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據源點新聞深度報導,山西運城女教師失蹤案被重啟調查。據悉,新婚僅8個月的女教師路某麗離奇失蹤,案發6個月後,警方在一水井中發現了一具赤裸的屍體,家人當場斷定系路某麗屍體,因此並未做DNA檢測。路某麗的丈夫王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將其抓獲後,經審訊王某承認自己殺人拋屍,但是在庭審時他又全盤否認。至此之後,警方追兇17年未果,如今案件重啟調查。
2003年6月19日,運城市鹽湖區姚孟鄉北南村一個西瓜地的灌溉井裡,有村民發現了一具女屍。
該村民回憶稱,當天他吃過早飯準備到地裡給樹澆水,把打水的桶丟進井裡時卻發現被卡住了。&34;
他們拿著鐵鉤到井裡去鉤,把鉤子拉上來一看,發現鉤子上好像有爛肉的東西,還有四五根長頭髮。這時他們心裡已經有些發覷了,但為一探究竟,他們還是再鉤了幾次,直到最後,他們拉上來一具裸露的屍體,兩個村民嚇得當即報警。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勘查發現,該灌溉水井深約25米,半徑1米,水井往西約一公裡可通運泓公路。這一消息立即震驚了運城市,經偵查發現,這具屍體很有可能就是半年前失蹤的小學教師路某麗。
次日,路某麗的父親被通知去辨認屍體,他從身高、頭髮和牙齒等,認為那具屍體就是他失蹤半年之久的女兒,他頓時失聲痛哭。他說,女兒以前做過烤瓷牙,他印象深刻,&34;
法醫屍檢發現,該裸屍長1.62米,高度腐爛,牙冠貼有釉面,頭部創口,創緣不整齊,系鈍器打擊所致,腹部及大腿部創口,創緣整齊,系鈍器所致,&34;
路某麗父親回憶,女兒當年從師範畢業後,就當了王見村的小學老師,經過親戚介紹,路某麗與王某相識,兩人交往了半年左右開始籌備婚禮。2002年4月份前後,路某麗和王某結婚。
就在婚禮前夕,路某麗還哭著對家人說不想結婚了。其母親多次追問理由,但是路某麗都沒有說,由於當時的婚禮準備已經接近尾聲,悔婚實在是不妥,路某麗還是和王某舉行了婚禮。
在路某麗父母看來,女兒婚後生活並不幸福,一方面是王某婚後又去了外地打工,打工一段時間回來了後,總因為瑣事和女兒吵架。王某喜歡打牌,女兒不喜歡他打牌。
就這樣,在婚後8個月後,路某麗失蹤。2003年1月3日上午,路某麗父親接到了校長李復高的電話稱,路某麗沒來上課,人也沒在學校,找了很久沒找到。
&34;老路稱,令他感到蹊蹺的是,那幾天當地正在下大雪,地面積雪鋪得很厚,而女兒的外套卻掛在牆上。
他發現情況不對勁,當即叫校長李復高報警。學校老師四處尋找未果,當天上午10:30左右,李復高報警稱,學校教師路某麗失蹤。
李復高校長說,他記得事發當晚9點左右,他親自鎖的學校大門,&34;
案發後,為證實李復高所言,辦案民警將學校大門鎖住後,用路某麗丈夫王某的90摩託車做實驗,證實能推車出入。
當時還有人告訴辦案民警,事發當晚外面的風特別大,迷迷糊糊聽到有發動摩託車的聲音,一看時間是凌晨3時左右。
路某麗父親說,女兒失蹤後,他們到學校四周尋找,包括廁所、周圍莊稼地、水井和池塘都找過,均無任何消息,&34;
直到最終,半年過後,他們在一處田間井中發現了路某麗的屍體。
警方進一步偵查後,路某麗的丈夫王某成了重點懷疑對象。
他被控制後對民警承認了作案事實,他說,2003年1月3日凌晨3時左右,他因打麻將晚歸驚醒了妻子路某麗,兩人因此發生爭執。他打了妻子兩下後又用被子捂住她的頭,&34;隨後,王某掀開被子看到妻子臉色發青,沒有呼吸。
王某呆了幾秒後決定毀屍滅跡,他先用被子把妻子屍體裹起來扛出校門,放在校門口一個爛屋子裡,再返回家中從校門門縫裡推出摩託車,並攜帶一把水果刀,唯恐妻子未死,還用磚頭砸她的頭,&34;
王某把妻子裹好後捆上摩託車後座,騎至10多裡外的運城市鹽湖區姚孟鄉北南村田間一灌溉井前,掀開預製板井蓋,將她衣服脫光拋進井裡,又包好她的被子衣服,騎摩託車行至董夾路口一空地處,將被子衣服澆上摩託車汽油焚燒掉,並扔掉水果刀。
他返回學校後,用菜刀割斷燈繩,偽造現場,將摩託車鑰匙扔到學校西牆外。民警問他拋屍時為何要脫掉妻子衣服,他稱&34;
整個作案過程看似合情合理,然而,在本案被兩次退偵、第三次庭審時,王某卻又當庭翻供,否認自己作案。
王某翻供時表示,此前認罪是由於公安人員逼供誘供。他回憶稱,當時民警將他的手捆綁後吊起來進行毆打,誘導他承認作案經過,他記不清自己被打了多少次,被逼無奈之下才認罪。
12月11日上午,老路來到臨猗縣公安局找到了現任公安局領導王某某諮詢該案。 王某某在公安局會議室和多名幹警以及運城市公安局法醫科工作人員交流過該案。他認為公安機關在該案中的做法沒有問題。
與此同時,運城中院經審理認為,屍體高度腐爛,沒有做DNA檢測,無法判斷是否死者為路某麗,作案的磚頭、水果刀也沒有找到,因證據不足,王某的故意殺人罪名不成立,判其無罪。
這起案件從提起公訴到判決,經歷了多次波折。
2003年6月28日,王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臨猗縣公安局刑拘,同年7月11日被批捕。
2003年10月9日,運城市檢察院指控王某故意殺人罪向運城中院提起公訴。運城中院於11月6日公開審理後退回運城市檢察院補充偵查。
2004年2月24日,運城市檢察院再次移送運城中院。同年3月9日該案再次開庭。同年4月26日,運城市檢察院撤回該案補充偵查,9月27日再次移送運城中院。
2004年12月10日,運城中院下達的《判決書》判決王某無罪。
運城市檢察院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抗訴,山西省檢察院審查後認為運城市檢察院的抗訴不當,撤回抗訴,後來山西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準許撤回抗訴。
路家無法接受運城中院的判決,老路多次向臨猗縣公安局、臨猗縣政府、運城市政府、山西省政府的信訪部門反映該案,也得到了信訪部門的回覆,但該案石沉大海。
路某麗父親對案件有諸多質疑,其一,當時他接到學校通知趕到學校後,看到女兒宿舍床上有一灘潮溼的印記,他覺得那是女兒窒息死亡小便失禁後的尿液,但民警沒有出具對潮溼印記的檢驗報告。
其二,案發後,路家曾去王某的家裡查看過,在王某和路某麗臥室的床下和床單上發現了血跡。路家當年就曾反映給辦案民警,但民警沒有理會。至今,路家仍然保留著從王某家拿回的兩個床單,雖然時隔多年,但兩個床單仍然能看出疑似血的痕跡。路家認為,除了學校宿舍和水井外,還有第三現場。在路家多次信訪後,臨猗縣公安局於2006年才對疑似血跡化驗。
路某麗弟弟拿出了一張警方提供的疑似化驗血跡的單據複印件。令人奇怪的是,這張單據上半部分缺失,只有下半部分一個標有專業數據的表格。單據的上半部分明顯有文字,疑似被遮擋。而單據的下方寫著&34;,但路遠手裡的只有第2頁,沒有第1頁。
此後,警方對於路某麗失蹤案一直在追查,但是並沒找到突破口。路某麗的家人也稱,當時在學校門口還有家裡發現了血跡,將血土送往公安機關檢測,但是因為含量太少無法確認。警方也表示,案發第二天,運城下了雪,有些作案的痕跡被破壞,找證據很難。
17年後,路某麗的父親表示,要協助警方繼續追兇,可以把自己的10萬養老金拿出來,懸賞提供有效線索的人。警方也宣布將要對此案重啟調查,緝拿命案的真兇。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沒有一個違法犯罪之人,能逃得過法律的懲罰,任何一個受害者也都可以得到公正。警方與家人追兇17年仍未放棄,如今案件要重啟調查,相信真相總會有大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