的一半),記下該行視標的視力記錄值,即為該眼的視力。
(3)如果受檢者在5米處不能識別視力表4.0行視標,則讓其逐漸向視力表走近,直至剛能識別4.0行視標為止。記錄被檢眼與視力表的距離,用4.0加上不同距離相應的校正值,記錄為受檢者的視力。例如,受檢者在4米處剛能識別4.0行視標,4米處校正值為-0.1,則4.0-0.1=3.9,其被檢眼視力記錄為3.9。不同距離的視力校正值見下表:
(4)若在小於1米處仍無法看清最上一行視標,視力記錄為0.0。
八、屈光檢測
屈光檢測應採用客觀檢查法,在非睫狀肌麻痺條件下,使用臺式自動電腦驗光儀進行檢測。
注意事項:
(1)每日篩查開始前,應採用標準模擬眼進行儀器矯正,並將柱鏡值調至負值狀態。
(2)每隻眼應測量3次,取平均值;如其中任意2次的球鏡度數測量值相差大於等於0.50D,則應進行額外的測量,再取平均值。平均值應保留兩位小數。
(3)戴眼鏡者(包括隱形眼鏡)摘去眼鏡後再進行電腦驗光。
(4)對於調節能力特別強,多次檢測數值波動大的學生,應當在記錄表上註明。
(5)屈光檢測應採用實測值,不得用問卷、自報等方式獲得。
(6)檢測時發現的異常情況需用文字備註說明。
(7)屈光度檢查結果列印出來後,將結果黏貼在記錄表的「電腦驗光單粘貼處」,同時將左、右眼的屈光度均值記錄到表格中的相應位置。
九、近視篩查標準
裸眼視力<5.0且非睫狀肌麻痺下電腦驗光等效球鏡度數<-0.50D。
十、數據記錄與結果告知
篩查人員應對篩查結果進行記錄,包括受檢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等)、雙眼裸眼視力、雙眼球鏡度數、柱鏡度數、軸位等結果。
篩查後,篩查機構應及時給出結果反饋,對需要進一步轉診複查的對象應發放《複查告知書》;檢查結果判斷為正常時,也應反饋給學生家長。同時,對所有受檢學生和家長發放包括近視防控在內的眼保健科普知識宣傳資料。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
本文原標題:《三部委辦公廳聯合發文,開展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