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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區車位變營業性停車場?業主有意見,律師:物業無權外包
來源:2020-12-11 10:44 987私家車廣播訊:近日,家住福州屏東城小區的業主嚴先生向FM全媒體《維權超給力》節目組來電反映稱,小區停車位本來就非常緊張,然而,物業擅自將屬於全體業主的小區公共停車位外包給第三方收取高價停車費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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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車輛頻繁被鎖,小區物業之舉引來質疑
今日,漢陽區王家灣中央生活區一位業主向楚天都市報反映,小區內地面車位數量十分有限,鎖車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希望物業拿出合理的解決辦法。由於小區內部道路上均未劃停車位,因此該小區地面停車位數量十分緊張,並不能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物業稱車輛佔用消防通道記者注意到,與小區北門不同的是,小區南門雖然也沒有劃停車位,但停放在此的車輛都沒有被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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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一男子車放停車場被人開走,怒訴物業獲賠償:未盡到注意義務
男子購買轉押車停在停車場,卻遭陌生壯漢強行開走,工作人員雖上前盤問,但沒有阻攔。後來該名車主以停車場物業未盡到管理責任為由提起訴訟,向物業索賠車輛損失13萬元,他會不會獲得法院支持呢?據貴州惠水縣法院8月3日消息,日前該院審理的一起合同糾紛案有了結果,因涉案停車場管理不當,致使車主陳某一輛價值13萬元的車倆「丟失」,法院依法判決物業公司賠償陳某經濟損失2萬元。雖然陳某得到了物業公司的賠償,可能會有人問,那車呢,車的問題怎麼解決呢?我們先來看看陳某車的來歷。據查,陳某丟失的車輛系從典當行轉讓而來,也就是俗稱的「轉押車」,轉讓金額確實為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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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解答:小區地上停車場不足4小時應免費
物業收費 問題1 物業易主物業費怎麼收? 泉水一處小區的業主反映,小區原來的物業與業主籤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更換物業公司後,新的物業公司擅自將小區內的停車場承包給社會人員來管。業主質疑,物業公司在沒有經過業主同意,沒與業主籤訂任何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前提下,介入小區物業費、停車費的收取,這種行為是否合法?確定物業費收費標準的依據是什麼? 回應:新物業仍延續原有許可證收費 物價部門經調查回應稱,該小區原物業公司已在價格主管部門辦理了收費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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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禁止業主車輛進入小區,業主把車堵小區門口:我有家不能回
就好比很多小區都設有臨時停車位,一般也都由物業來管理,他們用出租的方式提供給有車的業主,然後收取一定的費用,或者直接按停車時長收費。有的叫車位費,有的叫停車費,也有的叫停車服務費,然而很多人都沒有想過,物業這樣收費是否合理合法呢?只是習慣性地去交錢罷了,不過今天有人在較這個真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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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一小區業主車輛不能停進小區停車場?為啥?
9月9號下午,貴陽江師傅的車又被家樓下停車場的花杆給擋住了。至於原因,江師傅說還是老問題,他們沒交停車費,停車場工作人員不讓出去。不過,說到為何不交停車費,江師傅說大家也是有一肚子的苦水。 業主車輛無法停進小區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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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鹿港溪山小區業主7000元被盜 物業質疑報假案
胡女士稱盜賊是通過管道從廚窗入室盜竊的。南海網記者 劉培遠 攝南海網三亞1月5日消息(南海網、三亞新聞網記者 劉培遠)「我們家裡被入室盜竊損失近7000元,誰知物業竟向小區的業主宣稱自己報假案。」1月5日,家住三亞市鹿港溪山小區的胡女士提起自己家裡遭人行竊的事就氣不打一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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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寶徠花園小區停車亂 業主物業兩頭煩
近日,家住寶徠花園小區的市民高先生向本報反映,小區每天晚上路面上都停滿了車,有時甚至把地下車庫的入口堵住,並佔用規劃好的地上,給小區其他業主帶來不便。 有業主表示,既然小區裡已經規劃了停車位,對於進出的車輛,小區物業應該進行統一管理,沒有購買車庫、租賃車位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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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購物車被推回小區當垃圾車 超市:收回後清洗重新使用
對此,小區物業公司回應稱,購物車被推回小區的問題一直存在,個別保潔員為了圖方便,便隨手用購物車用於轉運垃圾,有些業主使用後順帶將垃圾丟進購物車中,該情況無法得到解決。在與超市協商後,將幾個購物車用做小區固定使用的垃圾車,方便垃圾轉運及垃圾桶不足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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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朗琴園小區業主車堵小區門 抗議停車費提高
朗琴園部分業主行為被指侵害他人權益;物業稱按市場水平定價 本報訊(記者陳俊傑劉英才李華良)因不滿物業和開發商改變停車收費標準,3月28日起,宣武朗琴園小區的部分業主再次將車停在小區各出入口以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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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世界花園小區消防通道成停車場 物業稱沒有執法權
新世界花園小區消防通道上停滿車輛。 小區消防通道成停車場 事發海口新世界花園,業主擔心:如果發大火消防車進不來怎麼辦?其中,海口新埠島新世界花園小區就被業主舉報,該小區的消防通道經常被佔道停車,業主對此很擔心:「如果發大火,消防車進不來怎麼辦?」 消防通道被佔停車 據小區業主劉女士稱,每天晚上和早上,該小區的消防通道上幾乎都停滿了車輛,尤其是一些人還將車停到通道的轉盤轉彎處,導致小區內時常會出現「腸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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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能在規劃路建停車場嗎?
    □文/圖 問政石家莊報導組    日前,石家莊世紀康城小區物業稱,他們與智慧泊車合作,在泰華街的北延規劃路段建停車場,車位按月收費,優先租給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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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不能在小區停車 旭華物業稱是車位整改
「怎麼自家小區,自己的車還不讓進了呢?」近日,家住順源家園的張先生,因為私家車突然進不了小區而犯了難,張先生表示物業在沒有經過業主的同意下,私自關上小區大門,不讓業主將車開進小區。對此,信網(0532-80889431)聯繫到該小區物業青島旭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因為有關部門要求對小區內的停車位劃分進行整改,所以沒有讓業主將車開進小區。順源家園位於西海岸新區奮進路887號,市民張先生表示,近期該小區物業在沒有經過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突然不讓業主們開車進小區,張先生對於旭華物業的做法十分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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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用車堵小區5小時 只因物業只讓業主停車
同時,小區前的路面從下午4點開始就出現了交通滯留的情況,直到晚上9點才有所緩解,一輛公交車甚至被堵了2個多小時。業主林小姐說,這都是物業的「一紙文書」造成的。 翔鷺花城三期共有1300多戶居民,其中不少是租戶。林小姐說,以前有車的居民只需向物業申請門卡,就可把車停在小區內。然而,隨著車輛劇增,安全也成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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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公用面積被建成停車場,產權屬於開發商還是全體業主?
對於現在的人來說,跟房差不多地位的也就是車了吧,畢竟不少人還在問到底先買房還是先買車?由此可見,車的地位也不一般,尤其在車的價格比房子價格低得多的情況下,買車的人更多了,於是更頭疼的問題來了。車位不夠!不論是開車出去玩,找停車的地方就要晃悠半個小時,車位問題煩惱著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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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露天停車場多輛豪車一夜被砸 錢包被盜
同時被砸車的羅女士稱,自去年7月搬進小區以來,據她所知已經發生了4次小區內偷盜事件。 凱怡茗苑小區內設有專門停車場,12小時內收費5元。考慮到露天停車不收費,取車方便,很多業主都把車停在露天停車場。 「保安是24小時值班的,說隔兩小時就巡邏一次,事發地距離保安亭那麼近,砸車難道沒有報警聲麼?到底有沒有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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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只收費不保管」無效 事主可提索賠(圖)
而最近記者在採訪深圳市中級法院開庭二審的幾宗停車場丟車糾紛中發現:停車場「只收費不保管」這一霸王條款,早已悄然被法院的判決打破。在停車場丟了車怎麼索賠?能賠多少?記者請來法律界人士為市民細說分曉。 場景2 酒樓吃飯住宅區停車場丟車 酒樓吃完飯,車只剩玻璃! 據李先生訴稱:去年5月4日晚上,他和朋友到位於福田區景田南路的鵬灣大酒樓吃飯,將其豐田牌汽車停放在該酒樓旁的新潤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橄欖綠洲家園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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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停在小區他人車位 物業究竟能不能鎖車?
物業稱,在接到租賃該車位的居民投訴後,工作人員發現訪客胡先生沒有留下有效聯繫方式,遂根據《業主公約》,「對其實行2小時鎖車,鎖車時間自車主要求開鎖時間計算」。對此,胡先生質疑,《業主公約》不應凌駕於國家法律,且物業沒有執法權,鎖車行為已涉嫌侵犯他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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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禁止未交停車費業主駕車進出小區構成侵權
2017年3月,業主大會對小區停車費調整作出決議,首輛車停車費為每月125元,訪客車輛按每小時5元收費,每天最高收費20元。 2019年1月1日,物業通知稱根據業主大會決議,當日起業主第二輛車按每月600元收取停車費,1月21日前未交納費用的,第二輛車只出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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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一小區擅自封閉地下停車場,稱是政府要求丨部門回應
2018年7月,不少業主收房後陸續裝修入住。小區內的地面上原來設計有停車位,但後來有關部門要求人車分流,所以,地面停車位一直被閒置。業主入住後,都是將車停在負一、二層停車場,無需繳納任何費用。由於露天停車位緊張,有的業主如果回家晚,就搶不到停車位,只好隨意停在小區外圍的通道上或市政公路的路邊。業主只能將車停在小區外圍露天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