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4 17: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產前診斷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生殖醫學科 張月萍
聽說懷上孩子之後,只要抽一點媽媽的血進行化驗,就可以知道寶寶健康不健康,現代科學真神奇!真的這麼簡單嗎?
我們不妨從陳女士的經歷說起:
陳女士懷孕16周前來就診,要求做無創DNA判斷胎兒是否正常,(PS:嗯,有優生意識,不錯。)但醫生了解病史後,得知陳女士今年38歲,既往有3次不良妊娠經歷:2005年足月分娩一男嬰,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新生兒死亡,未做過相關檢測,死因不明;此後又懷孕2次,都在孕早期發生了胎停,沒有做過流產物染色體檢查。夫婦雙方身體健康。
這樣的情況,可以做無創嗎?
所謂無創,是指該項檢測對孕婦和胎兒無損傷。從懷孕12周開始,進入孕婦血液中的胎兒DNA就能夠被高通量測序檢測到,儘管檢測及分析技術一再優化,使得結果的準確率越來越高,但由於母血中胎兒DNA極其微量的緣故,得出的結果只標註「高風險」或「低風險」,無法給出「是否患病」的準確結論。因此,無創DNA的性質屬於篩查。
與篩查相對應的是診斷。產前診斷方法包括絨毛取樣、羊水穿刺、臍靜脈穿刺,三者分別應用在不同的場景。診斷結果是應該是明確的,換句話說,報告內容所反應的胎兒患病情況為:「是」,或者「不是」,這與產前篩查有本質的區別。
哪些人適合做篩查、
哪些人必須做診斷呢?
年輕的、既往無不良妊娠經歷的、有穿刺禁忌症無法做產前診斷的孕婦,適合做篩查,也就是說,篩查適用於低風險人群,或者有穿刺禁忌症的高風險人群。
顯然,診斷的級別比篩查高,適用於高齡(預產期年齡大於等於35歲)、有過不良妊娠經歷、遺傳性疾病家族史(包括自身為患者或攜帶者、也包括生育過遺傳病患兒、或家族中有遺傳病患者)、篩查結果提示異常的孕婦,即診斷適用於高風險孕婦。
明白了產前診斷與產前篩查的區別,再回到陳女士,僅僅憑年齡,她就已經跨入高風險孕婦的行列了,所以,無創不適合她;此外,既往3次不良妊娠經歷也給診斷的必要性加分,毫無疑問,她必須做診斷,根據陳女士的孕周,最適合她的方法是羊水穿刺。
抽出羊水之後,查哪些項目?
首先,核型是基本項,用來判斷大的染色體數目異常和結構異常,例如胎兒是否患唐氏症候群,是否有平衡易位等。
其次,晶片是提高項,用來發現核型水平無法識別的染色體拷貝數變異,例如DiGeorge症候群等。
最後,需要提醒陳女士,由於有過一胎不明原因的新生兒死亡,即使本胎核型和晶片都正常,也無法百分百排除胎兒患上一胎的疾病。
特別提示:
對於有過不良孕產史的夫婦,備孕前應到仁濟醫院生殖醫學中心接受專業的遺傳諮詢,弄清前胎病因,對下一胎診斷有極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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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南楠說科普|產前診斷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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