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再審 ,死刑!】

2020-10-03 國安天下寧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

去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作出刑事裁定:撤銷原判,將本案發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9月25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李健搶劫的金手鐲一隻、蘋果8P手機一部、金戒指一枚、金耳釘三隻、蘋果手機耳機一副依法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的親屬;對被告人李健違法所得現金人民幣13629元繼續予以追繳,返還樂山市恆豐典當行13289元、樂山市中信珠寶店340元;涉案工具鋤頭一把,退還物主(由扣押機關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予以執行)。

對於該重審判決結果,受害人王某欣的父親表示滿意,儘管這是遲到的正義,仍感謝法院做出公正的判決。

案情回顧:年輕女子公園散步 慘遭搶劫殺害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14日17時許,被害人王某欣前往綠心環線散步,行至一碗水至橋兒洞之間,遇到被告人李健。李健在搭訕過程中,看到王某欣手腕上佩戴的金手鐲後見財起意。威脅王某欣交出金手鐲後,李健讓其離開。

在王某欣離開行至七八米時,李健發現她掏出電話,認為其有報警的徵兆,立即追上去搶走手機。

因擔心被路人發現,李健脅迫王某欣進入旁邊的小路深處。在李健要求下,王某欣將手機ID註銷,並將鎖屏密碼告訴李健。期間,王趁李不備,將李推下小路土坡後逃走,但被李追上並按倒在地。在反抗中,王某欣咬傷了李健左手小指。而後,李健一直在原地要求被害人不要報警。

12月15日凌晨1時許,李健同意王某欣離開。二人行至綠心路主幹道旁時,李健為了讓王某欣不報警,將手機和金手鐲還給王讓其離開。發現王某欣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李健認為王要去報警,立即追上去將其打倒。李健惱羞成怒,再次用手機底部擊打王某欣的頭頂,致其頭部出血,失去知覺。

為防止罪行暴露,李健欲將王某欣挖坑掩埋。但在四處搜尋挖坑工具未果返回時,李健發現其還有生命跡象,就用石頭多次擊打其頭部,致其滑落到旁邊的溝渠草叢中。之後,李健找來一把鋤頭,將王某欣挖坑掩埋,並清理現場。

李健帶著王某欣的1部手機、1隻金手鐲、1枚金戒指、3枚金耳釘和一副耳機逃離現場。之後的幾天,李將部分物品典當和變賣,並獲得贓款。

12月22日,警方通知家屬表示,王某欣已遇害,遺體已經找到,犯罪嫌疑人李健已被抓獲。

相關焦點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兇手死刑真的嗎?樂山女子夜跑是怎麼遇害的
    [海峽網]4月22日上午,曾轟動全國的四川樂山女子王某欣綠心公園夜跑被害案在樂山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被判處死刑。遇害者王某欣的家屬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他們對樂山中院的這一判決「很滿意」。
  • 死刑!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重審宣判 被告人獲死刑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紅星新聞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去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作出刑事裁定:撤銷原判,將本案發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 死刑!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重審宣判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去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
  • 四川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審公開宣判:兇手被判死刑
    各位還記得此前那個轟動全國的四川樂山女子王某欣綠心公園夜跑被害案嗎?目前該案子已經在樂山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被判處死刑。
  • 還是死刑!四川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發回重審一審宣判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2019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兇手死刑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事件始末回顧!
    ​​21日,曾轟動全國的四川樂山女子王某欣綠心公園夜跑被害案在樂山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被判處死刑。 被害人家屬手持一審判決書回顧女子夜跑失聯7天後發現被害七星海棠小區位於樂山市中區大叢林巷附近,小區的背後幾百米就是植被茂密號稱城市綠心的城市公園。
  • 四川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發回重審一審宣判:被告人獲死刑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紅星新聞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去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作出刑事裁定:撤銷原判,將本案發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再審:父親雙手合十鞠躬,哽咽感謝法官判死刑
    9月25日,四川樂山女教師夜跑遇害案又出最新進展:嫌犯李健獲死刑。一審李健被判死刑時,還謊稱自己作偽證,以擾亂辦案人員視線。網絡配圖2017年12月14日18時左右,王某欣像往常一樣外出夜跑。王父介紹,因住的地方和嘉州綠心公園很近,王某欣每天吃完晚飯都會出門散步1個多小時。沿途的監控錄像顯示,王某欣最後在塘灣附近出現過,時間是6點23分。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兇手獲死刑 長達7小時作案過程首次披露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訊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紅星新聞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重審宣判:兇手暴力搶劫致人死亡 犯搶劫罪被判死刑
    9月25日,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重審宣判,兇手犯搶劫罪被判死刑。2017年12月14日,樂山女子王某欣前往嘉州綠心公園夜跑時被搶劫殺害。2019年,樂山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四川省高院覆核後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 樂山女子夜跑受害案終審宣判:被告人被判處死刑
    隨著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白天都要忙於工作沒有多餘的時間,而夜跑因較為自由其隨機性受到人們的歡迎。但是,夜跑因為時間上的特殊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險性,尤其是對於單身女性。媒體上也不斷有女子夜跑受到傷害的報導。2017年12月14日四川樂山綠心公園夜跑被害女子一案,就引起了民眾的廣泛關注。
  • 死刑!夜跑女孩遇害案宣判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去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 四川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發回重審一審宣判:被告人犯搶劫罪,死刑
    9月25日下午,備受關注的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被搶劫殺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後,對此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判處死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14日17時許,被害人王某前去夜跑,在行至一碗水至橋兒洞之間,遇見了被告人李健。
  • 還是死刑!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發回重審
    封面導讀 9月25日下午,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被搶劫殺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後,進行了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判處死刑。案情回顧:年輕女子公園散步 慘遭搶劫殺害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14日17時許,被害人王某欣前往綠心環線散步,行至一碗水至橋兒洞之間,遇到被告人李健。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發回重審一審宣判:被告人獲死刑
    【「綠心路女子夜跑遇害案」發回重審,今日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四川樂山女子公園夜跑被害案,7小時作案過程2018年10月24日,曾轟動全國的樂山女子王某欣綠心公園夜跑被害案在樂山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的作案過程被首次披露,檢方指控李某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數十名受害者家屬及市民參與了旁聽。
  • 再審,死刑!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去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
  • 再審,死刑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2017.12.14」四川樂山嘉州綠心公園女子夜跑遇害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李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去年4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曾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
  • 「綠心公園女子夜跑案」宣判,樂山中院:維持死刑原判,並報請最高法核准
    近日,備受關注的「樂山綠心公園夜跑案」,在樂山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據了解,被告人李建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在去年的4月份,當地法院曾作出判決,被告人李健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兇手獲死刑,正義從不缺席
    9月25號四川樂山女教師遇害案又有新的進展,嫌疑人李健被判處死刑。2017年12月14號18時,王某像往常一樣外出夜跑,18:19的時候,她發了一條朋友圈,稱自己出來的太早,下著雨路上都沒有行人。4分鐘之後,她自己評論了這條朋友圈,說雨太大要回家了。
  • 女子夜跑遇害案再審,父親聽到結果後,鞠躬感謝法官
    9月25號,四川樂山女教師夜跑遇害案出現了最新進展,犯罪嫌疑人李健獲得死刑。在一審判決時,李建被判死刑,還謊稱自己有不在場的證據,來擾亂辦案人員的視線。2017年12月14日十八時左右,王某像以前一樣出去夜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