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譚得志保釋被拒,案件押至11月再審

2020-09-09 公法線

香港「星島網」報導截圖


【環球網快訊 記者趙友平】亂港分子、香港反對派組織「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前天(6日)被香港警方拘捕,案件今日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據香港「星島網」報導,法官擔心譚得志會在保釋期間重犯,最終拒絕其擔保申請,並將新舊兩案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

譚得志資料圖(圖源:星島日報)


據香港「東網」「星島網」等港媒報導,譚得志繼今年1月因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被起訴後,日前他又因在今年3月和7月,多次擺街站(街邊攤位)時涉高喊「港獨」口號而被捕,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7罪。兩案今日(8日)在粉嶺法院開審。法官稱譚得志毋須答辯,案件同樣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不准保釋。

香港警方國安處6日採取行動拘捕譚得志,指他在今年6月底至8月,以防疫為名在多區擺設29次街站(街邊攤位),還通過社交網站直播傳播具仇恨內容的信息,引起他人對香港政府的憎惡和藐視。警方開始認為譚得志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中規定的「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罪」,最後經調查和搜集證據,再向律政司諮詢後,認為以發表煽動文字去拘捕較為適合。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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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自【海外網】;資料圖:譚得志(港媒) 海外網9月17日電據香港無線新聞報導,亂港分子、「港獨」組織「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再被拒絕保釋。譚得志於9月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罪,並且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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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子放棄保釋,潛逃國外的案件,香港民眾紛紛質疑法官準許「亂港」分子得到保釋的標準。2019年7月1日,兩名「亂港」分子闖入了香港立法會搞破壞,而後被起訴,期間兩次缺席審訊,後來被控方加訴一項暴動罪,近日被押送到香港東區法院進行審判。錢禮,東區法院裁判官,在這樣的情況下居然準許的被告保釋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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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東網」報導,「港獨」分子黃之鋒9月24日下午到香港中區警署報到時被拘捕,警方指他2019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此前報導,今年8月5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周庭、黃之鋒、林朗彥三人相關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法院決定將周庭的判刑押後至12月1日,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除黃之鋒外,周庭、林朗彥也是「香港眾志」成員。
  • 反中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明日受審
    反中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罪,日前在香港西九龍裁判出庭受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處理,並拒絕黎智英保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黎智英將於15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再處理其保釋申請。
  • 亂港分子譚得志被捕 警方通報其涉嫌發表煽動文字
    來源:海外網譚得志資料圖(圖源:星島日報)海外網9月6日電據香港「東網」、無線新聞網6日消息,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當日召開記者會通報,國家安全處今早(6日)拘捕了亂港分子、「港獨」組織「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稱其涉嫌發表煽動文字。
  • 香港法院拒絕黎智英保釋申請 案件押至明年4月再審
    港媒最新消息稱,法庭拒絕黎的保釋申請,黎須還押看管,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021年)4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完成調查。據香港東網消息,官司纏身、因涉嫌欺詐而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1日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2日一早約8時,黎智英離開收押所,期間被鐵鏈纏腰、鎖上手銬,再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訊,做法與押解重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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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亂港分子、「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於9月6日早上10時許,被香港警方拘捕。香港警方交代案情時表示,今早在大埔區拘捕一名47歲男子,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
  • 亂港分子鐘翰林侮辱國旗罪成
    海外網12月11日電 據香港東網報導,「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指2019年5月在香港立法會示威區刑毀一支五星紅旗,他此前否認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兩罪,11法庭將案件押後至12月29日判刑,期間會索取教導所、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而被告則須繼續還押。控罪指,被告鍾翰林於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無合法辯解而公開及故意玷汙或侮辱國旗;以及在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據港媒早前報導,今年10月27日,鍾翰林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
  • 亂港分子周庭申請保釋被拒絕,此前獲刑10個月當庭痛哭
    @環球網 12月9日報導,香港「東網」剛剛消息稱,亂港分子周庭就去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被包圍一事,早前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被判監10個月,她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被拒,今(9日)在香港高院原訟庭再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後,認為申請人沒有顯示極高或合理上訴成功機會,決定拒絕周庭的保釋申請,法庭稍後會以書面形式解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