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田毅松(1977—),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主要從事馬克思主義文本學和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
基金項目:
本文系北京師範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從共同體到市民社會」( 項目編號:310422107)及清華大學自主科研計劃資助課題「馬克思恩格斯論中國社會及其現實意義研究」(項目編號:2016THZWLJ04)的階段性成果。
[摘要]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關係是馬克思主義研究中的核心議題之一,它能否得到科學論證在某種程度上直接決定了馬克思主義自身的合法性,《德意志意識形態》「第一小提琴手」問題就是這個問題的集中體現。儘管存在所謂的「恩格斯主導說」,但馬克思才是《德意志意識形態》真正的第一小提琴手。這一點既可以藉助MEGA2第I/5卷的先行版和正式版在文獻學上加以論證,也能夠從馬克思恩格斯思想發展和概念形成史的角度進行證明。
[關鍵詞]馬克思;恩格斯;思想關係;《德意志意識形態》;MEGA2第I/5卷
本文原載《山東社會科學》2021年第2期,參考文獻及注釋請參見本刊原文。
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馬克思恩格斯之間思想關係的認定大體上是確定的,一般認為他們都是「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然而,當馬克思主義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取得巨大勝利時,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關係卻日益成為一個問題:既有「對立說」,也有「顛倒論」,前者認為「恩格斯反對馬克思」,後者則提出「恩格斯才是第一小提琴手」。人們似乎在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和文獻來證明馬克思和恩格斯之間的「對立」,或者證明恩格斯對馬克思進行了歪曲。除了在恩格斯的文本中找到與馬克思思想相牴牾之處,他們要麼忽視恩格斯為編輯馬克思著作並儘可能保持其原意所付出的巨大努力,片面強調恩格斯在編輯過程中摻雜了某種動機,因而出現了所謂的「恩格斯問題」;要麼片面誇大恩格斯在他們合著中的地位和作用,認為恩格斯才是「馬克思主義」創立過程中的主導者。如果說前一種做法主要體現在《資本論》的編輯過程中,那麼後一種做法的典型代表則體現在標誌著唯物史觀初步形成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和恩格斯究竟誰才是「第一小提琴手」,不僅僅是一個理論問題,更含有某種實踐旨趣。如果能夠以《德意志意識形態》尤其是「費爾巴哈」章的創作為個案,從文本和思想等層面對這一問題給出一個較為明確的回答,既有理論意義,更有實踐價值。
一、恩格斯如何成為第一小提琴手?——基於思想史的分析
關於馬克思恩格斯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恩格斯曾明確且謙虛地告訴友人貝克爾:「我一生所做的是我註定要做的事,就是拉第二小提琴,而且我想我還做得不錯。我高興我有像馬克思這樣出色的第一小提琴手。當現在突然要我在理論問題上代替馬克思的地位去拉第一小提琴時,就不免要出漏洞,這一點沒有人比我自己更強烈地感覺到。」這封信隨後的內容與《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以下簡稱《費爾巴哈論》)中恩格斯的論述基本一致,都認為「沒有人像馬克思那樣高瞻遠矚」,因為他「站得高些,看得遠些,觀察得多些和快些」,因此他能夠為馬克思主義理論提供「絕大部分基本指導思想(特別是在經濟和歷史領域內),尤其是對這些指導思想的最後的明確的表述」,所以恩格斯才堅持這個理論要用馬克思的名字命名。儘管恩格斯的言辭有自謙的成分,但他的主張無疑是準確的,關於馬克思才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第一小提琴手的定位也是合理的。實際上,以上是恩格斯對二人思想關係的整體判斷,然而這一判斷同樣適合「對唯物史觀的最初闡述」的《德意志意識形態》。恩格斯在《費爾巴哈論》的「1888年單行本序言」中提到,《德意志意識形態》「共同闡明我們的見解」,但是核心內容是「主要由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義歷史觀」。
對於《德意志意識形態》及其體現的馬克思恩格斯思想關係,不管是正統的馬克思主義,還是西方馬克思主義,大體上都承認馬克思在馬克思主義形成過程中的主導地位。然而,隨著馬克思主義研究的發展,尤其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歷史考證版第二版(MEGA2)的推進和「馬克思學」的興起,馬克思的「第一小提琴手」的地位開始受到質疑和挑戰,恩格斯在馬克思主義創立中的地位開始上升,甚至出現了恩格斯「主導說」。
最早試圖為恩格斯「正名」的是古斯塔夫·邁爾(Gustav Mayer)。作為《恩格斯傳》的作者,他在這本書中論述了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中的作用,認為「『觀念形態』的最大部分是恩格斯寫的,但經過了馬克思的修改和補充」。邁爾的結論並非毫無根據,因為他曾經在伯恩斯坦那裡看到過《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原始手稿,從直觀上看,這些手稿確實主要是恩格斯的筆跡。但矛盾的是,他在隨後談到《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中魏德邁的筆記時,卻認為「筆記不能成為辨別的標準」。當然,邁爾還試圖通過一些語焉不詳的論斷證明恩格斯的「唯物史觀」是先於馬克思的,因為「恩格斯在英國已經感覺到了歷史進化的路線,不過這種感覺,在他遇見馬克思以後,才成為確實的堅定的理論」。
如果說邁爾關於恩格斯主導說的結論還不十分清晰,而且在梁贊諾夫的駁斥下沒有成為主流,但這種觀點在部分學者的《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版本編輯和研究那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復活,其中最著名的是日本學者廣松涉和英國學者卡弗。
客觀而言,日本學者關於馬克思恩格斯在創作《德意志意識形態》過程中的分擔問題的研究取得了較大進展,其中廣松涉的研究得到了MEGA2第I/5卷先行版主編陶伯特的關注,認為他的研究「代表了《I.費爾巴哈》編輯史上的一項科學編輯的成果」。但是,廣松涉根據他編輯的《德意志意識形態》提出了一種與邁爾類似的觀點,即認為恩格斯在「馬克思主義成立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沒有得到應有的評價」。他斷言,「《德意志意識形態》一直被誤認為主要是出自馬克思的手筆」,原因是人們受恩格斯《費爾巴哈論》和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相關論述的影響。在廣松涉看來,恩格斯的謙辭和馬克思的論斷應該通過對「青年恩格斯思想形成過程」的研究重新定位。除了其早期在共產主義和政治經濟學方面的研究早於馬克思外,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原始文稿(Urtext)中的很多內容也成為後來的「馬克思作為所謂『歷史唯物主義的公式』而定型化的諸論點」。廣松涉據此斷言,「此遺稿(即《德意志意識形態》——引者注)主要是出自恩格斯之手筆」。不但如此,廣松涉還據此否定了梁贊諾夫之前在駁斥邁爾時提出的「口述筆記說」。不過,廣松涉的觀點所依賴的編輯成果本身遭到了陶伯特的質疑,認為「廣松涉的文稿編排完全基於假設和多多少少有根據的猜測,總的說來,對流傳的這些幹擾缺乏說服力」。如果論據存在問題,其結論顯然就不能成立了,不過,這需要新的理論和文獻證據來證明這一結果。
作為MEGA2研究的專家,卡弗最近發表了一系列關於《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研究著作。根據他的研究以及相關訪談,卡弗是在否定《德意志意識形態》作為「著作」的合法性,而沒有過多地關注它的作者問題。但他在《馬克思與恩格斯:學術思想關係》中卻處處透露出恩格斯在唯物史觀形成過程中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中居於主導地位。在他看來,恩格斯在與馬克思合作之前「是更有影響力且更有才華的,甚至是更具有綜合能力的獨立作家」,而且具有「世界視野和政治天賦」,因此,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和《共產黨宣言》等早期著作中的理論地位被低估了。在卡弗看來,人們即使認為《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第一小提琴手」是馬克思,也只表明「恩格斯在誰是主要作者這個問題上」體現了「大度」的心態。據此可以合理推斷,卡弗大體上認可恩格斯作為「第一小提琴手」的合理性。
總之,《德意志意識形態》的作者及其寫作承擔問題因「恩格斯成為第一小提琴手」的論斷而似乎變得更加模糊。此外,還有一種觀點儘管比這種觀點稍顯「溫和」,雖然它們承認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中的主導性地位,但卻以為馬克思辯護之名「詳細」分析了《德意志意識形態》寫作的任務分擔,從而構造出了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觀點的分裂。遺憾的是,MEGA2第I/5卷的編輯者對這一問題的「懸置」使得《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寫作任務分工問題即究竟誰是「第一小提琴手」問題似乎成了未決的「一樁公案」。
二、馬克思作為《德意志意識形態》第一小提琴手:基於MEGA2第I/5卷的文獻分析
梁贊諾夫儘管是列寧直接任命的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的首任院長,但他的這一任命是以其「奮鬥了近20年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編纂」工作為基礎的。除了MEGA1進入編輯階段之後需要擔負的行政工作外,梁贊諾夫更是直接參加了馬克思恩格斯重要文獻的「搜集、整理、辨識和編輯活動」,《德意志意識形態》是其編輯的最重要文獻之一。對於《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寫作分工問題,梁贊諾夫認為「僅僅依據筆跡難以正確判斷在這一合著中兩人所起的不同作用」,因此提供了一種非常獨特的解釋——「口述筆記說」,認為這一著作乃是「由馬克思口述,恩格斯筆記下來的」。
但是,梁贊諾夫的這種論斷在當時應該說比較「武斷」,因為即使他能夠看到《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原始手稿,但僅依靠文獻的筆跡等證據是很難支持馬克思主導說的。因此,《德意志意識形態》諸多版本的編輯大多擱置了這一問題。比如,陶伯特對此的結論是,只能「確定馬克思和恩格斯作為同等地位的作者」。實際上,這是消解而不是解決問題。但是,如果要證明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中佔主導地位,就需要更充分的文獻學論證,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正式版,即MEGA2第I/5卷。下面我們試著從微觀層面,即通過對MEGA2第I/5卷的文本卷(Text)和附屬材料卷(Apparat)的分析,甚至藉助對《德意志意識形態》原始手稿的辨識,證明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中的主導地位。
在進入文本分析之前,我們首先需要介紹MEGA2 第I/5卷在編輯時區分的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寫作過程中出現的兩種文字修改類型,它們是即時異文(Sofortvariante)和後續異文(Spätsvariante)。即時異文指的是「作者因思路中斷而中途放棄時或因變更思路時產生的異文」,包括「刪除單詞、替換單詞、變更單詞詞尾、插入單詞等方式」;後續異文指的是「在推敲已經完成的文章過程中產生的異文」,包括「替換文本(或單詞)、刪除文本(或單詞)、補充文本(或單詞)、援用文本或變更文本的順序」等方式。MEGA2第I/5卷在編輯時大量收錄並甄別了即時異文和後續異文,這種技術上的完善為確定《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第一小提琴手」提供了可能性。
不管是即時異文還是後續異文,它們都有助於明確《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寫作分工,但即時異文在這方面所起的作用更大。大村泉等認為,通過即時異文來確定《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寫作分工大體包括兩條途徑:一是對照馬克思獨著、恩格斯獨著以及《德意志意識形態》等文獻中即時異文出現頻次上的差別;二是根據《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即時異文出現的類型。
通過《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即時異文的出現頻次與恩格斯的《普魯士出版法批判》等三篇文獻以及馬克思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即時異文出現頻次的對比,大村泉等人認為,《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即時異文出現的頻次和馬克思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更接近,遠遠高於恩格斯獨著文獻中即時異文的出現頻次。這就說明《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寫作風格更接近馬克思而不是恩格斯。這能在一定程度上證明,《德意志意識形態》「並非恩格斯自發性地……寫成的」,它要麼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完成,要麼是馬克思口述,恩格斯筆錄。對於第一種可能,這實際上與陶伯特一樣是在消解問題。那麼,如何證明《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撰寫是「口述筆錄說」呢?我們需要藉助分析《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即時異文的類型來說明。
《德意志意識形態》主要有三種即時異文,包括同音異義詞的更改、冠詞的改變和刪減內容的復原。在我們看來,同音異義詞的更改最能證明「口述筆記說」,下面舉例證明。
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原始手稿H5c的第[64]頁有這樣一段內容:「Hieraus erklärt sich auch das Faktum das[<daβ≥] man in der Zeit nach der Völkerwanderung überall bemerkt haben will, daß nämlich der Knecht der Herr war, und die Eroberer von den Eroberten Sprache, Bildung & Sitten sehr bald annahmen.」(「這也就說明了民族大遷徙後的時期到處可見的一件事實,即奴隸成了主人,徵服者很快就接受了被徵服民族的語言、教育和風俗。」)
在原始手稿H5c的[71]頁同樣出現了同類型的更改,即:「Das jus utendi et abutendi selbst spricht einerseits die Thatsache aus, daβ[<das≥] das Privateigenthum vom Gemeinwesen durchhaus unabhängiggeworden ist, & andererseits die Illusion, als ob das Privateigentum selbst auf dem bloßen Privatwillen, der willkürlichen Disposition über die Sache beruhe.」(「僅僅使用和濫用的權利[jus utendi et abutendi] 就一方面表明私有制已經完全不依賴於共同體,另一方面表明了一個錯覺,仿佛私有制本身僅僅以個人意志即以對物的任意支配為基礎。」)
上述兩個例子涉及到了德語中兩個同音詞即定冠詞(或關係代詞)das和連詞daβ之間的修改。《德意志意識形態》附屬材料卷對文本卷第[64]頁的這句話做了三處改動。第一處標註的是「Faktum[<daβ≥]」。根據MEGA2 第I/5卷的編輯說明,「< ≥」實際上是由「< >」和「/」組合而成,「< >」表示「減少(刪除)文字」(Textreduzierung (Tilgung)),「/」表示「內容中斷」(Abbrechung)。因此,「Faktum<daβ≥」具體指的是,作者在寫完Faktum後的daβ,就沒有再繼續寫下去,並且把daβ刪除。那麼,取而代之的是作為關係代詞的das,用它來指代das Faktum。《德意志意識形態》附屬材料對原始文獻第[71]頁的內容也附上了修改標誌「aus, <das≥」,這意味著作者要把最初句中的das刪掉,並改為引導從句的連詞daβ。
這種同音異義詞作為《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經常出現的例子似乎並不重要,但如果結合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考問題的方式和寫作特點,那麼這種修改恰恰能夠證明梁贊諾夫的「口述筆記說」。以第[64]頁的內容為例,其寫作過程可推測為,當時馬克思在口述,恩格斯作記錄。當馬克思說到[das](das和daβ的音標)時,恩格斯可能誤以為馬克思要說一個同位語從句,因此立即寫出了引導從句的連詞daβ。但在馬克思口述完整個句子後,恩格斯發現馬克思所說的是一個指示代詞而非連詞,用它指代這個從句要修飾的名詞Faktum,因此應該用das。所以,恩格斯「即時」刪掉了daβ,修改為das。第[71]頁的例子與之類似,恩格斯以為馬克思要說一個名詞,因此著手寫下了定冠詞das,但馬克思最終陳述的卻是一個從句,所以恩格斯應該是立即刪掉了das,隨後將其修改為引導從句的連詞daβ。這種修改情況在恩格斯同時期其它著作的手稿中幾乎不存在,因此,這基本上可以作為文獻學證據直接證明《德意志意識形態》「口述筆記說」,即馬克思是「第一小提琴手」。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它文獻能夠證明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寫作中的主導作用。比如,通過分析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完成後不久馬克思與恩格斯及其他人之間的信件內容能夠看到,「費爾巴哈」章應該主要是馬克思的思想。
三、馬克思作為《德意志意識形態》第一小提琴手:基於思想史的分析
關於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寫作中的主導地位,除了文獻學證明,還可以從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發展邏輯層面來分析。換言之,我們可以從《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最初論題」和寫作動機這兩個相關的問題入手證明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中的主導地位。
我們首先從分析《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最初論題」切入。關於《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最初論題」,有的學者認為應該是對施蒂納的批判,因為他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不但將費爾巴哈、鮑威爾甚至馬克思作為批判的對象,甚至直接提到了馬克思及其《論猶太人問題》等著作,更重要的是,它把費爾巴哈和馬克思使用過的「現實的個人」理解為「純粹的精神性」。所有這些促使馬克思來承擔《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大部分寫作工作來駁斥施蒂納。《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大部分篇幅確實是在批判施蒂納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但產生這種誤解的原因是把「最初論題」等同為「主題」。《德意志意識形態》的主題到底應該是什麼,這是另外一個需要分析的問題,但「最初論題」卻只能被視為馬克思對鮑威爾的駁斥。
從寫作時間上看,馬克思恩格斯首先撰寫的是《德意志意識形態》關於鮑威爾的那部分內容。MEGA2第I/5卷的先行版收錄了一篇發表在《社會明鏡》雜誌第2卷第7期上的《答布魯諾·鮑威爾》,而且這篇文章被置於篇首,編輯陶伯特將之視為《德意志意識形態》的開篇。如果陶伯特等人的判斷是正確的,那麼《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批判對象首先針對的是鮑威爾。根據陶伯特等人的判斷,這篇文章的作者是馬克思,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證明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中的主導性和積極性。
即使從MEGA2第I/5卷正式版出發,即放棄將《答布魯諾·鮑威爾》收入其中,也不能否定反駁布魯諾·鮑威爾是馬克思恩格斯撰寫《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最初目的。因為如果從寫作時間的角度分析《德意志意識形態》「費爾巴哈」章,那麼手稿H2到H8,尤其是H5a、H5b和H5c的寫作順序大體是,馬克思恩格斯首先撰寫的H5a,即直接批判布魯諾·鮑威爾的那部分內容,而不是從批判施蒂納的「聖麥克斯」中抽取並調整到「費爾巴哈」章的H5b和H5c。因此,這兩點基本上能夠確定《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原始論題」就是反駁布魯諾·鮑威爾。
從馬克思恩格斯早期思想發展來看,他們都是從青年黑格爾派中發展出來的,而且最終都要清算在其中佔支配地位的「自我意識」哲學,其中鮑威爾首當其衝,甚至可以說他最早成為馬克思的批判對象。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說,正是馬克思和鮑威爾的思想交鋒推動著馬克思逐漸走向歷史唯物主義的,「猶太人問題」在思想交鋒中處於核心地位。第一階段是從鮑威爾的「猶太人問題」(1842年)和「現代猶太人和基督徒獲得自由的能力」(1843年)到馬克思的「論猶太人問題」(1843年10-12月);第二階段從鮑威爾的「評討論猶太人問題的最新論述」(1843年12月、1844年3月)和「目前什麼是批判的對象?」(1844年7月)到馬克思恩格斯的《神聖家族》(1844年9-11月);最後發展到第三階段,即從鮑威爾的《費爾巴哈的特徵》(1845年)到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識形態》(1846年)。可以說,後一階段的內容都是對上一階段內容的延續和深化,《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出現也就有了必然性。然而,馬克思早期的這段思想發展歷程也恰恰證明了他才是《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第一小提琴手。從恩格斯的角度看,恩格斯在同時期撰寫的文章中儘管也會涉及鮑威爾,但他很少成為恩格斯全面批判的對象。
或許有人質疑,《德意志意識形態》第一章的主要內容指向的是費爾巴哈,這與批判鮑威爾並沒有關係。實際上,馬克思恩格斯所以要把「費爾巴哈」章作為《德意志意識形態》的開篇,原因是他們要對鮑威爾在《費爾巴哈的特徵》中批判《神聖家族》的內容作出回應。《費爾巴哈的特徵》的主題是費爾巴哈哲學,但它在評論《神聖家族》時認為,馬克思只是費爾巴哈的「繼承人」。由於《神聖家族》主要是馬克思寫作完成的,因此可以斷定,鮑威爾的批判對象應該是馬克思。馬克思對鮑威爾的批判表現得很憤怒,因為鮑威爾顯然有意貶低馬克思的批判及其理論價值。但是,要徹底反駁鮑威爾,批判的矛頭就不能再僅僅指向鮑威爾,而是要批判確實需要重新評價的費爾巴哈哲學,通過對鮑威爾和費爾巴哈的雙重批判來證明自身哲學的獨特性和創造性。應該說,《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內容也證明了這一點,同時這還證明了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寫作分工中的主導地位。同樣,這也說明寫作《德意志意識形態》的主要動機,那就是通過批判費爾巴哈來實現對鮑威爾的駁斥,同時確立一種新的歷史哲學,即「唯物史觀」。
此外,從概念形成史的角度也可以證明馬克思的「第一小提琴手」的地位。如上所述,「現實的個人」是施蒂納指責馬克思的關鍵,同時它也是《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核心概念之一。但是,這個概念的提出、完善乃至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呈現,是一個內涵不斷豐富的過程。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就已經開始使用「現實的個人」,當然,這個概念在這裡(甚至在《神聖家族》中)還具有很強的費爾巴哈式的人道主義色彩。但是,真正在歷史唯物主義層面上使用「現實的個人」首先出現在《德意志意識形態》的H5a手稿中,而且主要針對的是費爾巴哈對「現實的人」的誤解,即將所謂的「現實的人」實際上設定為「一般人」或「抽象的『人』」,而不是真正的「現實的歷史的人」。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對「現實的個人」進行了「唯物主義」的界定,即他「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而且這構成了「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通過梳理這個概念的發展史,應該看到它一直鑲嵌在馬克思的思想發展之中,因此可以推斷,《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現實的個人」主要是馬克思使用的概念和想要表達的思想。換言之,《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思想主要是馬克思的,馬克思才是《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第一小提琴手,因此,以馬克思主義命名馬克思恩格斯創造的理論是正當的。
總之,儘管《德意志意識形態》原始手稿的筆跡主要是恩格斯的,但這並不能證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寫作中的主導地位,只能證明梁贊諾夫關於《德意志意識形態》創作的論斷即「口述筆記說」,證明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合作之初就已經形成了非常密切的思想關係,他們相互合作,在馬克思主導下共同創立了唯物主義歷史觀。
(責任編輯:周文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