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256 證券簡稱:兆新股份 公告編號:2020-072
2019
年度報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異議聲明
■
聲明
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楊欽湖先生、董事陳實先生、獨立董事王叢先生、獨立董事李長霞女士、獨立董事肖土盛先生無法保證本報告真實、準確、完整,;監事黃浩先生、蔡利剛先生、郭茜女士無法保證本報告有關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法保證本報告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常務副總經理郭健先生、副總經理湯薇東女士、副總經理金紅英女士無法對本報告發表意見,財務總監蘇總先生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請投資者特別關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親自出席了審議本次年報的董事會會議
■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 適用 □ 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
2、報告期主要業務或產品簡介
(一)主要業務、主要產品及經營模式
1、主要業務及主要產品
報告期內,公司涉及主要業務:新能源、精細化工、生物降解材料三大類業務,其中新能源業務包括新能源太陽能光伏發電、鋰鹽產品深加工、鹽湖提鋰、儲能及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等業務,其業務產品如下:
2、主要經營模式
(1)新能源太陽能光伏發電經營模式
公司新能源業務報告期內主要涉及太陽能光伏發電行業。
公司主要通過收購和自主開發建設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光伏電站的投資和運營。自主開發項目主要通過獲得地面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核准文件或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文件並具備施工條件後,與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籤署EPC總包合同,由EPC總包方負責組織工程設計、採購原材料、工程施工等事項,驗收合格後交由公司運營管理。
(2)精細化工經營模式
精細化工系列產品採用自主研發、授權代加工生產、銷售的經營模式。公司在國內外建立有穩定的營銷網絡和渠道,目前銷售訂單採取代加工生產的方式,可靈活組織生產。
精細化工業務授權代加工的生產模式為公司經營發展的過渡方案,公司具備生產製造的基礎,具備足夠的氣霧劑生產及技術能力。公司精細化工業務建立了較完善的授權代加工生產管理體系,並和多家OEM供應商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精細化工業務的核心工藝、核心技術、核心材料等掌握在公司,品牌、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為公司獨有,公司與授權加工商籤訂了嚴格的商業保密合約。
(3)生物基降解材料經營模式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均採用自主研發、生產、銷售的經營模式,具體如下:
① 採購模式
技術研發部、生產管理部等相關部門所需要的原輔材料、生產設備及其他物資均通過公司計劃採購部統一向國內外相關廠商擇優採購。
② 自主生產模式
由於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的種類型號較多,生產模式主要以訂單生產為主,訂單生產根據客戶要求生產相應產品型號和數量。
③ 銷售模式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主要出口和內銷,其中出口主要以阿里巴巴商務平臺、經銷商為主,直銷銷售模式為輔。產品出口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澳大利亞、墨西哥、蓋亞那、巴西、韓國、新加坡及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內銷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各類製品既有OEM模式,也有虹彩自主品牌的推廣,其中自主品牌的推廣採取多種渠道銷售模式,既有與經銷商合作,也有通過阿里巴巴、微信平臺等建立了自己的直銷渠道。
④定價政策
公司採取自主定價的銷售方式。
(二)公司所處行業的特徵及所處的行業地位
1、公司所處的行業特徵
(1)新能源太陽能光伏發電的特徵
行業補貼模式FIT(Feed-in-Tariff),是目前全球主要國家正在採用的一種新能源補貼政策,該種補貼政策通過設置明確的太陽能發電上網電價,鼓勵太陽能發電的科技研發、項目開發和廣泛應用。由於新能源技術成本和生產成本高於傳統能源,但新能源有降低溫室效應及碳排放等諸多環境和社會效應,所以各國政府採用FIT補貼的方式。
目前,光伏行業的發展已經非常成熟,特別是我國的光伏應用已經走在世界前列,光伏成本大幅下降,光伏補貼也逐年下降,光伏應用從大規模地面電站向分布式光伏電站方向轉變,光伏平價上網的時代正加速到來,部分工商業屋頂,以及一些光照好的地區的地面電站已經能夠實現平價上網,屆時,光伏行業將迎來真正的大發展。
(2)精細化工行業的特徵
精細化工行業應用於各個領域,並進入千家萬戶。氣霧劑產品種類已發展到2,000多種,分為:個人用品、工業和汽車用品、家庭用品、塗料、食品、殺蟲劑、藥用及其他氣霧劑產品,行業沒有明顯的周期性和季節性。
根據中國氣霧劑專業委員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8年年底,全球氣霧劑產量前十名國家和地區的氣霧劑總產量達159.07億罐,歐洲總產量超55.7億罐,美國為38.53億罐,中國2018年生產了22.93億罐氣霧劑產品,繼續呈增長趨勢。中國氣霧劑行業整體延續了不斷發展、上升的格局,實現了產品的配套齊全、多樣性和多元化發展,中國市場已發展成為繼歐洲、美國後的全球第三大生產地。
(3)生物降解材料行業的特徵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是利用可再生的生物質資源通過生物、物理或化學方法加工而成的綠色高分子材料,是應對當前石油資源日趨短缺及環境問題嚴峻的良好替代產品,主要應用於一次性用品、地膜等領域,隨著全球對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多種政策支持及推廣應用,產品已經深入社會的多個方面,行業沒有明顯的周期性和季節性。
2、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
(1)在新能源行業所處地位
截止2019年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04億千瓦。截止目前,公司持有和在建光伏電站有262.5兆瓦,公司光伏電站以地面電站和分布式電站結合,主要分布於中東部地區。
公司參股公司錦泰鉀肥擁有巴倫馬海湖約404平方公裡(採礦權面積197.96平方公裡、探礦權面積205. 63平方公裡)的鹽湖資源,公司參股公司上海中鋰是電池級磷酸二氫鋰國家有色金屬行業標準的制定企業之一,建有年產8000噸電池級鋰鹽產品車間。
(2)在精細化工行業所處地位
公司是國內最早開始從事氣霧劑生產、銷售的企業之一,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並擁有中國馳名商標,在品牌和技術具有領先的優勢。公司的氣霧漆產品處於細分行業的領先地位,公司主編修訂的行業標準BB/T0047-2018《氣霧漆》,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同時參與對《氣霧劑產品測試方法》(GB/T 14449)國家標準進行編制和修訂,參與起草的《氣霧劑級丙烷》、《氣霧劑級異丁烷》、《氣霧劑安全生產規程》、《發動機潤滑系統清洗劑》、《節氣門清洗劑》、《進氣系統免拆清洗劑》、《汽車機械及動力系統清洗劑的有效性評價》等國家、行業標準已經頒布實施。
(3)在生物降解材料行業所處地位
生物降解材料是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產業,能有效解決環境汙染問題,隨著國際國內相關政策出臺,市場需求不斷增長,生物降解材料製品越來越多地被廣泛應用於各行各業。公司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自主創新的同時,與國內多個院校開展了產學研合作,建立了完善的研發體系,先後推出多種生物降解材料製品,並實現產業化。一直以來,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生物降解材料產品,得到了客戶的廣泛認可,是我國領先的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供應商之一。
3、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1)近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會計政策變更;會計差錯更正
單位:元
■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會計差錯更正的情況
見本報告摘要7、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2)分季度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
■
上述財務指標或其加總數是否與公司已披露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指標存在重大差異
□ 是 √ 否
4、股本及股東情況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3)以方框圖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
■
5、公司債券情況
公司是否存在公開發行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報告批准報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額兌付的公司債券
否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經營情況簡介
(一)主要業務、主要產品及經營模式
1、主要業務及主要產品
報告期內,公司涉及主要業務:新能源、精細化工、生物降解材料三大類業務,其中新能源業務包括新能源太陽能光伏發電、鋰鹽產品深加工、鹽湖提鋰、儲能及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等業務。
2、主要經營模式
(1)新能源太陽能光伏發電經營模式
公司新能源業務報告期內主要涉及太陽能光伏發電行業。
公司主要通過收購和自主開發建設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光伏電站的投資和運營。自主開發項目主要通過獲得地面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核准文件或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文件並具備施工條件後,與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籤署EPC總包合同,由EPC總包方負責組織工程設計、採購原材料、工程施工等事項,驗收合格後交由公司運營管理。
(2)精細化工經營模式
精細化工系列產品採用自主研發、授權代加工生產、銷售的經營模式。公司在國內外建立有穩定的營銷網絡和渠道,目前銷售訂單採取代加工生產的方式,可靈活組織生產。
精細化工業務授權代加工的生產模式為公司經營發展的過渡方案,公司具備生產製造的基礎,具備足夠的氣霧劑生產及技術能力。公司精細化工業務建立了較完善的授權代加工生產管理體系,並和多家OEM供應商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精細化工業務的核心工藝、核心技術、核心材料等掌握在公司,品牌、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為公司獨有,公司與授權加工商籤訂了嚴格的商業保密合約。
(3)生物基降解材料經營模式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均採用自主研發、生產、銷售的經營模式,具體如下:
① 採購模式
技術研發部、生產管理部等相關部門所需要的原輔材料、生產設備及其他物資均通過公司計劃採購部統一向國內外相關廠商擇優採購。
② 自主生產模式
由於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的種類型號較多,生產模式主要以訂單生產為主,訂單生產根據客戶要求生產相應產品型號和數量。
③ 銷售模式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主要出口和內銷,其中出口主要以阿里巴巴商務平臺、經銷商為主,直銷銷售模式為輔。產品出口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澳大利亞、墨西哥、蓋亞那、巴西、韓國、新加坡及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內銷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各類製品既有OEM模式,也有虹彩自主品牌的推廣,其中自主品牌的推廣採取多種渠道銷售模式,既有與經銷商合作,也有通過阿里巴巴、微信平臺等建立了自己的直銷渠道。
④定價政策
公司採取自主定價的銷售方式。
(二)公司所處行業的特徵及所處的行業地位
1、公司所處的行業特徵
(1)新能源太陽能光伏發電的特徵
行業補貼模式FIT(Feed-in-Tariff),是目前全球主要國家正在採用的一種新能源補貼政策,該種補貼政策通過設置明確的太陽能發電上網電價,鼓勵太陽能發電的科技研發、項目開發和廣泛應用。由於新能源技術成本和生產成本高於傳統能源,但新能源有降低溫室效應及碳排放等諸多環境和社會效應,所以各國政府採用FIT補貼的方式。
目前,光伏行業的發展已經非常成熟,特別是我國的光伏應用已經走在世界前列,光伏成本大幅下降,光伏補貼也逐年下降,光伏應用從大規模地面電站向分布式光伏電站方向轉變,光伏平價上網的時代正加速到來,部分工商業屋頂,以及一些光照好的地區的地面電站已經能夠實現平價上網,屆時,光伏行業將迎來真正的大發展。
(2)精細化工行業的特徵
精細化工行業應用於各個領域,並進入千家萬戶。氣霧劑產品種類已發展到2,000多種,分為:個人用品、工業和汽車用品、家庭用品、塗料、食品、殺蟲劑、藥用及其他氣霧劑產品,行業沒有明顯的周期性和季節性。
根據中國氣霧劑專業委員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8年年底,全球氣霧劑產量前十名國家和地區的氣霧劑總產量達159.07億罐,歐洲總產量超55.7億罐,美國為38.53億罐,中國2018年生產了22.93億罐氣霧劑產品,繼續呈增長趨勢。中國氣霧劑行業整體延續了不斷發展、上升的格局,實現了產品的配套齊全、多樣性和多元化發展,中國市場已發展成為繼歐洲、美國後的全球第三大生產地。
(3)生物降解材料行業的特徵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是利用可再生的生物質資源通過生物、物理或化學方法加工而成的綠色高分子材料,是應對當前石油資源日趨短缺及環境問題嚴峻的良好替代產品,主要應用於一次性用品、地膜等領域,隨著全球對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多種政策支持及推廣應用,產品已經深入社會的多個方面,行業沒有明顯的周期性和季節性。
2、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
(1)在新能源行業所處地位
截止2019年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04億千瓦。截止目前,公司持有和在建光伏電站有262.5兆瓦,公司光伏電站以地面電站和分布式電站結合,主要分布於中東部地區。
公司參股公司錦泰鉀肥擁有巴倫馬海湖約404平方公裡(採礦權面積197.96平方公裡、探礦權面積205. 63平方公裡)的鹽湖資源,公司參股公司上海中鋰是電池級磷酸二氫鋰國家有色金屬行業標準的制定企業之一,建有年產8000噸電池級鋰鹽產品車間。
(2)在精細化工行業所處地位
公司是國內最早開始從事氣霧劑生產、銷售的企業之一,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並擁有中國馳名商標,在品牌和技術具有領先的優勢。公司的氣霧漆產品處於細分行業的領先地位,公司主編修訂的行業標準BB/T0047-2018《氣霧漆》,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同時參與對《氣霧劑產品測試方法》(GB/T 14449)國家標準進行編制和修訂,參與起草的《氣霧劑級丙烷》、《氣霧劑級異丁烷》、《氣霧劑安全生產規程》、《發動機潤滑系統清洗劑》、《節氣門清洗劑》、《進氣系統免拆清洗劑》、《汽車機械及動力系統清洗劑的有效性評價》等國家、行業標準已經頒布實施。
(3)在生物降解材料行業所處地位
生物降解材料是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產業,能有效解決環境汙染問題,隨著國際國內相關政策出臺,市場需求不斷增長,生物降解材料製品越來越多地被廣泛應用於各行各業。公司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自主創新的同時,與國內多個院校開展了產學研合作,建立了完善的研發體系,先後推出多種生物降解材料製品,並實現產業化。一直以來,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生物降解材料產品,得到了客戶的廣泛認可,是我國領先的生物降解材料及製品供應商之一。
2、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是否存在重大變化
□ 是 √ 否
3、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利潤10%以上的產品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別關注的經營季節性或周期性特徵
□ 是 √ 否
5、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總額或者構成較前一報告期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公司石巖廠區因政府要求搬遷,營業收入未達預期。
2、公司光伏電站所在地受連續陰雨氣候影響較大,光伏發電量同比有所減少。
3、受整體融資環境因素影響,公司融資壓力未能緩解。
4、公司2019年度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合計215,461,132.13 元。
6、面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7、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1)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會計政策變更
①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對本公司的主要變化和影響如下:
一一本公司於2019年1月1日及以後將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權投資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列報為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
一一本公司在日常資金管理中將部分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或貼現,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後將該等應收票據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金融資產類別,列報為應收款項融資。
A、首次執行日,對2019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項目的影響
a、對合併報表的影響
■
b、對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
■
B、首次執行日前後金融資產分類和計量對比表
a、對合併財務報表的影響
■
b、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
■
②其他會計政策變更
A、本公司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表,此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
B、此會計政策變更對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影響:
■
C、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一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自2019年6月17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一一債務重組》。該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2.會計估計變更
無
(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一、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
1、公司子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州吳興童裝環境綜合整治配套產業園 6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因工程建設受阻,自 2016 年底至今一直處於停工狀態,2017 年起已出現資產減值跡象,但未進行減值測試,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故進行前期差錯更正。
2. 公司子公司合肥晟日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安徽省廬江縣白湖鎮梅山村養殖基地 20MW 光伏發電項目」於 2016年12月26日併網發電,在未獲得國家光伏電站年度建設規模指標,不能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的前提下確認了國家補貼電費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故進行前期差錯更正。
二、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處理
1、前期差錯的具體會計處理
針對上述差錯,公司對2017 年度、2018 年度財務數據進行了追溯調整,相應調整 2017 年度、2018年度應收帳款、營業收入、其他非流動資產、資產減值損失、在建工程、未分配利潤等科目。
2、重要前期差錯更正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公司針對上述重要會計差錯按追溯重述法進行了調整,本次更正對 2017 年度財務報表主要項目調整前後對照如下:
■
本次更正對 2018 年度財務報表主要項目調整前後對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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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汕特別合作區虹彩材料有限公司於2019 年7月24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註銷登記通知書》,完成了註銷手續。
本公司之子公司清遠市兆新科技有限公司於2019年4月29日取得了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核准登記通知書》,完成了設立手續。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兆新實業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9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核准登記通知書》,完成了設立手續。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兆新商業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26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核准登記通知書》,完成了設立手續。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負責人:楊欽湖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證券代碼:002256 證券簡稱:兆新股份 公告編號:2020-07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募集資金2019年度
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等有關規定,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編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及資金到位時間
2015年12月23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3024號」《關於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①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的核准,公司獲準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不超過156,339,500股。公司非公開實際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56,339,468股,每股發行價格9.78元,募集資金總額1,528,999,997.04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共計7,722,339.46元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1,521,277,657.58元,上述募集資金已於2016年5月18日到位,並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瑞華驗字【2016】48070002號驗資報告驗證。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本年度使用金額及當前餘額
幣種:人民幣單位:元
■
注1:「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曾用名。公司於2016年11月8日更名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募集資金帳戶期初餘額為15,450,192.59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續費支出後淨收入196,003.51元,項目完結銷戶轉入一般帳戶159,548.3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資金7,793,895.88 元,帳戶期末餘額為7,692,751.92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公司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資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所有募集資金項目投資的支出,在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或預算範圍內,由項目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財務部門審核、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籤批,項目實施單位執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由公司審計部門進行日常監督,財務部門定期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告董事會、監事會。
2016年6月,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國勝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君誠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連同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6年10月,公司將「攀枝花市西區新莊村光伏生態修復2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變更為已併網「遂平縣嵖岈山鎮鳳凰山20MW光伏發電項目」,公司及新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河南協通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協通」)與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7年8月,公司將「合肥市肥西縣花崗鎮河光村漁光互補2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變更為「江西省永新縣高市鄉樟木山20MW光伏發電站項目」,公司及新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永新縣海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7年12月,公司將「攀枝花市林光互補生態修復應用2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二期)項目」變更為「浙江24.6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公司新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金華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華兆晟」)、義烏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永聚」)、新昌縣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昌兆晟」)、蘭谿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溪永晟」)分別在商業銀行開設了募集資金專用帳戶(其中:金華兆晟、義烏永聚、新昌兆晟分別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開設了專戶,蘭溪永晟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開設了專戶),公司及項目實施主體金華兆晟、義烏永聚、新昌兆晟、蘭溪永晟分別與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各項目的專戶銀行籤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8年1月,公司將公司控股子公司肥西國勝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肥西國勝」)存放於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資金專戶的全部募集資金變更至肥西國勝在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及肥西國勝已與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籤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8年6月,公司將在建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安徽 40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攀枝花市林光互補生態修復應用2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期)」變更為「收購上海中鋰實業有限公司80%股權項目」。公司及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籤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8年10月,公司將存放用於「收購上海中鋰實業有限公司 80%股權項目」的募集資金專戶由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變更至公司在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並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及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籤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上述所有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存放專項帳戶的餘額如下:
幣種:人民幣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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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募集資金專戶(帳戶號:5840000010120100233317)、華夏銀行前海分行募集資金專戶(帳戶號:10885000000034630、10885000000034629、10885000000034641)、浦發銀行南山支行募集資金專戶(帳戶號:79090078801500000168)和廣發銀行深圳高新支行(帳戶號:9550880006511700112)存入的募集資金已按計劃使用完畢,以上6家募集資金專戶已辦理完成銷戶手續。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本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參見「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附表1)。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參見「變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附表2)。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信息披露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募集資金管理不存在違規情形。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
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9年度
編制單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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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本報告中合計數與各單項加總存在尾差均由四捨五入所致。
(下轉B1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