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蠻喜歡我的中文名字。發音跟我荷蘭文的名字很像,三個字的意思也不差。自我介紹的時候,我通常兩個名字都介紹。讓人家自己選要用岱思或者Thijs稱呼我,我都無所謂。因此,我對我中文名字有一定的認同,也希望小孩跟我同姓。
在我們發現懷孕的第二天,由於當時太太人在國外,我人在臺灣,便約了嶽父大人吃飯,跟他報告一下這個好消息。嶽父恭喜我,同時給了我一張上面寫了「柯立品」跟「柯立格」的字條。我嚇了一跳,太太剛懷孕,我嶽父居然已經想好名字了!嶽父好像感覺到我的驚嚇,馬上說:「你太太要我去拜拜,求菩薩保佑寶寶平安出世,但是如果所有人都請菩薩保佑他們的寶寶,有那麼多寶寶,他不曉得到底要保佑哪個寶寶啊!」
有道理。
在荷蘭,因為性別平等與多元成家的關係,小孩想跟爸爸姓或跟媽媽姓都可以,在荷蘭的結婚證書上,可以任意的組成這個家庭未來想共同使用的姓,以我們家為例,可以用Velema、Ko、Velema-Ko或者Ko-Velema,通通不成問題。
雖然如此,但是我看到我嶽父的字條還是有衝擊,因為我希望小孩跟我同姓,覺得這樣好像比較有家庭的感覺,也比較有小孩真的是「我的」小孩了。這個感覺,當然有很多非理性的因素,做為一個信仰性別平等的社會學家,面對孩子跟我不同姓,仍然是一個我心頭過不去的關。
在我們知道寶寶性別後,便著手開始取女孩的名字,取荷蘭文的名字並不困難。在荷蘭,很多父母是以祖父母的名字來命名他們的小孩。例如,我姊姊繼承了我奶奶的名字,我哥哥跟我爺爺同樣的名字,我父母在幫我取名的時候,則參考了我姑姑與姑丈的名字。
有了這樣的傳統,我們決定讓小孩繼承我外婆(Anna)的名字。我外婆是一個很善良開朗的人、我跟她的關係滿親密的,我太太也很喜歡跟我外婆相處。我們夫妻兩人都希望讓我女兒繼承我外婆的名字,表達出我們對家族的感情,也表示對祖先的尊敬之意。
先有了荷蘭文的名字,但中文姓還是一個大問題。我太太一直說我中文名字是人家隨便編出來的,要小孩姓「韋」真是太可笑了,不過因為我把中文名字真的看成我自己的名字,也是我行走於臺灣所使用的認同標記,所以覺得她的說法對我來說並沒有說服力。
後來,太太找到說服我的方式了。
「在荷蘭,小孩不是會繼承祖父母的名字嗎?」她開始問「那麼,我老爸很希望他的姓可以留給下一代。」聽到太太這麼說,心裡開始讓步。如果這樣可以表達我們對於妻子娘家的尊重,那小孩就跟她同姓好了。這樣我們這個跨文化家庭,還是可以滿足兩邊家庭的需求。
我們決定讓我嶽父作出最後的裁決,女兒究竟要姓「韋」還是姓「柯」,就聽我嶽父的意見吧。太太好像對這個決定很滿意,認為她在這場「姓氏爭奪戰」勝出了,殊不知,我嶽父嶽母似乎有了其他考量⋯
女兒出生之後的某天,我太太找了個爸媽都在的機會,開口問:「爸,你覺得我們女兒姓韋還是姓柯比較好?」她繼續說:「我們想了一下,覺得姓柯還不錯,因為你生了三個女兒,有個孩子跟我們姓,也是彌補一下我們家沒人姓「柯」的遺憾。 」
「不行!不行!」我嶽父說:「你們的小孩一定要姓韋!」,嶽母也很堅持「一定要姓韋!」
後來我問他們為什麼改變想法,嶽父認為跨文化夫妻已經要面對很多溝通的問題了,不想要再因為孫女取名字這件事增加困擾,變成未來夫妻的心結。把孩子的利益放在自己願望之前,真是令人佩服的父母。
「好吧」我太太嘆了一口氣:「就這麼決定吧!」
從那一天起,我女兒就姓韋,我也就成了「韋家」的大家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