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商晨報掌中瀋陽客戶端記者鄭孝然)為了讓剛出生的孩子在月子裡得到最好的照顧,家人花費24800元讓母子倆住進了瀋陽貝儷佳媛產婦會所,不過住了不到20天,孩子出事了!
嬰兒月子中心患病
家屬質疑照顧不周
今年2月15日,瀋陽常女士的寶寶健康地出生了。18日,家人把常女士和寶寶一同送到了位於瀋陽市大東區的瀋陽貝儷佳媛產婦會所進行產婦和新生兒養護。
3月6日,常女士被告知孩子發燒到38.6℃,家人馬上將孩子送到了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醫院的首診記錄中顯示,孩子臍帶化膿,肛周紅腫破潰。
為了查清病因,排除新生兒腦炎,尚未滿月的孩子做了腰部穿刺手術,盛京醫院診斷為膿毒症及新生兒臍炎。孩子在醫院進行了12天抗炎治療,於3月18日出院。
花了那麼多錢住進月子中心,孩子還出事了,常女士懷疑是月子中心照顧不周引起的炎症,於是提出了查看視頻記錄及孩子的養護記錄。
讓常女士氣憤的是,最初月子中心以資料銷毀及內部材料不予公開為由拒絕了,並且表示無責任。
常女士表示,2月23日,寶寶的臍帶脫落,但在月子中心後來提供的餵養記錄中,在2月23日之後沒有臍帶護理的相關記錄。
常女士認為月子中心應對孩子生病事件負責,並承認他們的護理行為失誤。
月子中心:新生兒照料符合流程
家屬沒提供月子中心有責材料
昨日,瀋陽貝儷佳媛產婦會所的林院長對於常女士及其家屬的質疑做出了回應。
林院長表示,月子中心提供的是養護護理,不是醫療護理,也就是說,只負責照料產婦和新生兒的生活,對其健康狀況,只有及時監控匯報的義務,並不負責診斷治療,也不承擔醫療費用。
「這在合同中都是明確規定的,入院時都有籤字。」林院長表示,至於家屬質疑的照顧不周,常女士的孩子和其他孩子都是一樣的按流程操作,符合規定。
林院長表示,嬰兒致病原因很多,不能單方面地認為是月子中心的責任,家屬也沒有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是月子中心有責的材料。
林院長稱,月子中心已經退還了常女士剩餘天數的服務費用,如果常女士有進一步要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觀點
月子中心應該配合提供證據
高價入住月子中心,孩子生了病,月子中心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李宗勝律師認為,客戶與月子中心之間是合同關係。在合同期內,月子中心有權利和義務來照顧孩子。孩子生病是否因照顧不善而導致,作為月子中心應該配合提供證據。
李宗勝認為,本案例中月子中心是否應該擔責尚不明確。
華商晨報掌中瀋陽客戶端記者鄭孝然
-行業期待
儘快建立完善母嬰康復機構行業標準
在近期舉行的「中國產後母嬰康復服務業發展研討會」上,中國婦幼保健協會會長、原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就目前母嬰康復行業的問題表示,將儘快推動產後母嬰康復機構行業標準的建立與完善,開展行業內機構的培訓,實施行業內的評估工作,促進行業的互相學習和交流。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的建立順應了社會需求。」張文康說,產後母嬰康復機構不是一個簡單的企業,更不是一個賓館,它承擔著產婦、嬰兒的安全和健康的重大責任。
張文康建議產後母嬰康復機構要樹立風險意識,將保證產婦和嬰兒的安全作為最首要的任務,在保健措施、衛生消毒、飲食衛生和環境管理等方面強調安全意識,規範場地、人員、設備和服務業務,強化風險管理。據《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