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與之密切相關的另外9部法律同時廢止。《民法典》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密切相關,就拿絕大多數成年公民都會面臨的婚姻來說,《民法典》對離婚制度作出了重大調整,比如,增設了「離婚冷靜期」制度。
《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輕舟律視界解讀】
1、此規定僅適用於協議離婚,前提是夫妻雙方對夫妻財產、夫妻債務以及子女撫養等能夠協商一致。
2、必須夫妻雙方親自申請。
3、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夫或妻均可以撤回申請。
4、申請滿30日後的30日內,夫妻還要再親自去一趟民政局。如果不去,視為撤回申請,這婚就不能離。
此次《民法典》規定的「離婚冷靜期」為打算協議離婚的夫妻增設了小小的障礙,立法者希望你們再認真考慮一下你們的婚姻,是否真的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能不能再給你們的婚姻一次機會。不過,這也從側面反映了我國的離婚率高和人口老齡化加劇的事實。一段婚姻、一個家庭,是最小的社會單元,而一個個幸福的家庭就是最穩定的社會單元。
網友對「離婚冷靜期「的看法很對立,贊成者認為這符合」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的傳統。反對者認為允許草率的結婚,但不允許深思熟慮後的離婚,法律管的真是寬!【輕舟律視界】認為,法律有其前瞻性,也有其滯後性,離婚冷靜期到底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只有交給時間去驗證。
如果有人願意離婚但不願意等31天到60天怎麼辦?好辦!這裡有一個辦法分享給大家:你們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去法院立案,說明雙方願意調解,法院會以調解的方式迅速結案,其效果等同於離婚證。不過,法院的收費比民政局貴。
最後,如果夫妻無法就離婚協商一致怎麼辦?不要擔心,不要害怕,法律保護公民的婚姻自由,結婚自由,離婚同樣自由。你可以大膽地對那個人說:咱們法院見!
提供2個模板供大家參閱,分別是「離婚登記申請書「和」撤回離婚登記書「。模板來源: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2020年11月24日印發)
離婚登記申請書模板
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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