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31日消息(記者安紅麗)記者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印發《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積極引導各地各高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據悉,2007年,教育部啟動實施「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簡稱「國創計劃」),按照「興趣驅動、自主實踐、重在過程」的原則,倡導以學生為主體開展創新性實踐,推進高校在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實踐環節等方面進行綜合改革,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目前,1000餘所本科高校的90萬名大學生參與「國創計劃」,累計22萬個國家級項目獲得資助,內容覆蓋全部學科門類,支持經費約37億元,「國創計劃」已經成為面向全體大學生的一項創新創業人才基礎培育工程。
此次《辦法》的出臺,充分發揮「國創計劃」示範引領作用,著眼於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明確交流、激勵和監督考核機制,對「國創計劃」主管部門職責和項目運行流程進行了系統梳理。《辦法》明確,實行「國創計劃」旨在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能力,培養適應創新型國家建設需要的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國創計劃」實行項目制管理,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辦法》要求,加強項目過程和後期管理,明確學校需成立由校領導牽頭組建的管理協調機構,確定主管部門;強調項目團隊負責人職責,規範經費使用條件,明確相關獎勵激勵政策;要求參與高校從項目整體概況、組織管理、項目實施、支持措施、教育教學改革、實施成效等方面按年度編制「國創計劃」項目進展報告,「國創計劃」項目執行較好的高校可申請承辦「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