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機構內政委員會今天上午再度進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審查,最終經記名表決,民進黨所提修正動議版本通過初審,其中,大陸配偶申請身份證年限維持6年規定,還增列需具備「公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而認定方式有測試、免試及其他應遵行標準,由內政主管部門定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之前審議時,內政委員會召委黃昭順趁散會時宣布審查完畢,引發爭議,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經過密集協商後,認為兩黨都在「出招」,破壞立法機構形象,且黃確實違反議事規則,因此超過5點半的決議都無效,擇日再審。
內政委員會今日上午則再度進行審查,一開場隨即因「一排板凳」爆發衝突,黃昭順首度喊出休息後隨即消失,讓綠營民代揚言要移送紀律委員會;隨後,經過多次休息及雙方交鋒,藍綠各自提出修正動議,而柯建銘、林德福也都到場關心,最終以記名表決方式,通過民進黨版提案,但仍須經朝野黨團協商。
初審通過之修正草案中,大陸配偶申請身份證年限維持6年規定,未順利修改為4年,此外,還增列「具備公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民進黨民代李俊俋(如圖)認為,陸配取得身份證不須放棄國籍、財力證明、考試和申請雙親來臺定居等,但外配都需要,而同屬新住民應顧及衡平性、實質平等,但目前唯一被同意的僅有考試,這也牽涉到未來對移民的態度。(來源:中時電子報)
聲音
陸配團體:我們不願成政治犧牲品
臺灣立法機構今日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團體上午就聚集500人在「立法院」外聲援通過「陸配身份證取得六改四」修法,民進黨民代尤美女日前認為,修法忽略了外籍配偶要取得身份證必須放棄原籍,而陸配僅須放棄「戶籍」的根本差異;陸配團體今天怒嗆尤美女,不懂陸配身份證與外配身份證取得過程,還講這樣的話是沒知識,「裝傻的人學不會,裝睡的人叫不醒,綠營民代就一定要把它扭曲」。
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湛秀英表示,外配取得身份證必須在臺住滿3年,每年住滿183天可以回原來地放棄國籍,一年內不出境即可取得身份證;陸配則要在臺住滿4年,每年183天可以轉換長期居留,住滿兩年之後才能取得身份證,事後再註銷戶籍,湛秀英指出,外配就是4年,陸配就是6年,是明顯的差異,「反對的民代只是用敵人的眼光在看待我們」。
湛秀英指出,陸配不能提早取得身份證讓許多陸配在臺受到不平等對待,他所服務過的許多個案中,最常發生的就是家暴事件,由於陸配取得身份證需要更長時間,家暴丈夫若以此作威脅,說要把陸配趕回大陸,可能就得與孩子分離,讓許多陸配必須活在家暴陰影下不敢尋求救濟。
陸配團體聚集500多人,全臺數個團體在立法機構外抗議,要求陸配比照外配身份證6改4,高喊「我們嫁老公不嫁政治!」湛秀英也痛批臺當局,「我們不願成為政治的犧牲品,用政治眼光解讀陸配,如果一直把陸配排除在外,那號稱平等包容的臺灣政府也沒用了。」(來源:東森新聞雲)
評論
港媒:民進黨歧視陸配不得人心
在島內,外籍配偶只需4年就可取得臺灣身份證,但陸配卻要多等2年。一直反對縮短陸配取得身份證時間的民進黨民代辯稱,若陸配與外配的待遇一樣,陸配豈不變成「外國人」?陸配是來自「對臺灣有敵意的國家」,當然要嚴格審查了。此種種藉口根本就是「強盜的邏輯」。
為了不讓陸配變成「外國人」,所以延長取得身份證的時間,言下之意即把陸配當作「自己人」,那為何不縮短獲得身份證的年限呢?大陸方面向來視臺胞為一家人,這些年來惠臺措施層出不窮,反觀民進黨執政時處處流露「逢中必反」的思維,到底「誰對誰有敵意」,已是不言而喻。
蔡英文過去在陳水扁執政年代擔任陸委會主委時,以「生活從寬,身份從嚴」為原則,企圖將陸配取得身份證期限從8年延長為11年,但由於數千名陸配及其他民眾強烈發起街頭抗議,才不得不作罷。後來國民黨執政,才通過修法,於2009年把陸配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從8年縮短至6年,2012年又打算把年限進一步降至4年,但遭民進黨民代杯葛。如今民進黨手握行政權和立法權,阻撓陸配取得合法權益,易如反掌。
陸配未取得身份證之前,被壓低工錢、只能做臨工、不能享受健保,如此何來「生活從寬」?民進黨常把「人權」、「民主」掛在嘴邊,但一遇到陸生加入健保、陸配縮短身份證年限的問題即原形畢露,反對陸生、陸配獲得與外籍學生、外籍配偶同等的待遇,這根本就是「假人權」、「假民主」。
民進黨無視兩岸婚姻家庭的合法權益,出於政治目的一再加以阻撓,是不得人心的。
大陸配偶也是臺灣同胞的親人,希望臺當局能夠儘快調整和更改這種不合時宜的歧視性規定,切實照顧大陸配偶的合法訴求。(來源:大公網)
海峽導報臺海新聞中心編輯
圖片均為網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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