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日常生活中,「買一贈一」已經成為商家最常用的促銷方式之一,在網購平臺上更是司空見慣。然而,由於網購虛擬化的特點,導致消費者在交易前僅能通過網購平臺的圖片或文字解說了解商品,無法與商家直接面對面交流,更無法直接觸摸商品,到貨後因圖文不符引發的糾紛也由此而來。
正所謂,贈品也是商品,免費不能免責。這應該是最為基本的法律常識。不過,從現實來看,商家在贈品上打歪主意的不在少數。比如,贈品缺斤少兩、貨不對版、質量不達標、虛假宣傳等問題時有發生。甚至有的商家聲稱「贈品如果出了問題商家不承擔責任」。如此,不僅反映出商家的不誠信,更是對消費者權益赤裸裸地侵害。
其實,不難分析,一些商家之所以樂於在贈品上花心思,一則在於摸準了消費者的心理,比如,貪圖便宜,即便是上當受騙後也是自認倒黴,或認為是商家免費贈送的而放棄維權;二則違法違規成本低,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法商家靠問題贈品侵害消費者權益;三則在於行業操守失範,甚至會縱容此類現象成為行業潛規則。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獎品、贈品等視同銷售的商品。《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規定,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後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也就可見,贈品同樣須依法依規行事,消費者贈品權益依舊有著法律保障。
同時,也正如專家介紹,消費者按要求購物,實際上就與商家達成了「買一贈一」的合同,對于贈品,消費者雖未支付對價,但是實際上贈品的成本已經分攤到付費商品中。從這一角度來講,商家更有義務為贈品的瑕疵承擔責任。而且贈品質量也是商家誠信度、美譽度的彰顯,在此方面動歪腦筋,顯然是自作聰明。
「贈品免費不免責」應成為商家須恪守的準則。同時,為規避問題贈品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也有必要加強市場監管執法。畢竟,「贈品如果出了問題商家不承擔責任」本質上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更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霸王條款。對違法違規者,就須依法亮劍。
總之,贈品不是商家免責理由。消費者面對「買一贈一」等銷售模式時,切莫只看到眼前便宜,理性消費十分必要。比如,充分了解其中的營銷套路、優惠規則等,以進行防範。同時,保留購物憑證,當遭遇贈品糾紛時,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切莫一忍了之,這同樣有助於消弭贈品侵權現象。(楊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