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桃城區教育局公布了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對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進行規範,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擇校生、初中階段中途流動學生、2017年8月31日後取得桃城區戶籍的初一新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
意見規定,按照學生實際住址就近、劃片、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具有桃城區戶籍和符合條件的外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桃城區教育局普教科和相關學校負責驗證新生上報材料,並作為學校劃片和學生入學的依據。現役軍人子女,按《河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予以優待。要求房產證與戶口本住址一致,同一學段一套住房只安排一個學位,計劃生育政策允許的二孩可放寬到兩個。年滿六周歲未能及時入學的要提交延緩入學申請。
堅持初中招生與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名額分配掛鈎的原則。繼續實行指標生調控辦法,根據評估係數調控各初中學校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數額。分流到衡水職教中心的不減基數,因學生流動造成的某中學人數的增加或減少,三年後(到2022年)初中畢業生升學時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分配基數將不予調整,擇校生和初中階段中途流動學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2019年初一新生2017年8月31日後取得桃城區戶籍(以戶口本為準)的學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
區直小學將於8月15至18日進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初中學位登記工作已基本完成,未及時登記的,務必於8月12至14日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實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制度,由各小學暫按擬定校區劃分進行學位登記。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了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和學位登記的適齡兒童少年,方可入(升)學。
凡在2019年8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年滿六周歲的本市中心城區常住戶籍人口和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隨遷子女,需在桃城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務必在8月15至16日(女生),8月17至18日(男生)就近到施教區小學進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
進行摸底登記時,常住戶籍人口適齡兒童需提供本人家庭戶口本、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本人房產證(全部產權,僅限居民住宅,不含營業房和商用房)、醫學出生證明。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本人無房產證的需區分以下情況,分別提供相關材料: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提供由抵押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籤字的房產證複印件、經辦人聯繫電話、抵押單位蓋章、抵押貸款協議書或可證明房產證已在銀行抵押的其他證件;已入住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提供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或回遷合同(民間契約或協議不作依據)、住建部門的購房發票;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證;單位集資房的,提供單位產權證明、購房票據;享受政府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的,提供給住建部門提供的有關審批手續證明材料;父母與祖(外祖)父母長期同戶同住的,提供父母無房產證明、祖(外祖)父母房產證;租住房的,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住建部門的房屋租賃備案證(一年以上);住單位宿舍的,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工作單位和社區及轄區派出所聯合出具的居住證明。
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進行摸底登記時,外來進城務工人員需提供父母雙方的合法勞動合同和本地社會養老保險(兩年以上,截止日期:2019年6月底。下同);經商人員需提供兩年以上營業執照。並且,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需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戶口本、居住證、本地房產證、醫學出生證明。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本人無房產證的,依照常住戶籍人口適齡兒童的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目前,桃城區小學畢業生學位登記工作,已由區教育局委託畢業小學在6月中旬進行,相關辦法與小學登記相同。戶籍在市區,在外借讀、需回本區升初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持學籍所在學校全國學籍網絡平臺列印並籤章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和相關證件材料,大部分已於六月中下旬就近到一所小學參與初中學位登記;未及時登記的,務於8月12至14日到桃城區人民政府政務大廳辦理相關手續(8月28日到預錄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民辦小學、鄉鎮辦小學錄取時間為8月23日,區直小學錄取時間為8月25至26日;三中、四中、六中、七中、八中、九中除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外,均不得跨片錄取,否則擇校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
對於小學招生錄取,民辦小學首先面向桃城區(含衡水高新區和濱湖新區所轄區域,下同)招生,凡有擇校願望的本區適齡人口,於8月21至22日,直接登錄所選民辦小學招生系統進行網上報名,8月23日實施網上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採用隨機派位方式錄取;若計劃班額未滿,經區教育局批准,可招收部分外地生。
區直小學依據《桃城區2019年適齡人口居住情況調查登記表》按新校區,對本校區的學生於8月25至26日進行分批次錄取並發放錄取通知書:第一批為本區有房產且符合區直小學入學條件的適齡人口(同等條件戶籍優先);第二批為本人無房產的租房戶,按住建局辦理的房屋租賃備案證登記日期先後順序錄取,若學區內學額已滿,則相對就近調劑錄取(同等條件戶籍優先)。未經教育局批准,任何學校均不得招收未予進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的兒童入學。
鄉鎮辦小學按學區錄取,與民辦小學同步進行,若學額未滿,可招收部分市區適齡人口入學。
對於初中招生錄取,市區公辦學校錄取工作由桃城區教育局具體負責實施;民辦學校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凡在桃城區進行了學位登記的外來進城務工子女,需到區直學校入學就讀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家庭實際住址,相對就近安排入學。
各初中學校招生工作一律在區教育局統一安排下,採用分批次錄取的辦法進行。某一學生一旦被上一批次錄取,則下一批次不再重錄。
第一批錄取時間為8月15至16日,民辦匯龍、英才、啟明、桃城初中部、衡中實驗學校、志臻實驗中學、濱湖志臻實驗中學、順平中學、錦程中學自主招生。首先錄取桃城區小學畢業生。錄取對象為《桃城區2019年小學畢業生基本情況登記表》中所列學生。桃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憑戶口本、《學生基本信息表》,登錄學校報名網址進行網上報名;招生學校按學生志願自主錄取。若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則由學校予以全部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由學校採用隨機派位方式在志願生中錄取,錄滿為止,8月17日前完成錄取工作。若計劃仍未錄滿,經其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可招收部分外地生補足計劃差額,錄取辦法與本區同,8月24日前完成外埠學生錄取工作。
第二批錄取時間為8月16至17日,鄉鎮中學(包括彭杜中學、魏屯中學和大善彰中學)招生。由鄉鎮中心校負責在本鄉鎮(彭杜中學、魏屯中學和大善彰中學分別在原彭杜鄉、魏屯鎮、麻森鄉)範圍內統一錄取,不準跨鄉鎮錄取,否則,該部分學生不具備指標生資格。若學額未滿,可招收部分市區戶籍學生入學,待遇與本鄉鎮戶籍子女相同。
第三批錄取時間為8月24至27日,公辦三中、四中、六中、七中、八中、九中招生。區教育局對前兩批次未被錄取的學生進行錄取工作。招生錄取採用分區劃片的辦法進行。根據桃城區學校布局實際情況,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可面向市區招收其他生源嚴重超員片區的學生,待遇與本片區學生相同;其他初中一律按校區劃分招生,不得跨片錄取,否則擇校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8月28日下發錄取名冊,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按錄取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入學。無故逾期一周未報到入學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區直初中、民辦學校的初一新生到2022年初中畢業升學時,滿足五年戶籍,初中「三年學籍、三年在本校就讀」的,方可佔用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指標
全區各小學、初中均不得超範圍、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否則不予進行學籍註冊。9月底前,為符合條件的小學一年級新生註冊全國電子學籍並建立學籍檔案,各初中完成新生錄取與調檔工作。
關於初一新生考籍註冊,由區直初中、民辦學校對符合條件的初一戶籍生進行考籍註冊,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桃城區戶籍(區直初中為市區戶籍)的註冊正式考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各學校該部分的學生總數即為三年後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名額分配基數,到2022年初中畢業升學時,滿足五年戶籍,初中「三年學籍、三年在本校就讀」的,方可佔用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指標。2017年8月31日後取得桃城區戶籍註冊「其他」考籍,不算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基數、不佔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指標;外籍新生暫不註冊考籍,初中畢業後,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
鄉鎮初中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分配,以區教育局審核備案的新生錄取名冊中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的學生數為基數。錄取名冊中2017年8月31日前具有本鄉鎮或市區正式戶籍(以戶口本為準)的註冊正式考籍,可佔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指標(跨鄉鎮招收的各鄉鎮中學學生不具備指標生資格、不佔指標生分配基數)。其他同上。
在今年招生錄取工作中,對於造成超計劃、超範圍、超班額招生的,公辦學校層層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民辦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進行學籍註冊。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確保全區中小學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記者張向南)
來源:衡水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