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
發生在明星粉絲群裡的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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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19年8月,沈某虛構國外工作攝影師身份加入某明星粉絲群,其謊稱自己使用外國信用卡無法綁定微信支付、生病等理由,騙得群內多名好友的信任及同情,並藉此索取微信紅包等,成功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日前,黃浦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沈某提起公訴。
此外,黃浦區檢察院還總結了一些需
要慎而為之的追星行為
如若處理不當
這些行為很可能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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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應援
粉絲為了實現用租廣告位做宣傳、投票等各種方式來支持偶像,通過集資統一調度花費進行應援。
疑似粉絲集資錢款去向不明。圖源網絡
檢察官提示:粉絲群體在眾籌過程中缺乏專業人士的監管,很可能出現負責人攜集資款跑路的行為,此時可能涉及詐騙罪、侵佔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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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露藝人隱私
在粉絲群中,經常有黃牛販賣或者粉絲之間互相分享例如航班信息、手機號碼等明星私人信息的行為存在。
檢察官提示:中國《刑法》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明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電話、住址等都屬於其個人信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明星私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黃牛販賣當紅藝人行程信息。圖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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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機」「刷關」
粉絲不僅在機場大廳集體「送機」,還會根據明星航班信息購買與明星同一個航班的機票,等到飛機即將起飛時,以各種理由下飛機,併到機場服務大廳辦理退票服務進行「刷關」。
檢察官提示:盲目「刷關」行為有可能登上民航黑名單,影響日後個人出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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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飯」跟蹤、偷拍
「私生飯」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跟蹤、偷拍、騷擾明星,還會入侵住宅,甚至有追車、超車、強行變道逼停明星車輛等行為,嚴重時會擾亂公共秩序,給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某藝人遭遇「私生飯」。圖源網絡
檢察官提示:「私生飯」的「私生」行為,侵犯了明星隱私權,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追車、強行變道逼停明星車輛等行為,極易造成安全事故。若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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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暴力
出於對偶像的愛在網絡上對其他藝人、普通人進行侮辱、誹謗。
檢察官提示:在網絡上誹謗、侮辱其他藝人或普通人,侵害他人人格的尊嚴、名譽權,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誹謗罪、侮辱罪。
廣大粉絲群體在追星過程中
要注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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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捂緊自己的「錢袋子」
追星的同時要保護好自己,切勿在群裡暴露個人信息,不盲目相信素未謀面的「同道中人」,謹慎對待網友提出的涉及金錢利益的要求。
2不做推波助瀾的「傳播者」
在粉絲群裡看到明星個人隱私、航班號等信息,不轉發不散布,至於跟蹤、騷擾等行為更是不可取的。
3秉持獨立思考精神和網絡道德責任感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公民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粉絲們要理智「為愛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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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平臺等多方呼籲理性追星
5月13日晚,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稱,越界的追星行為,不僅透支著明星的流量,也可能反噬偶像本身,更侵蝕著飯圈文化的正向價值。
一位與某流量明星粉絲有過接觸的網際網路資深運營說,一部分粉絲的不理智的行為,正在讓全社會加重對追星群體的刻板印象,「公眾會認為追星女孩都不理智,只會進行大量的非理性消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我國粉絲群體趨於低齡化,法律意識較為淡薄,價值取向並未完全形成,粉絲文化及粉絲經濟作為文化領域的新現象需要規範和引導。他提到, 3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已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帳號等違法活動。
深圳大學傳播學院特聘教授常江表示,無論商業的還是文化的訴求,只要在不違反法律、不破壞公序良俗的框架內,都是正常現象。但明星偶像對青少年群體有巨大的影響,是青少年社會化過程中效仿的對象,因此明星偶像應該有更多的社會責任感,以理性的行為和價值觀與自己的粉絲互動。
7月13日,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未成年人網民數量與佔比持續上升,對網絡內容監督管理、家庭上網教育、網際網路企業針對性保護機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還需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和參與。歡迎廣大網民、媒體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監督舉報,為廣大未成年人營造健康的網絡環境。
(素材來源|共青團中央 編輯|鄭好 江北新區融媒體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