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胡先生所述為實,這張「結清證明」也涉嫌作假。
浙江在線03月16日訊(錢江晚報記者 鄒洪珊)通過熟人去銀行貸款,明明只貸了100萬元,在銀行的欠款卻變成了200萬元。現在,那位在銀行工作的幫忙貸款的「熟人」,卻「人間蒸發」了一般,再也找不到人。昨天,在慈谿辦企業的胡先生找到本報記者,說起貸款的事,真是一肚子委屈。
胡先生發現,與自己的遭遇類似的事,在那家銀行並不是第一次發生。而且,貸款的經手人都是同一人,即那位幫忙的「熟人」——對方是銀行信貸部的一名客戶經理。
100萬元貸款,是怎麼變成200萬元的?胡先生到底遭遇了什麼?
託銀行「熟人」貸款100萬元
明明已還清,卻被告知「仍欠債」
遇到這件蹊蹺事的胡先生,是慈谿一名企業主。去年6月,他向慈谿民生村鎮銀行貸款100萬元。
「我找這家銀行貸款,還是熟人介紹的,熟人和這家銀行信貸部的負責人認識。」胡先生說,給他辦貸款的那名客戶經理,也姓胡,「那位信貸部負責人,還是這位胡經理的舅舅。」
在胡先生眼裡,這位胡經理人雖然年輕,但看上去很老實,加上又是熟人介紹的,便十分信任,貸款的事也全權委託胡經理去辦。
按照胡經理的要求,胡先生準備好了貸款的手續,又在幾份空白單據上籤上了名字及電話號碼。
「他跟我說,只要籤了名,其他內容會幫我填好的。」胡先生說,出於信任,他當時也沒在意。現在想來,這件事就是在那時落下的病根。
去年12月20日,胡先生手頭資金寬裕了些,就連本帶息,向慈谿民生村鎮銀行還掉了100萬元貸款。
又過了兩天,他因公司需要,到另外一家銀行辦抵押。工作人員一查,發現他在慈谿民生村鎮銀行還有100萬元的貸款未還,抵押不能辦。
「這怎麼可能呢?那筆錢我早就還掉了。」胡先生想。在辦抵押之前,他還給胡經理打過電話,確認還貸的錢已經到帳。
拿著一份銀行「結清證明」
可還是沒能辦出抵押
雖然事情有些不對勁,但胡先生沒往別處想。12月23日,他找到胡經理,對方以銀行的名義,出具了一份「結清證明」,大意是:胡先生的企業在本行有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2日,已還清該筆貸款,徵信尚未更新,目前企業在本行無借款。
之後,胡先生拿著這紙證明,再次去辦抵押,可是,仍然因「100萬元貸款未還」被拒絕。工作人員說,有可能是系統未更新。
為了儘快辦理抵押,胡先生再次來到慈谿民生村鎮銀行,想要將帳戶銷掉。結果,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也說,「你還有100萬元貸款沒還。」
這下,胡先生徹底傻眼了。他趕快跑到銀行風險科,終於找到了「真相」:原來,自己當初的貸款並不是100萬元,而是200萬元!但是,自己明明只收到100萬元,另外的100萬元去哪了?
類似的事還不只一起
貸款經辦人都是胡經理
就在胡先生在慈谿民生村鎮銀行諮詢時,又遇到一位姓張的先生,也是為了貸款的事來的,經辦人也是那位胡經理。
張先生本來在銀行有40萬欠款,想再貸100萬元,但是,手續還沒辦好,名下就多出了100萬元的債務。「他還查到,那100萬元幾經轉手,最後都到了胡經理的個人帳戶裡。」
這下,真相大白了。胡先生和張先生莫名多出來的債務,原來都是與這位胡經理有關。
「怪不得,當初他讓我填了那麼多空白單據,還說是『一式兩份』。」在慈谿民生村鎮銀行風險科,胡先生見到了自己的貸款材料,發現當初填的「一式兩份」材料,各自被用於一筆貸款,每筆都是100萬元!
而且,胡先生說,銀行的人告訴他,類似的事還不止他和那位張先生兩起。
「銀行的人和我說,除了我和張先生的200萬元,還有一個慈谿人也被騙了200萬元。而且聽說,他(指胡經理)的老丈人已經幫他還了1000萬元。」胡先生說。昨天因為是周末,記者沒有聯繫上銀行的相關人員,因此胡先生所說的還有待證實。
經辦人胡經理失蹤多日
胡先生目前已向警方報案
昨天下午,記者撥打胡先生提供的胡經理的電話,提示「已停機」,聯繫不上。
實際上,在今年1月15日以前,胡先生還曾多次聯繫上胡經理,「一開始他還說,會在1月15日前把錢還上,可過了那天,就再也找不到人了。」
胡先生給記者出示了兩人之間的簡訊對話(以下是胡經理給胡先生發來的幾條簡訊):
「真心對不住你,錢還掉,我人也要出事,而且出事的不止我一個,包括我舅和上面審批的,他們原本都不知情,現在寧波總行紀委也在找他們!錢我一定會還,家裡人丈母娘家都攤牌過了,求你碰個面,面談一下!」
「錢我會想辦法還好,現在需要你出面(向)單位去解釋,因為牽扯到很多人會共同犯罪……」
「你去銀行解釋後我們才能去單位,不然我們沒法去單位,上面直接來找我們了,我們解釋不了……」
「現在銀行要報案,我舅頂著,拖不了很久,你不出來我死定了。」
胡先生說,收到這些簡訊後,他也曾和胡經理說過,只要他把欠自己的錢還了,就不再追究,但沒想到,現在不僅錢沒還,連人都找不到了。「據我了解,現在事情被捅破了,銀行、銀監局都在找他。」
出於無奈,胡先生只能帶著相關材料,向慈谿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了案。據悉,慈谿警方正調查此案。
胡先生說,昨天他接到慈谿警方電話,「警方說,胡某的行為已經屬於刑事犯罪,如果找到人,就會馬上抓人,不然就要上網通緝了。」
律師說法
如情況屬實
胡先生無須承擔
100萬元還款義務
浙江煜華律師事務所孫佰軍律師:
這件事應該從兩個方面來分析:首先,胡經理利用自己銀行工作人員身份,偽造企業印章和籤名,以企業名義辦理銀行貸款100萬元歸自己使用,其行為已涉嫌貸款詐騙罪。
第二,胡經理偽造合同,以胡先生企業名義向銀行貸款,因該貸款不是企業真實的意思表示,而且銀行自身審核也存在重大失誤,所以胡先生的企業不用為這多出來的100萬元貸款承擔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