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河區11歲的小華(化名)暑假期間跟隨旅行社參加夏令營活動時,不慎摔傷骨折。小華的父親要求旅行社賠償,卻始終未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
本報記者 唐慧
「我找了旅行社很多次,但對方一直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近日,家住運河區的於某向記者講述了他的索賠經歷。
原來,於某11歲的女兒小華,參加了某旅行社推出的青少年夏令營活動。旅行期間,小華不慎摔傷骨折。於某要求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相關負責人稱,旅行社給小華投保了人身意外險,意外險可以報銷小華的醫療費。小華的家長如果想要其他賠償,可以走法律途徑。
於某對旅行社的說法不認可,先後幾次去旅行社交涉,都沒有結果。
事件:孩子參加夏令營摔傷骨折
今年暑假,家住運河區的於某給女兒小華報了一個暑期培訓班。
「7月的一天,孩子回來說,培訓班老師組織了一個夏令營活動,去山東旅行,她也想參加。」於某說,他當時沒想太多,覺得有培訓班的老師跟著也不會出什麼問題,就痛快地答應了孩子。
於某在小華拿回家的旅行協議上簽了字,並把旅行費放在了小華的書包裡。後來,小華把錢交給了培訓班的老師。
7月30日一早,小華和同學跟隨培訓班的老師一同乘坐某旅行社的大巴車來到了山東。第二天上午,在導遊的帶領下,小華和同學們一起爬山遊玩。當天下午,小華返回賓館下車時,不慎摔傷。和小華一起參加夏令營活動的小明(化名)說,當時他們正排隊下車,走在前面的小華下車時,突然摔倒了,趴到地上。
導遊將受傷的小華送進了附近的醫院,醫生診斷,小華的左腳踝骨折。
出事後,旅行社立即與小華的家長取得聯繫。「我們當時要求旅行社立即把孩子送回來,可直到第二天,旅行社才把孩子送回滄州。」於某說,小華回來後被直接送進了市二醫院。到醫院後,醫生給小華做了CT檢查,結果顯示小華的左腳踝有三處骨折。
很快,醫生就給小華安排了手術,手術一直持續了4個小時。「小華的左腳踝處打了4個鋼釘和1個螺絲釘。醫生說,骨折傷到了孩子的生長線,有可能會留下殘疾。另外,小華還需要進行二次手術。」於某說,他沒想到,孩子出去玩一次,竟帶著傷回來。
糾紛:家長索賠遇難題
小華被送回滄州當天,旅行社的白經理就來到了醫院。「他說旅行社給旅客都投保了人身意外險,意外保險可以報銷醫療費,旅行社不承擔其他費用。」於某說。
「白經理說,如果我對賠償結果不滿意,可以去申請仲裁。」於某說,當天,白經理說完就離開了,從那以後再也沒有來看過孩子。
於某說,旅行社告訴他,孩子投保的人身意外險保額為10萬元,100元為門檻費。
小華出院後,於某找到小華投保的保險公司諮詢報銷的細節。「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說,醫療費最高只能報兩萬元,有些藥費不能報銷。」考慮到孩子即將面臨二次手術,還會產生很多費用,於某隻好找到旅行社,要求旅行社墊付醫療費。
「旅行社說,他們墊付醫療費,需要家長在《賠償領取授權委託協議》上簽字。」於某說,他仔細看了看協議內容,發現協議中的賠款約定為全部賠款。小華住院治療,於某花了近2萬元的醫療費。孩子二次手術還需要錢,再加上陪護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這些錢該找誰要呢?「我擔心孩子的這些費用無處索賠,就沒有在協議上簽字。」於某說。
於某覺得旅行社的行為令他很失望。「出於無奈,我只好要求旅行社一次性賠償醫療費、二次手術費、陪護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總計10萬元。後來,我們去了旅行社,白經理卻不在。」於某說,他通過電話與白經理取得聯繫,對方堅稱意外保險可以報銷小華的醫療費用,如果於某對此不滿意,可以去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
於某說,孩子受傷後,培訓班老師經常來看望孩子,他對老師的態度比較滿意。但他認為,孩子參加這次活動與培訓班的老師有關,老師也應該負有部分責任。於某說,後期,他也會要求培訓班老師賠償。
就小華摔傷一事,記者聯繫到培訓班的老師劉某。劉某表示,孩子受傷,她也很心疼。說起小華參加的夏令營活動,劉某解釋說,她本想帶著自己的孩子出去旅行,後來看到了旅行社宣傳頁上的夏令營活動,於是就順便問了一下培訓班的孩子們。有些孩子願意,大家就一起交錢參加了夏令營活動。
旅行社:傷者可依法索賠
記者在於某提供的入院記錄以及出院記錄上看到,小華被診斷為左側雙踝骨折、左距骨後側突骨折。記者也看到了於某的交費發票。同時,在於某籤字的《青少年聯盟夏令營專用協議》上,記者看到,協議中甲方(旅行社)權利義務中的第3條明確寫明,保障乙方(小華)正常的人身安全,全程監護營員活動。
8月28日上午,記者來到了組織夏令營活動的旅行社。走進旅行社,記者看到一位工作人員正在辦公。記者說明來意後,這位高姓工作人員簡單介紹了一下小華的事故之後,通過電話聯繫上了旅行社的白經理。
通話中,白經理表示,旅行社並不是不同意墊付醫療費用。「旅行社給孩子們投保了意外險,我們可以先墊付孩子的醫療費,但需要家長在委託書上簽字。只有這樣,保險公司賠付的費用才能返還到旅行社的帳戶上。」
可是,意外險賠付的醫療費最高只有兩萬元,小華的二次手術費以及營養費等費用誰來承擔?白經理說,他們還給孩子投保了責任險。家長可以通過啟動責任險,來向保險公司索賠其他費用。但要想啟動責任險,家長需要將旅行社告上法庭,旅行社將保險公司追加為第三方被告,這樣才可以獲得責任險的相關賠付。
「我已經多次告訴小華的家長,如果他覺得各項費用花費太高,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索賠。」白經理表示,既然旅行社給孩子們投了保,保險公司就會對小華進行賠付,旅行社不會重複賠償。
律師說法:旅行社應擔責
本期維權律師、河北東方偉業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潔:本案中,小華是在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夏令營活動時摔傷的,旅行社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小華與旅行社籤訂了《青少年聯盟夏令營專用協議》,雙方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了明確約定。因此,未成年人小華在旅行過程中受傷,旅行社存在未保障小華人身安全的過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旅行社投保了相關保險,保險公司也只是在自己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當保險不足以賠償小華的損失時,旅行社仍應就超出保險限額的部分,按照自己應承擔的責任進行賠償。
另外,本案中,小華是在培訓班老師的組織下參加的夏令營活動。如果有證據證實培訓班老師為活動的組織者,那培訓班老師也應該在自己的過錯範圍內承擔責任。小華的父母可以搜集證據,依法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