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蔣夢惟 張暢)北京市「全面二孩」政策終於正式落地。昨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26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並明確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據了解,《條例》取消了晚婚假,但將普通婚假增加至10天,此外,女職工婚假可彈性延長1-3個月,最長可達7個月。
此前,由於國家鼓勵晚婚晚育的政策,北京根據國家授權規定,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但此次《條例》廢除了此前的晚婚假規定,並明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也就是說,本次北京市計生條例修訂後,婚假仍為10天。
而在產假方面,《條例》保留了此前徵求意見稿中的內容,規定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振剛表示,生育假制度應當在維護產婦和嬰兒身心健康與保障女職工就業平等權之間尋求適當平衡,同時考慮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單位的負擔能力,並與現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續性。因此,《條例》增加了一款內容,明確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3個月。照此計算,職工產假在原來的128天外,還可彈性調節,最長可達7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條例》對再生育政策也進行了調整。符合條件的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孩」,即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個子女,婚後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全面二孩」政策的正式落地勢必會對北京市經濟產生一定的提振作用,創造新的需求點。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單菁菁曾表示,「全面二孩」將推動未來勞動力供給的增加,對老齡化高峰的到來形成緩衝作用,減少未來勞動力供給不足帶來的社保負擔過重問題;而且,生育肯定也會帶來大量的新增社會消費,生育相關的教育、醫療等全產業鏈的需求可能會出現明顯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