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為圖方便把超市購物車推回小區,而保潔人員把購物車當成垃圾車使用。」
7月1日,成都市民吳女士向成都商報反映,自己所居住的時代天城小區正好有一家家樂福超市,多年來存在上述問題,多次投訴卻始終未得到解決,小區內仍然四處擺放著購物車,有些購物車順手被保潔員用來裝垃圾,當成垃圾車使用。之後,超市工作人員又將這些「垃圾車」收回超市中使用。
對此,小區物業公司回應稱,購物車被推回小區的問題一直存在,個別保潔員為了圖方便,便隨手用購物車用於轉運垃圾,有些業主使用後順帶將垃圾丟進購物車中,該情況無法得到解決。在與超市協商後,將幾個購物車用做小區固定使用的垃圾車,方便垃圾轉運及垃圾桶不足時使用。
而超市方則表示,並沒有允許物業將購物車用做垃圾車使用,對於從小區及超市周邊收回的購物車,均會進行清洗後再投入使用。
業主反映:
超市購物車變小區垃圾車 循環使用不衛生
吳女士所居住的時代天城屬於商住一體小區,樓下開設了一家家樂福超市,平日生意紅火,為了方便業主,從超市停車場可以直接通往住宅區域。因此,不少業主在超市購物後,圖方便常常會把購物車直接推回家中 。「看似便捷的服務,卻造成了新的問題。」吳女士說,一些業主將購物車推回小區後,隨意放在過道、路面上,不僅影響通行,讓吳女士感到無法接受的是,保潔員竟然順手用購物車裝垃圾,進行垃圾清理和轉運。
「在保潔員裝完垃圾使用完購物車後,晚些時候就會有超市的工作人員來小區將這些購物車集中收回,再次供顧客使用。」發現此情況後,吳女士曾多次向物業和超市方反映情況,可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據物業回復稱,經過與超市協商,允許他們固定使用幾輛購物車作為垃圾車使用,不過吳女士表示現實情況是保潔通常都隨手在小區裡拿一輛就用,不是固定的。
吳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段拍攝的視頻,視頻中一名保潔員正在垃圾箱旁邊清理垃圾,在她身邊放有四個購物車,其中兩個已經堆滿了黑色垃圾袋。「保潔員在收垃圾的時候,身邊是沒有垃圾車,隨手在小區內抓來用。」
記者走訪:
購物車可無障礙入小區 四處放置
7月1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來到位於天府大道南段的時代天城小區,家樂福超市正在小區樓下,在超市一樓入口處,放置了許多輛購物車,看起來成色較新,也比較乾淨整潔。超市外面的道路上設置了有柱子和鐵鏈,防止顧客將購物車推走。隨後,記者順著下行電梯來到負一樓停車場,一些駕車前來購物的顧客可以將購物車推到這裡,同時這裡也可以進入到住宅區域。
記者注意到,通過門禁卡可以從負一樓乘坐電梯進入業主所住的樓層,而購物車也可以正常推進來。通過走訪發現,在部分樓層的過道上,放有使用完的購物車,上面標註著「家樂福」的字樣,在小區內部道路上,同樣四處放置著空置的購物車。時不時,還遇到一兩名業主正推著裝滿商品的購物車進入小區。
在某單元門口,一輛裝滿了垃圾的購物車十分顯眼,走進一看,上面也同樣印有家樂福的字樣,與空置的購物車不同的是兩側多了紙板。對此,記者詢問了小區保潔員,購物車為何變成垃圾車?「這個是固定的,固定幾個車來裝垃圾。」保潔員說,樓層較多垃圾量大,沒有專門收垃圾的車,用購物車推起來比較方便,不過他們使用的購物車是固定幾個,沒有隨便拿其他購物車。
物業回應:
圖方便保潔使用購物車轉運垃圾 整改後用固定購物車
購物車為何變成垃圾車?對此,小區物業方進行了回應。項目經理劉先生告訴記者,發生這樣事情的起因是購物車被推回到小區裡,現在入住的業主人數多,垃圾量大,小區每個單元門口放置有垃圾桶,入住的業主人數多,垃圾量大,個別保潔員為了圖方便,便隨手用購物車用於轉運垃圾,這樣比較輕鬆一些。在發現這種情況後,曾經制止過,可除了保潔員,有些業主在將購物車使用完後會順帶將垃圾丟進車中,推下樓,其他業主看到了也順帶往裡扔。
由於,業主長期將購物車推回小區,這個問題便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後來,我們與超市協商後,將六七個不用的購物車用做小區固定使用的垃圾車,方便垃圾轉運及垃圾桶不足時使用,同時也避免使用購物車裝垃圾對超市造成影響。」劉先生說,再接到業主投訴後,他也多次向員工要求,僅能使用固定的購物車轉運垃圾。
超市無奈:
屢禁不止 採取多種措施限制購物車被推走
隨後,成都商報記者來到家樂福超市,保安部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情況,「我們沒有允許物業將購物車用做垃圾車使用。」負責人代女士介紹,超市購物車被推出超市,甚至丟失的情況屢禁不止。為了防止購物車被顧客推走,在超市周邊安裝立柱,鐵鏈都沒有用,有些顧客圖方便,甚至直接將購物車抬起來,越過設置的障礙。
而針對時代天城的業主,超市也試圖在停車場進入住宅的地方設置立柱,最後還是被拆掉了。「購物車被推走之後的用途,我們就更難控制了。」代女士說,但是,超市對於購物車有嚴格的管理規定,對於從超市外部,比如住宅、道路等收回的購物車,會集中放置在一起進行清洗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事後,對於超市方提到的並沒有同意物業使用購物車用作垃圾的回應,記者再次向物業方進行求證,「我們是一年多前與保安部的前負責人進行的協商,我們不可能在沒有徵得超市允許的情況下就任意使用。」
成都商報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導
實習編輯 陳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