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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獐子島扇貝跑路」事件,終於落下帷幕。
9月11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證監會決定將獐子島及相關人員涉嫌證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早在今年6月15日,證監會已經對獐子島及相關人員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案作出了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證監會認定,獐子島2016年虛增利潤1.3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2017年虛減利潤2.8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9%。獐子島上述行為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公告顯示,下一步,證監會將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機關的案件偵辦,堅決落實「零容忍」的工作要求,著力構建行政處罰與刑事懲戒、民事賠償有機銜接的全方位立體式追責體系,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證監會對獐子島相關涉事人員處罰公告
獐子島「扇貝跑路」事件,已經成為資本市場上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
該事件涉事公司名為獐子島集團,是一家以水產增養殖為主,集海珍品育苗、增養殖、加工、貿易、海上運輸於一體的綜合性海洋食品企業,其主要養殖的海貨就是海底的蝦夷扇貝。
自2014年獐子島首次以扇貝遭遇「冷水團」跑路為由,解釋業績的巨額虧損。在六年時間裡,獐子島的扇貝頻頻「跑路」,以下為獐子島的扇貝「離奇消失」情況。
2014年10月30日,獐子島發布公告稱,因北黃海遭到幾十年一遇異常的冷水團,100多萬畝即將進入收穫期的蝦夷扇貝絕收,前三季業績「大變臉」,由預報盈利變為虧損約8億元。
2018年1月31日,獐子島發布公告稱,公司預計2017年淨利潤虧損5.3億元-7.2億元。原因是公司進行底播蝦夷扇貝的年末存量盤點時,發現部分海域的底播蝦夷扇貝存貨異常,稱由於海洋災害扇貝被「餓死」。
針對此事,證監會認定獐子島涉嫌財務造假。證監會對獐子島開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財務造假、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信息等,證監會擬對獐子島進行60萬元的頂格處罰,對於董事長吳厚剛開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
但60萬罰金和終身禁入證券市場的處罰,並未改變獐子島講故事的套路。
2019年11月11日,獐子島發布公告稱,根據已完成的近半數2019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結果,部分海域死亡貝殼比例約佔80%以上,畝產水平大幅低於前10月平均畝產25.61公斤。
有業內人士指出,獐子島每次公告扇貝「跑路」時的時間點都和公司業績存在相關性。也有分析指出,獐子島利用「扇貝跑路」的故事進行財務造假,是為了避免因公司業績虧損導致退市。
按照深交所規定,中小板企業連續兩年淨利潤為負將被警示,繼續虧損會被暫停上市,若連續四年虧損將被終止上市。
蹊蹺的是,2014年到2018年,獐子島的歸屬淨利潤分別為-11.9億、-2.43億、7959萬、-7.23億、3211萬元,連續虧損始終沒有超過兩年。
證監會表示,獐子島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連續兩年虧損的情況下,客觀上利用海底庫存及採捕情況難發現、難調查、難核實的特點,不以實際採捕海域為依據進行成本結轉,導致財務報告嚴重失真,2016年通過少記錄成本、營業外支出的方法將利潤由虧損披露為盈利,2017年將以前年度已採捕海域列入核銷海域或減值海域,誇大虧損幅度。
針對獐子島財務造假一事,為了尋找證據,證監會也曾採用多種途徑開展了調查。
利用獐子島作業船隻上的北鬥導航系統,調查組以此測算獐子島扇貝船實際採捕的面積。獐子島公司每月蝦夷扇貝成本結轉的依據為當月捕撈區域,在無逐日採捕區域記錄可以核驗的情況下,證監會藉助衛星定位數據,對公司27條採捕船隻數百餘萬條海上航行定位數據進行分析。
結果顯示,經技術還原的兩張圖,與獐子島公司帳面記錄的情況相差甚遠。依據此數據,證監會復原了公司最近兩年真實的採捕海域,進而確定實際採捕面積,並據此認定獐子島公司成本、營業外支出、利潤等存在虛假。
(鈦媒體編輯蘆依綜合自證券日報、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