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都知道
十次事故九次快
稍有不慎
就會釀成車毀人亡的事故
但總有一些人
認為自己駕駛技術爐火純青
明知超速危險
還要「呼啦」一下,飛馳而過......
為遏制超速,消除事故隱患
下面就來曝光一批
機動車超速行駛交通違法行為
時間:12月4日
地點:連霍高速G30
車牌號:川B030B3
車速:154km/h
限速:120km/h
超速:28%
時間:12月4日
地點:連霍高速G30
車牌號:青AHN336川3
車速:149km/h
限速:120km/h
超速:24%
時間:12月4日
地點:連霍高速G30
車牌號:甘FDU101川3
車速:175km/h
限速:120km/h
超速:45%
時間:12月4日
地點:連霍高速G30
車牌號:新A1KY08川3
車速:147km/h
限速:120km/h
超速:22%
時間:12月4日
地點:連霍高速G30
車牌號:豫A77XA6川3
車速:146km/h
限速:120km/h
超速:21%
時間:12月4日
地點:連霍高速G30
車牌號:豫ARG511豫3
車速:149km/h
限速:120km/h
超速:24%
幾張動圖來直觀感受下超速的危害!
超速的危害
一、超速行駛減弱了駕駛人對空間的認識能力。
車速越快,注視點越遠,時速在50公裡以上,注視點常在305-601米以外。由於注視點前移,視野狹窄,清晰度不良,對一些小而變化慢的事物難以辨認,臨近發現時已措手不及。
二、超速行駛時,駕駛人對速度的判斷能力下降。
駕駛人在高速行駛時,不但對所駕車輛速度不能正確判斷,而且對行人、非機動車、其他機動車速度也會低估。在超越前車時就易低估對向來車的速度和距離,同時低估要超越前車的相持距離,發現情況往往措施過遲,易發生相撞或刮擦事故。
三、超速行駛增加駕駛人疲勞程度,反應能力下降。
超速行駛時,超車、會車的機會增多,行駛間距縮短,車外情況應接不暇,駕駛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注意力頻繁轉移,易感到疲勞,時間一久還會瞌睡,極易引發事故。
四、超速行駛有時會使駕駛人的思維判斷失誤。
駕駛人在思考問題時除根據感知材料外,還得藉助經驗分析、判斷。在變速行駛時一旦出現意外,即使當機立斷也需要時間考慮,有些事故就是在做出決定的這一瞬間發生的。
超速行駛
拼的是速度
毀的是家庭
生命不是速度的競賽
蜀黍在這提醒大家
一定要按照規定限速規定行駛
切勿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