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陵縣的董先生向《魯超幫辦》求助說,2019年年底的時候,他給侄子在寧陵縣喬樓鄉交了城鄉居民醫保,但是不知道其侄子在商丘市也交了一份。不知道這樣交重的醫保是否能夠退回?
「我侄子的父母都不在了,為了有個保障,我就在村裡給他交了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費250元。」董先生說,後來他才知道,侄子因長期在商丘市區工作,所以在市區交了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費250元。「我倆各交了一份,重複的肯定沒啥用,這參保費能給退回一份嗎?」
接到董先生的求助後,記者採訪了商丘市醫保局的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董先生稱其侄子在兩地重複交納了2020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費,如果在交費後不久就發現的話,可以向醫保部門求助,想辦法退回其中一份。「但是2020年的醫保參保費,是在2019年交納的,過了這麼長時間,現在肯定是沒法處理了。」該工作人員表示,一年多前的重複交費問題,已經難以進行退費了。「在交納醫保參保費的時候,如果發現這樣的問題,一定要儘快向醫保部門反映,第一時間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