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01月17日 19:33:08 中財網 |
新疆
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
司章程》、《關聯交易決策制度》、《新疆
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新疆
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者「
中泰化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六屆一次董事會審議的相關議案發表獨立
意見如下:
一、關於公司聘任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
獨立意見
1、聘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合
法。
經審閱總經理楊江紅女士、副總經理丁永眾先生、李芸華女士、李新揚先生、
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潘玉英女士、總工程師王雅玲女士、財務總監胡曉東先生
的履歷,未發現其有《公司法》所規定的不得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也未發
現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而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們認為本次董事
會聘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了與職權要求
相適應的任職條件和職業素質。
2、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的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3、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
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
運作指引》的規定。
我們同意聘任楊江紅女士為總經理,聘任丁永眾先生、李芸華女士、李新揚
先生為副總經理,同意聘任潘玉英女士為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聘任王雅玲女
士為總工程師,聘任胡曉東先生為財務總監。
二、關於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
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下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1、程序性。公司於2017年1月16日召開了六屆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新疆
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
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公司提供財務資
助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項關聯交易時,關聯董事實行迴避原
則,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
時股東大會審議。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在召集、召開及作出決議的程序符合有
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則進行
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三、關於新疆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向阿拉爾市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增資暨
關聯投資的獨立意見
1、程序性。公司於2017年1月16日召開了六屆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
於新疆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向阿拉爾市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增資暨關聯投資的
議案》,新疆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向阿拉爾市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增資,進一步
加快公司在新疆區域90萬噸粘膠纖維的布局,加大燒鹼在疆內的銷售規模,做大
做強公司粘膠纖維板塊。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項關聯交易時,關聯董事實行迴避
原則,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
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在召集、召開及作出決議的程序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阿拉爾市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方案參照評估值為基準
進行增資擴股,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獨立董事:趙成斌、王子鎬、王新華、李季鵬、吳傑江
二○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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