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陳洋洋 濟南報導
手持獨生子女證,想領補貼卻要再開三份證明?針對濰坊青州市要求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補助必須再開三個證明,而且要求必須有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證明的情況,濰坊市市長田慶盈表示,太為難群眾了,將立即取消不合理證明,並開展拉網式大排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濰坊青州市民趙女士和老伴只生了一個孩子。近來,老兩口想申請獨生子女的獎勵補助,卻因為一份證明犯了難。
記者和趙女士一起來到了負責辦理業務的青州市益都街道旗城社區居委會。記者注意到,在社區辦事窗口提供的一份明白紙上,所需材料一欄要求申請人提供三個證明,分別是本村居居民、本村居幹部和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證明來證明申請人是獨生子女父母。
為了獨生子女的獎勵補助金每月80塊錢,趙女士東跑西跑,最終也沒能找到一個行政事業單位的證明人。
濰坊同樣生育了一個孩子的宋女士也遇到了這種情況。她在申請獨生子女扶助金時,也被要求提供這麼一個證明人。
記者分別來到青州市城區的東店社區和義和社區,發現申領獨生子女的獎勵補助金都被要求提供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證明。
在已經要求申請者提供了戶籍證明、婚姻證明以及獨生子女證明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提供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證明呢?
記者來到了獨生子女的獎勵補助管理單位——青州市衛生健康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這是為了防止有人不符合條件多領或造假騙領補助金。
「這種要求是完全不合理的,也是沒有必要的!我代表青州市政府向辦事群眾表示深深的歉意!」青州市代市長宋偉偉表示,將立即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方案,取消不合理的證明。
濰坊市市長田慶盈表示,要求群眾再提供三份證明,這種做法太為難群眾了,將親自到現場督辦,要求相關部門取消不合理證明,將該類問題一天內全部解決。另外他表示,將在濰坊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拉網式的大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允許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下一步,濰坊將建立健全長效的機制和體制,凡是需要出具證明材料的事務,都要把基礎信息收集到平臺當中去,讓信息多「走路」,讓群眾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