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律師-如何執行之三十八:執行未成年子女的房產

2020-11-29 北京執行律師王慶主任

作者:北京市智舟律師事務所王慶主任律師

導語

執行中,老賴往往會把財產轉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今天主要講講房產的轉移,因為房產屬於大額並且是家庭主要財產,所以比較有代表性。

一、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是否能夠執行。

可以準確的告訴大家,完全可以執行,具體為什麼可以執行呢??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3404號王雲軒、賀珠明再審審查民事裁定書中認為,王永權、姚明春以未成年子女王雲軒名義籤訂案涉房屋購買合同時間是2010年11月2日,王永權與賀珠明籤訂借款合同時間是2012年8月24日,王永權、姚明春將案涉房屋登記在王雲軒名下是2013年6月4日。案涉房屋一直由王永權、姚明春夫妻用於經營,明顯超出王雲軒的基本生活需要。原審認定涉案房屋是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共同財產並無不當。

以上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被執行人將財產轉移到未成年人名下以後,完全可以執行。

二、如何能夠查詢到被執行轉移財產到未成年子女名下。

(一)這是焦點,雖然法律上可以執行,但是如何能夠查到,這才是關鍵,所以,突破執行難必須有證據來證明,才能讓老賴無處可逃。

(二)可以委託律師查詢,可以自行查詢,法院不會主動去查詢,所以,這裡對申請人的要求就很高,最好委託專門做執行案件的律師,代理查詢。

結語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法律大家都知道,如何突破是關鍵!

作者介紹

北京市智舟律師事務所王慶主任律師,二十年專注執行案件,資深法律人,執業宗旨:立足北京,服務全國。

歡迎大家一起留言討論,共同探討執行老賴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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