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長城新媒體12月20日訊(記者 李麗鈞)日前,河北省人社廳印發《關於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據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崗位、晉升薪級和發放績效工資以及實施獎懲、培訓、續聘、解聘的依據,同時事關見習試用人員轉正定級。
據悉,河北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在處級及其以下工作人員中進行。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德」和「績」的表現。
考核標準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總數的15%以內。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實行領導與群眾、平時與定期、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以平時考核和定量考核為主。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工作人員崗位、晉升薪級和發放績效工資以及實施獎懲、培訓、續聘、解聘的依據。
合格以上等次將按照有關規定晉升薪級工資;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基本合格等次一年內不晉升職務;不晉升薪級工資,減發或不發績效工資;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不合格等次本年度不計算為競聘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一年內不晉升職務;不晉升薪級工資,減發或不發績效工資;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對正在見習或試用期未滿人員,應進行考核並寫出評語,其考核結果做為轉正定級、認定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或分配工作的依據,但不確定等次。
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