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交所9月14日更新的待處理髮行人名單中未出現比特大陸的名字,即比特大陸尚未提交上市審核資料,比特大陸原定9月份IPO的計劃可能落空。
那麼什麼是IPO呢?IPO全稱首次公開募股,英文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s也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其實通俗的來講,「IPO」就是沒有上市的公司,第一次上市,就稱之為IPO。
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那麼IPO公司又是什麼呢?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IPO公司上市應該具備怎樣的條件呢?
首先,從公司組織形式上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礎條件。有限責任公司想要上市就必須進行股份制改造,有限責任公司本身不具備上市的資格。
其次,從公司的經營情況看,公司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公司的生產經營範圍要合法、合規,並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公司最近3年的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最後,從公司的設立上看,公司的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的情況,如發起人或者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辦理完成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即已經將出資的財產由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爭議。
從公司的股本數額上看,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IPO對於IPO公司有哪些好處呢,簡單來說是募集資金,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以及員工的認同感,增強流通性,有利完善企業制度,方便管理。
(來源:FX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