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記者 祝微
「十一」小長假即將到來,又是一年中的結婚小高潮,但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伴隨著婚禮準備的過程,煩惱也隨之而至。商女士由於自身原因將原定於今年10月1日的婚禮取消,但前期預訂婚紗交付的定金卻被商家告知無法退還。
案例:1000元婚紗定金收了50%
據商女士介紹,9月7日她在鑫奕嫁衣店訂製了一套價值1000元的婚紗,準備10月1日結婚用,並交付了500元的定金。因自身原因,原定於10月1日的婚禮取消,故商女士來到嫁衣店要求退款,商家以消費者違約為由,不予返還定金,在多次與商家協商無果後,商女士來電反映到南關區消協投訴,要求返還定金。
在了解了事情經過後,消協的工作人員多次電話溝通當事雙方,根據《合同法》規定,若是由於消費者違約導致交易不成立,商家有權不予返還定金,但是根據《合同法》第114、115條規定,定金的金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嫁衣店按照法律規定,只能收取商女士200元的定金。經過南關區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嫁衣店扣除商女士應繳的200元定金,將餘款300元退回給商女士。
消協:多收取部分必須退還
據南關區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鹿城介紹,每年十一前有關婚紗攝影等方面的投訴劇增,其中投訴多集中在合同約定不明確、不詳盡等方面。一些消費者僅通過經營者的口頭介紹或口頭約定就交費,商家經常利用霸王條款加重消費者義務而事先又不說明,還以口頭承諾贈送的某些項目來誘惑消費者。本案中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糾紛中消費者違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要謹慎預付定金。另外,根據《合同法》規定,定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金額的20%。因此該嫁衣店存在多收取定金行為,因此必須退還多收取部分。
提醒:如遇糾紛可撥打12315投訴
鹿城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婚紗攝影時,一定要選擇市場口碑好、知名度高,攝影經驗豐富且經營時間長久的商家多數經過了市場考驗,他們往往對信譽和口碑看得非常重。如果出現消費糾紛,此類商家通常會妥善處理好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正規的商家不僅專業技術水平相對高,而且提供的相冊、相框等產品都是正規生產企業加工製作的,所用的材質在品質、環保等方面相對小作坊、非法工作室要相對安全。一些非法的小工作室因價格便宜,產品成本低廉,使用的化妝品以及產品質量難以保障。消費者在選擇影樓的時候,要細心觀察,注意選擇店面、服裝衛生條件好以及產品加工質量有保障的商家。
同時,根據投訴統計數據,每年的五月和十月是婚紗攝影消費糾紛比較集中的時間,很多消費投訴都是因為消費合同或協議缺失「細節」表述造成。目前,我市很多影樓使用自製的合同,格式、條款不盡相同,而且,有個別影樓根本不提供正規合同,對服務承諾只採取口頭形式,一張簡單的收據上只大概列明消費項目,細節無從體現。消費者選擇影樓時,應注意詢問商家能否提供正規合同。在籤訂合同時,消費者應對整個拍攝過程及後期製作所可能產生的費用做詳細了解,對增加的項目及選擇的服裝區域、化妝、後期製作、贈品等內容均須逐一進行書面約定,以防商家在拍攝和後期製作中隨意增加項目或提供價格,同時妥善保存合同,消費憑證等,以備在發生消費糾紛時作為證據使用。
他提醒消費者,如果遭遇攝影糾紛,可以直接向我市工商部門12315進行諮詢或者投訴,專業工作人員會為您答疑解惑,調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