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年5日晚19:30至21:30,應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行政訴訟法學研究所的邀請,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大勇教授在院會議室進行了「『訴訪分離』司法政策的表達與實踐」的專題講座。本次講座由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師資博士後陳錦波主持,高家偉教授與談,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趙瑋講師和我校10多名博士生、碩士生參加本次講座。
李大勇教授通過自己參與辦理的若干起行政案件,指出信訪制度與訴訟制度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密切勾連,從而產生所謂「涉訴信訪」類行政案件辦理的特殊程序機制設計及其司法政策導向的演變問題,認為要化解涉訴信訪類行政爭議,需要把信訪機關和法院的角色放在中國的憲制結構中加以理解,既要面對訴訟與信訪的應然關係判斷,又要立足於中國的實際狀況。也就是說,一方面要從司法的一般原理出發,認識信訪與訴訟之間在機構性質、功能定位、作用範圍、程序方式、法律效力等方面的異同關係,充分尊重信訪和司法本身各自運行的內在規律;另一方面,要從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建構和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國策的角度,考慮信訪機制與訴訟機制之間的功能互補、程序銜接等方面的關係;在此基礎上,形成有關兩者關係規範化、制度化、機制化運行的設計方案,形成正確的司法政策導向,推動相關頂層制度設計的完善。
關於「涉訴信訪」的界定,李大勇教授認為涉訴信訪與普通信訪的根本區別在於訴訟程序是否已經完結,司法救濟途徑已經終結。他提出三個關於涉訴信訪的外在特徵:第一,起因與個案具有關聯性;第二,具體表現形式既包括法定救濟途徑的申訴、申請再審,也包括採取非法定方式的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裁定執行案件的上訪、纏訪、鬧訪等信訪的活動;第三,當事人之間的對抗轉化為當事人與法院間的對抗,法院從中立者、裁判者的角色轉化為參與對抗的一方。
李大勇教授從社會基礎、傳統基礎、民眾心理和制度基礎四個方面闡述了其對涉訴信訪生成機制的理解。第一,社會基礎方面,指出我國存在新舊秩序沒有良好銜接、民眾信仰有待提高的問題。第二,人治思想和青天意識是涉訴信訪的傳統基礎。第三,民眾信訪不信法的原因在於民眾對事物的判斷是實質判斷、關注實質正義,而法院的訴訟關注程序正義。第四,再審制度啟動救濟制度是涉訴信訪的制度基礎。我國民眾通過上訪制度可以改變法院的裁判結果。
關於涉訴信訪案件辦理中的司法權威維護問題,李大勇教授指出,涉訴信訪確實可以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民主監督、完善司法工作、填補正式司法救濟的不足,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維護司法權威。但另一方面,涉訴信訪也在削弱訴訟解決糾紛的功能,促使司法裁判更加側重以結果為導向,比如法官在立案時過度考慮立案之後怎麼辦、結案後能否順利執行等問題,從而對司法權威造成消解。
關於「訴訪分離」作為一項司法政策確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李大勇教授認為,其必要性主要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一是涉訴信訪與普通信訪的分離;二是在涉訴案件中,涉及訴訟事項的部分由司法機關解決,其他非訴訟事項則由其他國家機關或組織來解決。
在可行性方面,「訴訪分離」的關鍵在於分類治理和歸口管理,在此基礎上綜合運用法律手段、政策手段和行政手段來解決糾紛。具體而言:第一,要做到「司法的歸司法,信訪的歸信訪」,保障訴權、維護司法權威,堅持裁判的無錯推定。第二,要充分發揮綜合治理對訴訪分離的補充作用,縱向協同處理涉訴信訪案件以形成上下協調格局,橫向協調處理涉訴信訪案件以形成內外聯動格局,將法律援助、社會救助、心理諮詢服務等引入處理機制。在進行綜合治理的同時,還必須認識到其局限性,必須堅持法治為底線,不能過度依靠行政手段。
在互動交流環節中,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師資博士後陳錦波結合實習期間接待信訪案件的經歷,指出信訪作為一種民眾表達意見的渠道,其核心職能並不在於解決法律糾紛,而在於疏解社會矛盾。浙江財經大學趙瑋講師贊同李大勇教授提出的「歸口管理」方式,將訴訟因素的案件歸訴訟,將非訴因素的案件歸信訪,認為應當從社會綜合治理機制重構的角度考慮訴訟與信訪之間的關係問題。
法學院2020級博士研究生周鵬龍從我國國情出發,談到我國法院不僅要解決爭議,還要貫徹政治路線,我國法官不僅要負責審判案件,還肩負著政治學習的任務,在審判時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對於我國司法領域中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周鵬龍認為,可以將人民調解、仲裁、信訪與訴訟整合起來以達成此項目標。
中國政法大學司法文明協同創新研究中心2015級博士生魏浩鋒結合自身工作經歷,指出目前行政案件的辦理存在信訪化的動向,認為要在保持人民法院作為司法機關的本質和本職的基礎上形成與信訪的良性互動關係,為此需要從社會綜合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角度重新認識法院和信訪作為兩類特殊的社會綜合治理機構之間的關係,法院的職能定位和角色安排需要突破傳統的理論認識,而信訪機構的角色和職能定位也需要隨之爭議解決實踐的發展而不段調整。只有將行政爭議的多元化解機制設計與社會綜合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兩個方面的考慮綜合起來,才能形成有關「訴訪關係」常態化、規範化與法治化的正確認識。
法學院2019級碩士研究生高潤青同學結合電影《秋菊打官司》和蘇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一書,談到 「法」與「說法」、實質正義與法律安定性的關係問題,以及我國現實環境下民眾適應法律還是法律適應民眾的問題。針對民眾適應法律還是法律適應民眾的問題,李大勇教授通過講述一則信訪事項不在法律規定之列的案例,指出信訪工作不僅是法律問題,還是社會問題,而且制度是相互妥協和相互成就的產物。所以,一方面立法者、司法者、執法者在了解法條的同時,要了解中國實際,要跟民眾去學習,另一方面我國也要通過不斷地普法來提高民眾的法律意識。
法學院2018級碩士研究生李月同學基於我國行政訴訟案件辦理呈現的信訪化趨勢,提出了在現有制度下如何最大限度地調動司法資源、實質性地化解爭議的問題。對此,高家偉教授引用商鞅的「斷家王,斷官強,斷君弱」(《商君書·說民第五》),認為爭議解決機制的多元化和相關資源的優化整合很重要,但並非首要的關鍵所在。從訴源治理的角度來看,化解行政爭議的首要關鍵在於在民眾心中樹立起正確穩固的是非正義觀,民眾自己能夠據此隨時化解身邊不時發生的爭議。在是非正義觀不正確、是非正義的標準不明確的情況下,遷就當事人的利益訴求只會刺激更多的後續爭議發生。因此,當事人在對法院的裁判表示「滿意」或者「不滿意」時,必須首先明確自己認為滿意或者不滿意的(是非正義)標準到底是什麼。不同地方、不同時代、不同階層和職業的人會有從不同的角度認識正義的問題,因此正確正義觀的確立並非易事,這正是法律職業作為一個社會分工環節的必要意義之所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正確是非正義觀的形成必須走平民主義與精英主義相結合的折中路線,也就是說,將民眾的樸素正義情感與精英的專業法律知識相結合。至於具體措施,應當先在公職人員隊伍中確立起來,然後通過公職人員隊伍逐步將正確的是非正義觀念擴散向整個社會。
高家偉教授在最後評論階段認為李大勇老師的觀點可以繼續商榷,但內容和方式充滿了濃濃的中國西北鄉土味,此次講座的一個深層次理論意義在於從訴訪關係實踐的角度,生動活潑地展現了現代中國行政法的本土主義發展路徑。在這條道路上,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底色發揮著巨大的前理解作用,而具體行政案件辦理的實踐則是鮮活思想的寶庫。
陳錦波老師作為主持人對李大勇老師和諸位與會者表示衷心的感謝。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行政訴訟法學研究所供稿,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2019級碩士生高潤青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