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倆誰也別說誰,一個半斤,一個八兩,一個樣!」大家聽到這句話應該會很熟悉,「半斤八兩」是生活中經常聽到的詞語,意思是旗鼓相當,不相上下的意思。半斤與八兩相比,足足少了三兩,怎麼能夠相提並論呢?這得說說「半斤八兩」的由來。
半斤八兩
秦統一六國之後,秦始皇下令統一度量衡,由丞相李斯負責起草文書。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李斯在重量方面遲遲拿不定主意,於是便請教秦始皇。但是,秦始皇卻寫下「天下公平」四個字,就讓李斯自己領悟去了,李斯也是個聰明人,為了避免以後遭到罪責,決定將「天下公平」這四個字的筆畫數(一共16畫)作為重量標準,於是確定了一斤等於十六兩的規則,半斤自然就是八兩。
老桿秤在我國有很長的歷史了,據說最早是魯班發明的,當時約定1斤為13兩,將北鬥的七星和南鬥的六星共計13顆星刻在秤桿上定為一斤。後來統一度量衡後,又添加福祿壽三星,將16星定為1斤,這其實是過去的16進位。
「秤上虧心不得好,秤平鬥滿是好人」,做生意時缺1兩即為缺福,缺2兩即為缺福、缺祿,若是缺3兩,此人的「福、祿、壽」盡失!
半斤五兩
20世紀我國才逐步制定了度量衡標準。從清朝末年、民國初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個朝代幾度頒布新規定,有一個歷史演變過程。
最初,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清廷擬訂「劃一度量衡制」推行新章程,使用國際重量標準,請「國際權度局」(在巴黎)製造鉑銥合金原器和鎳鋼合金副原器,1909年製成運回中國。但是在1928年(中華民國十七年)以前,我國仍使用「老秤」。
1928年,中華民國(南京)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規定採用「萬國公制」為標準制,並暫設輔制「市用制」作為過渡,即1公尺為3市尺,1公升為1市升,1公斤為2市斤。1928年以後,規定全國改用「新秤」,以便「斤」與「克」的計算:「新秤」1斤=16兩 = 500克。改革後的「市制」適應民眾習慣,又與「公制」換算簡便,逐漸為民眾接受。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市用制通行全國。 1955年10月,最初印製的糧票、油票、肉票等都採用舊秤1斤16兩制(每兩約31克重),使用這種「16進位」,計算和管理都很不方便。所以1959年國務院下令,改為新秤10兩制(每兩50克重)。
這中間據說和一個溫州人有關
姜周元
1953年,家住溫州郭溪鄉(原屬永嘉縣,現為甌海區郭溪鎮)的姜周元在算帳中感覺到16兩制的秤使用起來十分不方便,思索著如果把16兩1市斤改為10兩1市斤,以十進計算,會方便許多。於是寫信給當時的《浙南大眾報》(溫州日報前身),建議衡器十兩為一斤。《人民日報》社在獲知這篇來信後,轉交到工商管理部門,並引起了高度重視。
1959年,國務院發布《關於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將一斤等於十六兩改為十兩,在全國全面推廣使用十兩秤。
為了表彰姜周元的功績,國家向他頒發了「中國衡器改革建議者」的證書。
半斤八兩變五兩,就是這麼來的,大家知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