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酒駕駛撞上路燈杆死亡,家屬將路燈杆所有方告上法庭,法院判決:駁回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陳棟 通訊員 張茹穎 村民李某醉酒駕駛二輪電動車,撞上了路邊的路燈杆導致死亡。事後,李某家屬將路燈杆所有方(當地鎮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承擔賠償責任。8月13日,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李某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2020年年初的一個夜晚,李某在飲酒後駕駛二輪電動車回家,途中撞上了路邊的路燈杆,頭部受到撞擊,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當時,李某的酒精含量達229毫克/100毫升,遠遠高於80毫克/100毫升的醉駕標準。
-
男子醉酒騎電動車撞路燈致死,家屬起訴政府索賠74萬被駁回
來源:澎湃新聞現場示意圖 仙居法院 圖 浙江省仙居縣男子李某醉酒駕駛二輪電動車,不慎撞上路邊的路燈杆導致死亡李某家屬事後將路燈杆所有方即當地鎮政府告上法庭,索賠70多萬元。8月1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仙居縣法院獲悉,日前該院一審駁回了李某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 今年初某晚,李某飲酒後駕駛二輪電動車回家,途中撞上路邊的路燈杆,頭部受撞擊,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檢測,李某當時的血液酒精含量達229毫克/100毫升,遠超醉駕標準。
-
男子醉駕撞路燈杆死亡 家屬起訴當地政府:「沒有路燈就不會死」
浙江台州仙居的李某在喝酒後駕駛電動車,撞上了路邊的路燈杆後死亡。李某的家屬將路燈杆所有方即當地鎮政府告上法庭,索賠70餘萬元。8月13日,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李某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2020年年初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飲酒後駕駛二輪電動車回家,途中撞上了路邊的路燈杆,頭部受到撞擊,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
連路燈都被訛上了?男子醉駕撞路燈死亡,家屬撞路燈起訴索賠70萬
,找店家擔責的,也見過在景區意外死亡賴上景區的,這些事情小編都覺得已經夠離譜了,最近的這個新聞,竟然又讓小編大開眼界!案件詳情:浙江台州仙居51歲的李某醉駕,撞上路邊路燈杆後死亡。李某家屬覺得如果沒有這根未經公路部門批准的路燈杆李某就不會死,將路燈杆所有方及當地鎮政府告上法庭,索賠70餘萬元。浙江仙居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李某家屬全部訴訟請求。簡直是,連路燈都被訛上了。
-
男子醉駕撞路燈死亡家屬怪路燈起訴索賠70萬 法院:駁回
【男子醉駕撞路燈死亡家屬怪路燈起訴索賠70萬 法院:駁回】浙江台州仙居51歲的李某醉駕,撞上路邊路燈杆後死亡。李某家屬覺得如果沒有這根未經公路部門批准的路燈杆李某就不會死,將路燈杆所有方即當地鎮政府告上法庭,索賠70餘萬元。8月13日,浙江@仙居法院 一審判決,駁回李某家屬全部訴訟請求。
-
浙江男子醉駕撞路燈杆死亡,家屬認為「路燈有責任」,索賠70餘萬
近日,在浙江台州發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51歲李某在飲酒後駕駛二輪電動車回家,意外撞上了路邊的路燈杆,頭部受到劇烈撞擊,送往醫院後經搶救無效後死亡。李某家屬卻認為,李某的死亡與這根路燈杆的設置不無關係:「事發路段是縣道,路燈杆設置沒有經過公路管理部門批准。沒有這個路燈李某就不會死。」然後,將安裝路燈杆的鎮政府告上了法庭,索賠金額高達70餘萬元。 經法院的實地調查,被起訴的燈杆位於事發路段車道之外,還在綠化樹中間,並不影響通行路線。而且出事的公路還是個直行線。
-
貨車撞上路燈杆 兩男子受傷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解裕濤) 6月22日10時25分許,包頭市青山區裝備製造園區內一貨車為躲避其他車輛撞到路邊的路燈杆上,駕駛員和副駕駛乘車員沒有系安全帶,兩人頭部撞到擋風玻璃上受傷。當日,包頭市青山區交管大隊警務十三組接到報警稱,在園區南路一貨車撞到了路邊的路燈杆,有人員受傷。隨即民警趕到現場並通知事故組,通過現場勘查發現,車輛撞到路燈杆上,粗壯的燈杆被撞歪,燈罩散落在地上。貨車右側車門被撞凹,路燈杆卡在車頭和車鬥中間,車輛無法挪動。駕駛員和乘車員頭部流血,車輛前風擋玻璃破裂。
-
凌晨碾死車庫醉酒老漢,檢方追究刑責,家屬申訴無罪系意外
&34;升降杆抬起後,車輛剛朝地下車庫行駛了一米左右,一陣突然的顛簸令坐在副駕駛位的李少青心生疑惑。&34;李少青的兒子、坐在駕駛位上的王琦說。王琦下車查看,&34;母子倆一陣混亂,立即朝外呼叫保安,並撥打了急救和報警電話。
-
轎車高速衝入夜市撞飛數人!警方通報:涉嫌醉酒駕駛
本是很多市民消夏納涼、品味美食的好去處卻不料,飛來橫禍有轎車突然衝入其中將一桌多人撞飛據目擊者稱肇事司機疑似醉酒狀態目前傷者已送醫另據其中一名傷者家屬稱事發在自家店鋪門口當時車速非常快經初查,事故發生時駕駛人李某某駕駛冀R牌照白色長安牌小型客車,在五大街北外街某燒烤店門口由東向西闖入用餐的顧客人群中,與4名顧客發生碰撞,又與一輛停放在路邊的小型客車和一輛三輪
-
醉酒駕車撞死交警 被告人終審獲死刑
裁定駁回趙玉林上訴,維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玉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訴人趙玉林醉酒駕駛吉利轎車駛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測試發光指揮棒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趙玉林加速繞開攔截的交警強闖第一道卡點,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點的交警正在路中央執法的情況下,仍駕車加速衝卡,撞飛執勤交警被害人單立冬,致單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發性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致現場待檢起亞轎車內駕駛員喬某、乘車人李某受傷。
-
醉酒駕車撞死執行公務交警
裁定駁回趙玉林上訴,維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玉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訴人趙玉林醉酒駕駛吉利轎車駛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測試發光指揮棒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趙玉林加速繞開攔截的交警強闖第一道卡點,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點的交警正在路中央執法的情況下,仍駕車加速衝卡,撞飛執勤交警被害人單立冬,致單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發性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致現場待檢起亞轎車內駕駛員喬某、乘車人李某受傷。
-
男子醉酒駕車闖卡撞死交警,死刑
裁定駁回趙玉林上訴,維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玉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訴人趙玉林醉酒駕駛吉利轎車駛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測試發光指揮棒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趙玉林加速繞開攔截的交警強闖第一道卡點,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點的交警正在路中央執法的情況下,仍駕車加速衝卡,撞飛執勤交警被害人單立冬,致單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發性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致現場待檢起亞轎車內駕駛員喬某、乘車人李某受傷。
-
男子碾死車庫入口醉酒臥倒者 過失致人死亡還是意外?
監控錄像顯示,事發前十餘分鐘,醉酒男子搖搖晃晃,不知怎的走向了車庫,被升降杆絆倒後倒地不起。被碾壓後醉酒男子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9年7月,這起悲劇發生於河南省三門峽市。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王琦被警方刑拘,後檢方提起公訴,認為王琦駕車進入停車場時,沒有判明路況,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
醉酒駕車撞交警!二審裁定維持死刑
裁定駁回趙某林上訴,維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某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訴人趙某林醉酒駕駛吉利轎車駛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測試發光指揮棒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趙某林加速繞開攔截的交警強闖第一道卡點,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點的交警正在路中央執法的情況下,仍駕車加速衝卡,撞飛執勤交警被害人單立冬,致單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發性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致現場待檢起亞轎車內駕駛員喬某、乘車人李某受傷。
-
醉酒駕車撞死執行公務交警,死刑
裁定駁回趙玉林上訴,維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玉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訴人趙玉林醉酒駕駛吉利轎車駛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測試發光指揮棒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趙玉林加速繞開攔截的交警強闖第一道卡點,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點的交警正在路中央執法的情況下,仍駕車加速衝卡,撞飛執勤交警被害人單立冬,致單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發性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
-
給孩子示範溫泉池跳水,男子身亡後,家屬起訴酒店被駁回
嬉戲過程中該男子不聽勸阻向朋友的孩子示範如何跳水結果不幸身亡事後,家屬將溫泉酒店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經鑑定,魏某系因頭頂部與鈍物作用而導致的頸椎骨折、頸部脊髓挫裂傷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資料圖法院判決駁回死者家屬訴求
-
車主停車不拉手剎被自己車撞死 家屬起訴路邊違停車輛索賠被駁回
事後,死者家屬認為路邊違停車輛影響逃生機會,將該車車主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107萬。最終,法院駁回家屬訴訟請求。2017年某日,葉某駕駛輕型普通貨車從明發商城停車場由西往東方向倒車,至明發商城停車場道閘處停車下車欲升道閘,由於未拉起手剎,未按操作規範停車,致車輛往後倒溜。
-
守法者不能替違法者買單:偷2個雞蛋被攔後猝死,家屬索賠38萬
監控視頻顯示,雙方僵持了一會兒後,老人突發心肌梗死倒地,超市將谷某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其家屬把超市告上法庭,索賠38萬元。事發後,谷先生的家屬以生命權糾紛為由起訴超市,索賠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8萬餘元。8月13日上午,該案在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觀音山一號法庭開庭,庭審後審判員宣布休庭,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
凌晨碾死車庫入口醉酒臥倒者 檢方建議追究刑責,家屬稱無罪系意外
監控錄像顯示,事發前十餘分鐘,醉酒男子搖搖晃晃,不知怎的走向了車庫,被升降杆絆倒後倒地不起。醉酒男子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2019年7月,這起悲劇發生於河南省三門峽市。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王琦被警方刑拘,後檢方提起公訴,認為王琦駕車進入停車場時,沒有判明路況,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