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80後情侶,合開了一家簡訊平臺廣告發送小店。為招攬業務,他們通過向他人購買、利用網絡系統漏洞下載等多種渠道,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達200萬條,非法獲利數十萬元。《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男方魏某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已被批捕,女方羅某因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有重大立功表現,不予批捕。
據介紹,魏某、羅某2010年在蘇州一家教育培訓機構打工時,確立戀愛關係。兩人嫌打工來錢太慢,2011年雙雙辭職,並成立一家信息技術公司,專門從事簡訊平臺廣告發送業務。
公司成立後不久,羅某便聯繫上蘇州某培訓學校的「顧校長」。「我向他介紹了我們公司簡訊平臺的好處,重點提到我們有很多學生家長的個人聯繫電話等信息,只面談了一次,我們就籤了協議。海量的個人信息,是吸引對方之處。」羅某交代說。
合同籤訂後沒過幾天,「顧校長」就給羅某打來電話,說需要周邊學校學生家長的信息。「我篩選了吳中區、古城區等十幾家學校的學生家長信息,大概有一兩萬條,並製作成EXCEL文件給他。」羅某說,這次提供的信息雖未收費,但卻拿下了該培訓學校2萬元左右的簡訊業務,獲利近萬元。
隨後,兩人用手中掌握的個人信息優勢,先後與多家培訓機構達成協議,為對方發送簡訊廣告,非法獲利數十萬元。
據兩人交代,他們的信息來源於4種途徑,除了兩人在教育培訓機構工作時掌握的學生信息外,還通過向他人購買,利用「家校路路通」網站的系統漏洞下載,以及利用客戶在使用兩人簡訊平臺發送信息時自動備份。
「白亮是我原來教育培訓機構工作時的同事,他手頭有很多『資源』,我以3500元的價格向他買了30餘萬條。我還在網上購買過20餘萬條蘇州、無錫地區企業法人的信息,約50萬條上海、南京、杭州、成都等地的學生個人信息……利用『家校路路通』系統漏洞,先後兩次下載約60萬條學生個人信息。」魏某向辦案檢察官供述。
根據辦案人員的整理,魏某、羅某掌握的個人信息共有200多萬條,其中蘇州本地學校學生信息約100萬條,外地學校學生信息約70萬條,企業信息約20萬條,房屋業主信息約8萬條,汽車擁有人信息約6萬條,銀行開戶人信息約2萬條。
該案辦案檢察官表示,信息技術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使得批量處理和傳遞個人信息更加容易。一些機構和個人,違反職業道德和保密義務,擅自將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牟利或者洩露給他人,擾亂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應儘快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密制度,確保公民個人信息正當、合理、合法使用。(記者馬超 通訊員徐飛行黃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