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5月5日,23點23分,在「上海故事正品折扣店」買了一件分體的睡衣,實付124元,對方沒有出具發票。也沒有可以索要發票的按鈕。
2、5月9號下午收到了衣服,由於是母親節禮物,就沒有拆封想要直接送出去,結果5月10日拿回老家送給媽媽的時候,打開是個連體的睡裙(99元的款式),不是分體的睡衣,拿便宜的來充當貴的發貨!我當時很生氣,母親節禮物竟然給我發錯貨!!!
3、5月10日下午我聯繫了店家,說要給我換,但是由於這是母親節禮物,我寄過去,他們收到貨再給我寄過來,需要好幾天的時間,店家就說有2種解決方案:
①退回去給我換。但是那需要很多天,媽媽是60多歲了,不會取快遞,而且快遞點還在鎮上,需要走很遠才能取到,我回城裡之後沒有人可以給媽媽取,所以我不想耽誤幾天的時間,所以沒有同意寄回再換。
②發錯的這個讓我留下,給我退差價(發錯款是99元),如果我想要分體的,讓我重新再買一件,可以給我打9折,順豐給我寄回。但是那時候,分體睡衣的價格已經比當時我買的時候貴了20元,變成了133元,他們給我退差價是按照我當時買的113元的價格給我退差價,重新再買一件分體的讓我按照他們現在的原價133元給我打9折,比我原來買的還貴了,這不是套路嗎??你要說你的衣服是133元,那你就退差價也按照133元,我重新買也按照133元,你要說你的衣服是113元,那你給我退差價按照113元,那我重新買一件時也應該按照113元。憑什麼退我差價的時候按照你們的活動價113元,現在讓我重新買的時候要按照你們漲價後的價格133元?所以我就在平臺上投訴了。
4、5月15日,沒有人找我解決問題,但是我手裡的衣服不能穿,所以就自己聯繫他們,提出我同意更換,強調了需要分體的,XL號碼的,之前承諾的順豐寄回。
5、5月19號,我把衣服寄給他們,收到貨之後,又強調了一遍,發分體的,XL號碼的,不要再發錯了(已經反覆強調多次)。
6、5月23號收到寄回來的貨,①不是之前承諾的順豐寄回的!②又發錯貨了!!發成了分體的L號碼的。店家還讓我寄回去給我換,一件衣服我換來換去多次,體驗差勁!耽誤時間和精力!
7、母親節的禮物,在我再三強調的前提下,沒有按照之前承諾的順豐寄回,換貨時還給我發錯貨!耽誤了20天的時間成本和精力,現在我要求賠償,不再寄回之前寄錯的衣服,重新發一件正確的(分體,灰色,XL號碼),或者退款我之前付的款1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