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整治經營性公共停車場
瀋陽市公安局決定從1月11日起,對停車場非法經營進行依法整治。據了解,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是全市經營性公共停車場突出違規經營行為得到徹底根治,使「黑停車場」得到有效打擊和治理。【詳細】
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七類問題
(一)擅自設立停車場。未取得正規停車場經營手續,擅自對社會車輛收取停車費的。
(二)超範圍經營。超出備案登記範圍經營收取停車費的。
(三)非法取得停車場經營手續的。利用虛假證明、印章以及虛構事實等,騙取停車場經營手續的。
(四)超期限經營。停車場審驗合格證或收費許可證已到期仍繼續收費經營的。
(五)未按規定做變更登記的。公共停車場需要變更備案事項但未按規定、時限到公安機關做變更登記的。
(六)配套設施不規範。停車場未在崗亭上張貼公示審驗合格證、收費許可證、未按照要求在停車場顯著位置規範設置價格公示牌的;停車場服務人員未按要求規範著裝、佩戴胸卡的;未做到泊位設置標準清晰,存在挪用佔用泊位的。
(七)只收費不看護。停車場服務人員數量達不到看護要求、未履行看護職責的。【詳細】
嚴查超範圍經營和超期限經營的問題
一是嚴厲打擊擅自設立停車場的行為。全市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擅自設立停車場行為。對擅自設立停車場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撤除,逾期未撤除的,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給予依法處理。
二是嚴格查處非法取得停車場經營手續的問題。對群眾投訴利用虛假證明、印章以及虛構事實等騙取停車場經營手續的,公安機關對查證屬實的依法撤銷備案手續,對涉及造假的企業法人、有關行為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從嚴查處。
三是嚴厲查處超範圍經營和超期限經營的問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專項排查,逐一確認經營範圍和期限,對於審驗合格證或收費許可已到期的,公安機關將立即責令拆除價格公示牌,關閉收費系統,禁止繼續收費,一律收繳審驗合格證,並在7天內到市停車辦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四是嚴厲查處配套設施不規範和只收費不看護的問題。對於停車場存在配套設施不規範、私自篡改價格收費公示內容、未起到看護義務等問題,公安機關將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後驗收不合格的,依據《瀋陽市停車場管理辦法》予以處罰。新辦理的各類經營性停車場,要按照有關設施設置規範,達到規範設置要求後方準開業經營。【詳細】
遇3種情況您可拒交停車費
日前,瀋陽市出臺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相關管理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規定明確,各類住宅小區區域內佔用業主共用部位的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及費用的使用等事項,由業主大會或代行業主大會職能的單位或機構決定。【詳細】
哪三種情況可拒交停車費?
對無經營資格和管理服務、不明碼標價按規收費、不向停車人提供收費票據三種情況可拒絕交費。
無經營資格和管理服務可拒交停車費:停車設施及道路停車泊位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經營者須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停車設施須設專人(或專屬設備)實施管理與服務,否則不得收費。
不明碼標價按規收費可拒交停車費:停車服務收費監督由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停車設施及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統一制式標價牌,標明停車設施類別、地點、泊位總數、收費標準、收費單位名稱、經營者名稱、服務監督電話、價格舉報電話等內容。制式標價牌由市價格監督檢查機構監製。經營者不按公示收費標準收費的,停車人可拒絕交費。
不向停車人提供收費票據可拒交停車費:政府投資、特許經營、利用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場及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應向停車人提供財政部門監製的非稅收入票據,其餘停車設施的經營者應向停車人提供稅務部門監製的稅務發票,否則停車人可拒絕交費。
停車服務收費由誰定價?
管理規定指出,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市場調節價兩種形式。
火車站景區等停車費由政府定價
政府定價的包括火車站、汽車站、公共運輸換乘站、公立(辦)醫療服務機構、旅遊景區配建或為其提供停車服務的停車設施,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設施及道路停車泊位。
小區、賓館等可實行市場調節價
市場調節價的包括住宅小區內、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寫字樓等所有政府定價範圍以外的機動車停車設施。【詳細】
如何差別化定價?
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服務收費,根據停車服務設施的類別劃分及不同車型、不同時段,按照「地上高於地下、路內高於路外、白天高於夜間、長時間高於短時間、大型車高於小型車」的原則實行差別化價格政策。【詳細】
特殊地段如何收費?
車站、交通樞紐、景區等場所分別實行計時或計次收費
火車站、汽車站、公共運輸換乘樞紐、公共文化體育會展場所、旅遊景區等特殊區域停車設施的收費標準,由經營服務單位提出申請,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核定,分別實行計時或計次收費。
公立醫療服務機構區域內停車設施的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統一制定。
遇有重大活動,必要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道路通行需求,確定相關區域的臨時停車收費標準,並提前向社會公示。
內部停車設施能否開放?
機關事業單位、公立學校等內部車位有條件應向社會開放
利用公共資源設置的內部專用停車設施(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公立學校、公共服務機構等場所),有條件的應向社會開放。提供有償服務的,應按規定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統一制定。
小區停車收費咋確定?
佔用共用部位的停放、收費由業主大會決定
各類住宅小區區域內佔用業主共用部位的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及費用的使用等事項,由業主大會或代行業主大會職能的單位(機構)決定。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由經營者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的原則,自行確定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