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卡汽車 用車 原創]
近日,一段女司機左轉與直行摩託車相撞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首先,摩託車與汽車同屬於機動車,在本次事故中,它與汽車享有同等的權利,也承擔相同的義務。大家都知道,「左轉讓直行」是一條非常簡單明了的交通法律常識,左轉車輛負事故全責本應該毫無爭議,但為什麼這起事故還是引起了如此多的爭論呢?我們先來看看這段視頻:
事後交警判定女司機全責,駕駛轎車的女司機大呼冤枉,對被判全責表示強烈不解,交警只有一句霸氣回覆:「拐彎讓直行,就這一條!」
左轉讓直行,讓的是「路權」,女司機全責沒毛病
視頻中,女司機雖然一直在強調自己轉彎的速度很慢,但從法律層面,速度慢並不等於讓行。左轉讓直行,讓的是「路權」。也就是說,相對於左轉車輛,直行車輛對當前正在直行的車道享有更大的路權,左轉車輛必須把這條車道讓出來,等直行車輛通過後再進行左轉。注意,是提前讓行,而非減慢速度佔據別人的車道行駛。
《愛卡網上駕校》交通知識回顧:
在路口左轉的車輛無論路口有無信號燈均需要對同一道路對向而行的車進行避讓,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中的規定的「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條例,判斷此時如果出現事故,左轉車輛應負全責。
在實際道路上,有時因為直行道內車輛較多,車輛通過路口遲緩,而此時如果對向車輛左轉燈變綠,開始放行左轉車輛則滿足「左轉讓直行」這條規定,應禮讓還沒有通過路口的直行車輛。有時,有些心急司機在左轉放行後便強行左轉,毫不顧忌直行車輛,這樣逞一時之「快」的行為實不可取。
其次,視頻中女司機強調自己並沒有看到摩託車,自己無處可讓,並且是摩託車撞上了自己,因此自己並無過錯。
關於這一點,在駕校學習交規時就已經非常明確了——左轉車輛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左轉。
也就是說,女司機在轉彎前就有義務對對向車道的情況先進行觀察,所以沒看到本身就是過錯。
就這兩點而論,交警的判罰並不冤枉女司機,首先女司機在左轉時佔據了直行車道,也就是侵犯了直行車輛的路權;其次轉彎前沒有對路況進行觀望,此時一旦發生事故,無論誰撞向誰,都是左轉車輛全責。
看來最終女司機也理解了「轉彎讓直行」的意思,只不過誰也不願看到這樣的事故再次上演。
畢竟在街上,你永遠不知道自己撞上的車有多貴。就拿這次事故中的本田金翼摩託車來說,據說定損就定了13萬元,如果女司機的轎車沒有上商業險的話,恐怕把車賣了都湊不夠摩託車的修車錢。這輛天價摩託車到底是什麼來頭呢?這裡我們就不多說了,您可以點擊下方的連結進行了解。
第二個視頻曝光後,事件的輿論導向似乎發生了一些反轉。但反轉的只是吃瓜群眾的觀點,對於責任的判定並無影響。我們從內心深處愛護女性、同情弱者。從視頻中事故發生時的情況來看,女司機進退兩難,摩託車減速但並未及時剎停,女司機也很無奈,似乎可以說是「運氣欠佳」。甚至有網友認為交警判罰並不合理,更有人認為「左轉讓直行」這條法律本身值得商榷。但冷靜下來,我們不妨換個角度思考一下。
駕考科目三:路口左轉駕駛規範
作為一個學車兩年才拿到駕照,實際駕齡十年的老司機,我對駕校教的那些規矩至今記憶猶新。讓我們來回顧一下當年我們的駕駛教練關於路口左轉這一項目是怎麼說的吧。
路口左轉彎考核標準:
1、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不合格;
2、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不合格;
4、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扣10分。
以上4點已經概括了路口左轉彎可能出現的錯誤操作,我們反觀女司機的整個駕駛過程,顯然沒有達到規範駕駛的要求。其中第4條很關鍵,如果女司機直行至路口中心點再左轉,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儘量拐大彎」,那麼會更有利於她去觀察直行車道的交通情況,也就更容易避免事故的發生。
正確的操作方法應該是這樣:1、 行駛至路口先進行減速;2、開啟左轉向燈,左右觀察道路情況;3、直行至車頭到達路口中心點後,觀察直行車道情況,在不影響直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再進行左轉。
編輯總結:相信這段回憶能夠讓很多網友停止爭論,女車主的「冤案」也可以結案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雖然在真實道路駕駛環境存在很多機動性,但法律就是法律,一旦事故發生,責任一定屬於違規的一方。也希望該事件中的女司機能夠吸取教訓,在以後的駕駛中能夠牢記駕駛操作規範,搶行有風險,左轉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