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找什麼樣的辯護律師更合適呢?個人認為,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律師辦案起碼應該有兩個基本要求:一是對案件要有責任心,能自始至終的認真負責;二是要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或專業水平。
首先,責任心和認真負責的態度不用多講,什麼行業或職業都應該具備的起碼品質,但是很多人都做不到善始善終。
其次,專業知識必須具備。專業水平不行,再怎麼認真努力幹不到點子上都是空。不論是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還是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律師,道理都是一樣。能通過司法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與是否具備辦理某一類案件方面的專業知識完全是兩碼事。舉個例子: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很多年輕律師竟然不知道跟進、了解,不知道及時到檢察院機關與辦案人進行溝通交流並提出不予批捕的辯護意見,往往等了批准逮捕決定下來之後才知道自己的當事人已被批准逮捕了。專業知識的欠缺,很可能會耽誤關鍵的節點。
除了上面講到的兩點基本素質以外,具體到個案即自己的案件請律師還要考慮什麼因素呢?那就是要考慮自己案件的具體情況:即案情是否重大、複雜,案件事實和定性爭議是否較大?如果案件本來事實比較清楚,爭議不大,就沒有必要找什麼所謂的大律師,花了一大筆律師費;或者說雖然爭議比較大,但屬於輕型犯罪,不論怎麼樣量刑結果都不會很重,也沒有必要花太多的律師費請什麼名律師(有錢土豪例外)。當然更不能不考慮案件複雜疑難程度,而貪圖律師費用的便宜隨便找一個律師,那還不如不請律師。
總之,刑事案件聘請辯護律師專業素養是基礎,根據自己的案情找到能夠匹配或合適的律師是關鍵,千萬不能根據律師收費的多少或律師名氣的大小來論律師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