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家庭都有買車,但是養車其實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今年因為疫情的原因,國內的油價一直處於低迷狀態,連續六次下跌,在6月2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油價迎來了2020年的首次上漲。這對車主們來說不是一個好消息,每次加油又得多付一些油錢了。
除了油錢之外,停車位的費用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現在很多人買房的時候,如果有車或者打算買車的話,就得在購房的時候連停車位一起買。關於停車位的問題越來越多,經常能看到小區業主因為停車位的權屬和物業、開發商發生糾紛的新聞。
很多人對於車位能不能買並不了解,在開發商的要求下花了十幾萬購買了一個停車位,但是到後面想要轉售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根本就沒有這個車位的產權。還有一些車位本來就是業主所有的,開發商根本沒有權利售賣,不過業主還是重複交錢了。
所以在購買停車位的時候,還是要先了解清楚情況,不能被開發商忽悠,傻傻地就給他們送錢了。在國家規定中,有一些車位是不能進行買賣的,來看看你是否都知道吧。
地下人防車位
現在有很多小區裡面的部分地下停車位是沒有產權的,因為這類地下人防車位是歸國家所有的,所以不管是物業還是開發商都是無權售賣的。
地下人防車位的規定是「誰投資誰受益」,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投入了建設成本,如果在售房的時候明確約定這部分建設成本沒有納入購房款中,地下人防車位的收益自然是能歸開發商所有的。
但是這種情況是幾乎不可能出現的,現在業主在購買房產的時候,購房款中都是已經包含了開發商修建人防工程的成本,投資成本就轉移到了業主頭上,那麼地下人防車位的收益歸小區的業主所有,業主是能使用的。
公攤面積內的停車位
在購房者購房的時候,付款的款項還包括了公攤面積的款項。現在的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的時候,地下停車場的面積也是計算在內的。
從法律上來說的話,在公攤面積範圍內的停車位產權是歸全體業主所有的。業主在購房的時候就已經擁有了這些車位的使用權,不需要再支付一次購買停車位的費用了。
而且,開發商是沒有權利籤訂使用權轉讓協議,也沒有權利出售這些車位的,除非能取得全體業主的同意。否則就算籤了合同也是無效的,因為開發商沒有權力給購買者辦產權證。
建築區劃內的停車位
在建築區劃範圍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是屬於業主所有的,那些車庫和停車位都應該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如果是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的停車位,佔用了業主的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的話,這些車位也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
像是有一些開發商會在道路邊上或者是佔用綠地面積開闢的停車位,用於出租或者出售。但是這部分面積是業主共有的,不僅要首先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如果出租的話這部分收益應該也歸全體業主所有。
開發商把這些面積的停車位拿出來售賣的話是違法的,購房者也不能購買,因為這類停車位沒有交易權,買了也不是屬於你的,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被收回去了。
以上的這三種車位是很多人在不了解的情況下,誤認為這些車是開發商所有的,但是其實在我們買房的時候就已經支付過公攤面積的錢,業主本來就有使用權,是不需要向開發商購買的。不僅如此,開發商也沒有權利出租,收益也是全體業主的。
大家在購買車位很容易遇到的「陷阱」,很多開發商沒有車位的產權,但是還是售賣給購房者,這種時候就需要我們仔細分辨,哪些車位其實是開發商設的「坑」,免得傻傻地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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