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按照傳統習俗,是不能在娘家過年的。
因為,在傳統的習慣中,嫁出去的女兒在娘家過年,被人們視作一種禁忌,一種不好的兆頭。
在傳統習慣中,人們認為,如果已經出嫁的女兒在娘家過年,會讓娘家的日子越過越窮。
那麼,人們為什麼會有這種認識和觀念呢?
最本質的原因,是經濟的考慮;
傳統的中國經濟,是一種農業經濟,是一種不發達的經濟,人們過的日子普遍是比較貧窮的,穿衣吃飯都是比較緊張的。
這樣的經濟狀況下,出嫁的女兒在娘家過年,就會多出一個吃飯的人口,自然讓娘家人不樂意。
而且,出嫁的女兒在娘家過年,有時候可能不止一人,其孩子,其丈夫,往往也跟著一塊在娘家過。無形之中,多出好幾個吃飯的。作為父母,也許能夠包容,如果有兄嫂,往往就會很不樂意的。
另外,更為現實的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出嫁的女兒才會在娘家過年呢?
在古代,無非是被夫家休了,被打會娘家,再一個可能就是經濟不能自立,無以立足。這些都不是娘家人願意看到的。
所以,在傳統社會中,不到萬不得已,出嫁的女兒是不能在娘家過年的。
最直接的原因,是觀念的問題:
傳統觀念中,人們普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不是自己家的人了。
古時候,人們把女子出嫁稱為「歸」。朱熹在其《集傳》中解釋道:「婦人謂嫁曰歸」 ,《詩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就指女子出嫁。
意思就是說,娘家不是女兒的家。夫家婆家,才是她們真正的家,是一個女人的歸宿,所以把女兒出嫁成為「於歸之喜」。
從這個觀念出發,人們過年的時候講究一家人的團圓,人丁興旺,實際上是不包括出嫁的女兒在內的。
通常的情況是,約定俗成,把春節期間的某一天,一般是把大年初四或者初六,作為出嫁的女兒回家省親探望的特定的日子。
新時代,要有新觀念
當然了,時代在發展,社會在變化,人們的觀念也應當進行適當的調整。
由於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現在的年輕人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年輕的夫婦,往往都是一個小家庭要面對雙方父母的兩個家庭。
男方的家庭,就這麼一個兒子,而女方的家庭呢,也就這麼一個女兒。
這樣的情況下,怎樣回家過年呢?
據媒體報導,現在有些小夫妻,到了過春節的時候,就會為到底回哪一方的父母家過年而發生爭執。
丈夫認為,回婆家過年是天經地義的,如果不能帶著老婆孩子回家過年,就會覺得面子上過不去,在家人和親戚朋友面前,覺得抬不起頭。
而有些現代社會的女子則認為,如果去婆家過年,剩下自己的父母就沒人管了,覺得於心不忍,堅持在自己的娘家過年。
有的小夫妻,甚至經過幾次爭執,最後選擇輪流著在雙方的父母家過年。今年在男方父母家過,明年在妻子父母家過。
現代社會,人們當然要破除封建迷信和落後的習俗。
但是,對於一些傳統的觀念,大家還是要入鄉隨俗,尊重一些的好。
比方說,如果一方的父母,認同出嫁的女兒不應該在娘家過年這種觀念。那麼,作為女兒也就不要回娘家過年了,以防止給自己的家人造成不好的心情。
如果一方的父母觀念比較先進開明,不認同這種出嫁女兒不能在娘家過年的習俗,而且,特別是如果身體不好,有需要有人照顧,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就不能相信什麼禁忌。
還是要以父母的身體健康為緊要,作為女兒在娘家過年、照顧父母那就是必須的,必須盡到的義務!
總之,作為出嫁的女兒,到底能不能在娘家過年,大家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出靈活的安排,靈活的選擇。
你的小家庭,在陪雙方父母過年上,是怎樣安排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